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合同法律风险(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合同法律风险有哪些
法律主观:
1、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 因为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对方不了解,草率与主体资格有瑕疵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效力待定;或与履约能力有欠缺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 主要发生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方面。合同内容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最终导致合同无效。合同形式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形式不齐备而使得合同隐藏法律风险。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主要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丧失履行能力或对方出现其他可能违约情形,对方违约导致己方生产经营遭受重大影响;该类法律风险也包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己方生产经营发生突发事件或投资战略发生重大调整而可能发生己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4、合同产生纠纷时的法律风险。 如果在合同可能产生纠纷时应对措施不力,就会导致己方在日后诉讼中处于不利境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合同质量条款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哪些
质量要求不明确、计量单位和验收标准不明确、质量可允许的误差约定不明确等风险。
1、质量要求不明确:合同中对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要求没有明确约定,就会存在解释模糊、争议产生的风险。根据法律规定,会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标准来衡量质量,这导致双方对质量要求的理解不一致。
2、计量单位和验收标准不明确: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质量的计量单位和验收标准,就容易产生计量和验收的争议。这导致双方在衡量质量、确认验收时间等方面存在分歧,增加纠纷的风险。
3、质量可允许的误差约定不明确: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质量可允许的误差范围,就会存在争议和纠纷的风险。质量可允许的误差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的合理偏差,没有明确约定导致双方对质量标准的期望不一致。
浅谈如何加强合同法律风险管理
您好,
一、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策略
1、量身打造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模式。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模式有纵向集中模式,即企业由总法律顾问带领法律事务机构统一管理;横向分散模式,即企业各下属单位分别管理;纵横结合模式或“网络”模式,即部分合同风险由法律事务机构统一管理,部分合同风险由各下属单位分别管理。为确保企业内部上下统一、步调一致,从全球发展趋势来看,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正逐渐向由企业总法律顾问牵头的纵向集中模式、纵横集合模式(“网络模式)靠拢。
2、制定切实高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处理流程。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必须有制度保证,而制度的实施必须具体细化为处理流程。
3、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合同管理。企业的风险由领导层控制,而合同的日常管理主要是由业务部门进行,造成资源分割,领导层无法掌握具体的业务情况,就谈不上有效控制风险。因此,有必要通过信息技术这一有效的手段,来整合这些企业资源,让领导层可以通过合同管理模块,迅速掌握本企业目前一切与合同有关的工作进程,比如哪些合同处在谈判阶段,遇到什么问题?哪些合同条款发生变化?为什么发生变化?哪些合同遇到诉讼问题?合同涉及的哪些法律法规有修改等等,如此,规模再大的企业,其领导层也能轻松从事合同管理,大大降低合同风险,提高审批效率,并且降低管理成本。
二、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内容
1、合同管理规章。要想将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打造成为一种长效机制,就必须把合同风险防范纳入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之中,要通过规章制度来规范各部门、各岗位在合同风险防范中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如《合同管理办法》、《合同专用章管理规定》、《授权委托书证管理规定》、《合同审查、会签、审批管理规定》、《合同纠纷调处管理规定》等,使企业合同管理的各项活动全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运作的轨道。
2、合同管理指南。将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企业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等细化为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员、业务员的行为指南,对其职权职责、管理流程等明晰分解,各司其责、各尽其责。
3、上岗培训和业务培训。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业务人员、管理人员除具备业务知识外,必须熟练掌握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因此上岗资格考试中必须设置合同法等课程,同时对在岗人员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持续培训,打造一支过得硬的合同管理队伍。
4、授权委托书证管理。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企业名义对外签约,包括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它领导层人员。而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约不多,主要是委托代理人办理,这就有必要建立一整套合同授权委托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供销业务人员宜发放授权委托证,可在一定时间内多次使用,其它人员发放授权委托书,一事一用。授权委托书证的授权范围、代理权限、有效期限、办理条件、程序等都必须明确,并且要特别对授权委托证的年审、使用、在合同注明编号、遗失补办和交还程序,对方授权委托书证的出具存底等做出规定,并严格管理。
5、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主要包括:签订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专人使用、保管;合同专用章应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刻制、编号、发放、备案;合同专用章刻制的申请、审批手续;遗失补刻和交还程序;对滥用合同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管理不善的责任者的处理等。
6、合同文本管理。企业常用的合同文本,必须事先起草印制好,并依法适时修改,如产品或服务销售常用的买卖合同、物资采购常用的买卖合同、外包业务常用的承揽合同等,其它合同文本也有必要准备好规范文本。一事一用的重要合同,要争取起草权,以便更充分地考虑和保护自己一方的权益。使用对方出具或起草的合同文本时,必须交公司法律顾问认真审查。
7、合同评审。合同草案须经评审,企业应成立合同评审委员会,由供销、技术、生产、财务、法律、审计、质量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就合同草案的商务要件、技术要件、文字表述等进行可行性、合法性、真实性、严密性评判和审查,决定是否修改。合同评审应置于签约之前,而且是必经程序。
8、招投标管理。为降低成本,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抑制腐败等,目前大型工程、中型项目甚至小额采购,往往采取招标方式进行,企业也需通过投标来订货、通过招标来采购。有鉴于此,企业必须完善招标、投标管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管理规章,对标书的制作、购买、标底的保密、评标、答辩、开标、中标等依法做出具体规定,同时将合同管理延伸到签约之前。
9、合同履行管理。主要是管理合同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并履行附随义务(通知、协助、保密);遇合同内容不明确从而影响到履行时,应及时协商补充;审查合同主体、内容的变更;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等权利;办理债务转移、委托收款等事宜。
10、合同纠纷处理。企业强化合同管理可避免许多合同纠纷,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合同纠纷的产生。建立企业合同纠纷调处制度,需要明确纠纷处理的原则、纠纷具体负责机构和基本程序等。首先由经办部门与对方协商解决,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积极配合,给予帮助和指导;协商不成需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一律移交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由其决定自行办理还是外聘律师办理,经办部门负责提供证据材料。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应注意诉讼时效和对外委托案件的考核。
11、客户信用管理。企业要做大做强,肯定要依托忠诚的客户群和可靠的供应商。客户和供应商的价值高低,最重要的判别标准之一就是其信用程度如何,而信用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合同法律风险的大小和有无。因此企业有必要建立客户信用管理和评价制度,分类、分级拟定交易条件,控制赊购幅度和应收账款、质量保证金余额等,规避不必要的风险出现。
12、合同档案管理。必须制定严格的归档制度,妥善保管合同档案。合同依法签订后,承办人员要将合同正本上交本单位合同管理人员保管,自留副本备用,必要时抄送、抄报有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对生效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书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包括合同附件,往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以及送货、提货、托运、验收等有关凭证,货物销售发票,货款托收、承付凭证,有关财务单据,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等;履行完毕的合同,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保管。
怎样签合同才能降低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一方面,在签订合同前应提前全面了解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包括对方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生产能力、有无诉讼纠纷等情况,从而确保签订的合同可以顺利履行。
另一方面,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条款的把握,做到合同内容具体明确,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保障自身利益。在形式上,合同必须具备必要条款,按需增加非必备条款,其实对于标的、数量、价款、质量、履行期限及地点、违约责任等加以书面确认;在内容上,约定的条款应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交易目的的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市场交易主体中合同的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事实上,企业最常遇到的法律纠纷就是合同纠纷。企业交易行为管理,不限于合同书本身的管理,还包含着从订约谈判开始,直到合约履行完毕,乃至善后的整个持续的过程。因此,交易行为的法律管理,实际上是一种过程管理。中小企业企业家还有一个与法律管理相矛盾的传统观念,就是习惯于熟人圈子的交易,往往依赖个人信用关系进行交易。这样就带来了两大风险:一是可能“知人知面不知心”,因为对人的认知错误,或者对对方因情势变化而信用发生变化,导致“君子协定”和朋友关系一同被践踏。二是因为没有书面的合同约定各自权利义务在具体的约定,时间久了,双方对当初的细节问题产生误会,两个本来交情很好的交易伙伴和事业盟友因此发生纠纷。如,口头达成的代销协议和买卖协议很容易混淆,最终产生执行的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律风险怎么防范
企业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办法:提前了解合同相对方的缔约能力、信用状况和业务能力;在订立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的条款,看是否真实、合法、完备;以及是否遵守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