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定额工程造价标准(国家定额工程造价最新)
工程造价取费标准
1、确定组合定额子目:一般都是一个工程量清单项目对应定额上好几个子目。
2、计算定额子目工程量:就是算算工程量清单项目对应的定额上好几个子目的工程量。
3、测算人材机消耗量: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或项目当地的消耗定额。
4、确定人材机单价: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市场资源供求状况确定,并考虑调价系数。
5、计算清单项目的工程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Σ计价工程量×(Σ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Σ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Σ台班消耗量×台班单价)
6、计算清单项目的管理费和利润管理费=直接工程费×管理费费率利润=(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率
7、计算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清单工程量
8、核定综合费率,综合费率=(综合单价-直接工程费/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可见综合费率=(管理费+利润)/清单工程量(非全费用)要是再加上规费和税金,那综合费率=(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清单工程量(全费用)以上提到的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都是以清单工程量对应的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算的。
工程管理费一般按工程总造价的5%-8%收,也有的按工程总造价的10%收,还有的公司把总造价中的人工费剔除后分别按5%、8%或10%来收,而人工费一般要占到半包工程造价的一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工程预算收费标准2022
法律主观:
工程预算的收费标准是,以工程的造价、预计开工的时间和完工的时间、劳务费的支出等因素为标准来计算。具体的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约定在施工合同中。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工程审计费用收费标准2022
2022年工程审计费用一般按照项目总投资金额的比例收取,具体标准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或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并报对应的发改委备案,最高不得超过1‰。同时,还需遵守《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中关于审计费用收取的相关规定。
工程审计是指对工程建设投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工程支付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核算和评价的一种工作。根据《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审计费用是指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实施审计所需支付的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收取。目前,工程审计费用的收费标准主要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或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发改委备案,并按照项目总投资金额的比例进行收取。在具体实施中,各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水平制定不同的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审计费用的收取最高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此外,《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中还规定了审计费用收取的相关规定,包括审计费用应当由建设单位支付、审计机构不得因审计结果向被审计单位收取其他费用等。
工程审计费用的收费标准出现争议怎么办?如出现工程审计费用收费标准方面的争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建设单位可与审计机构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则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或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二是如果仍无法解决,也可以向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或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2022年工程审计费用的收费标准一般按照项目总投资金额的比例进行收取,并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或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审计费用,审计机构不得因审计结果向被审计单位收取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支付实施工程项目审计所需的费用。审计机构不得因审计结果向被审计单位收取其他费用。
2022年一造合格标准
一级造价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考试科目及格分数线为试卷满分的60%,以下整理了各考试科目合格分数及标准,有需要的考生可以作参考: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60分合格(满分100分)。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60分合格(满分100分)。
《建设工程计价》:60分合格(满分100分)。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72分合格(满分120分)。
合格成绩表
怎么安排复习顺序呢?个人认为最好的复习方法就是管理、计价、计量同步复习,案例放在最后学习。因为学习的过程中比较容易产生懈怠感,若只专注于某一个科目,你会在复习过程中缺乏紧迫感,没有了压力,复习动力就会不足。而且只专注一门慢慢复习,往往会导致一个不好的后果:到考试之前,只复习了其中一门科目,其它的科目一点都没有看过。大家想想那些没看过的科目,通过考试几率能有多少?相反的,若是三门科目同步复习,最起码可以保障考试前,你已经把所有科目都看过了,那通过的几率就会提高。
2022年浙江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建〔2019〕5号)精神,现将我省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4月1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下午:2:00-4: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点设在省直和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5、具有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在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学历学位基础上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时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报名级别为“免一科”)。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2016年3月1日前取得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的;
3.具有经济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截止当前最新的专业评估院校名单请查看《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1〕第2号)。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报名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已通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其中一门的,报考级别为“考全科”,非“免考一门”。
(五)报考条件中涉及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实习期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报考条件咨询电话:、88055530(建筑与安装专业)、(交通运输专业)、(水利专业)。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2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必须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成绩合格证明或相应专业(增项)成绩合格证明。
四、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流程
报考条件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于3月7日至3月1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报名系统中做出真实性后,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程序。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报考专业、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及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3.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4月12日至1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省直、设区市及义乌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登记处理。注意“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传真88395085。
(二)报考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2.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网上所选“考区”“报名点”必须是在我省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否则,若影响参加考试或成绩及合格证明使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长三角地区另有规定的除外)。
3.在成绩有效期内,如有公共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合格成绩的,可以改报考专业。成绩有效期内如有专业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合格成绩的,不得改报专业。
4.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使用支付宝直接完成网上考试费交费。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考生交费,以免错交费或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试费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每人每科55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5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所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六、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社保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分别可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免费下载。
基础理论使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2021年版),专业实务分别使用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2019版)、《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2022版),交通运输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及各专业其他参考资料明细详见附件1。
七、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别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开卷考试(推荐资料见附件1),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闭卷考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我和存储功能)、削笔刀、钟表(无声、无收发和拍摄存储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人为标记的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先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区域内用规定的笔具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答错位置和损坏的答题卡不得更换。
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考后将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0分处理,若查明为抄袭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还将按违纪处理。请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考场内实施全程监控。
八、成绩公布和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考试成绩经省考试主管部门核准,以及省人力社保厅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并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相关考生可从“便民服务”—“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和下载打印本人的“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人员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向省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领取《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证书》。
具体申请注册事项按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九、有关要求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2)。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规模大、考点多、涉及面广,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网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届时,如受疫情影响,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附件:1.实务科目开卷考试参考书目及资料
一、土木建筑和安装专业
1.《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2019版)
2.《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4.《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5.《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
6.《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7.《定额交底资料》(2018版)
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9.《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10.《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版)》浙江省补充规定
12.《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勘误》(2019版)
1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勘误》
14.《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勘误》
15.《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浙建站定〔2019〕77号)
16.《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浙建站计〔2020〕11号)
17.《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二)(浙建站计〔2021〕4号)
18.《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
19.《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建站定〔2020〕5号)
20.《关于调整疫情防控专项费用计取标准的通知》(浙建站定〔2020〕8号)
二、交通运输专业
(一)教材(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编写)
1.《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与计量》公路篇(2021年版)
2.《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公路篇(2021年版)
3.《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与计量》水运篇(2019年版)
4.《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运篇(2019年版)
5.《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修订内容汇编》水运篇(2019年版)
(二)定额标准(由交通运输部发布)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
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
3.《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含上下册)
4.《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3831—2018)(含上下册)
5.《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2018)
6.《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
7.《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116—2019)(本次考试不涉及沿海港口及疏浚工程)
8.《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275-1—2019)(含上下册)
9.《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275-2—2019)
10.《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JTS/T277—2019)
以上书籍均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网上购书)
三、水利专业
(一)定额标准
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年)
2.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上下册)
3.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
4.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
5.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21年)
6.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7.浙江省水利工程投标限价编制办法
(二)教材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2022版)(由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编写)
备注:以上是推荐给考生开卷考试使用的参考书目和资料,考生认为有需要的还可另带参考书和资料(包括复印和手抄资料),但仅供自用,不得互借。涉嫌作弊的资料,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考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