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法律依据(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有哪几种情况?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一)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二)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一)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二)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三)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法律依据:
按照《办法》三十七条的规定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逾期退还的除退还本金外,按照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 投标保证金 将被没收: (1) 投标 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3)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4)根据规定提交 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支付后,未参与投标、未中标、未违反投标程序的,退还投标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原因有哪些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七十五条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投标保证金没收的规定
法律主观: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修正的、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的,保证金可以予以没收。
法律客观: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形
法律分析: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或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什么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确保投保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保证金,当投标人不安合同履行义务时,投标保证金就有可能不退还。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扩展资料:
《通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第五十七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未参与投标、未中标或者没有违反投标程序的,保证金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是确保投标人依法参与的投标的担保金。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没有违法或者违反招标文件的行为,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什么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确保投保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保证金,当投标人不安合同履行义务时,投标保证金就有可能不退还。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扩展资料:
《通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和第五十七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未参与投标、未中标或者没有违反投标程序的,保证金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是确保投标人依法参与的投标的担保金。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没有违法或者违反招标文件的行为,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情形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情形: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按照《办法》三十七条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逾期退还的除退还本金外,按照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正常情况下,投标保证金是不得退给个人。一般遵循公对公,从哪来、退回那里的原则,投标保证金应直接退还给投标人单位账户。如因特殊原因,应由投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委托专款书,加盖公章及财务章,并提供招标人出具的原始收据等。但最终能不能退给个人,关键看你的关系了,毕竟招标人是要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及经济后果。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投标保证金没收后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 投标保证金 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 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法律客观: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三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