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的过程一般包括(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合同的订立包括()和()两个过程
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过程。具体如下:
1、要约:要约也称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
2、承诺:承诺也称接受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完全同意要约方提出要约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的答复。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 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
合同的充分必要条件是: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试述订立合同的两个步骤及具体要求
法律分析:合同的签订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1、要约:为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提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在要约里,要约人除表示欲签订合同的愿望外,还必须明确提出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基本条款。要约可以向特定的人提出,亦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2、承诺:为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提出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同意要约的一方称要约受领人,或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承诺,其合同即告成立,受要约人就要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对要约内容的扩张、限制或变更的承诺,一般可视为拒绝要约而为新的要约,对方承诺新要约,合同即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 订立合同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签定合同的过程通常有三个阶段
法律分析:第一个阶段是酝酿阶段,所谓酝酿阶段就是经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各个条款,进行协商讨论,达成意向性的一个文本框架性的协议,这是酝酿讨论阶段。第二个阶段就是根据酝酿讨论阶段的情况,有一方起草文本,起草文本交于对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然后由交于对方进行审查修改,就是文本的提出与修改阶段,这个可以是经过几个回合,然后各方都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文字这些达成了一致,没有什么修改意见了。就进入进入第三个阶段,就是签字盖章阶段。签字盖章阶段一般由一方签字盖章,送交另一方,进行最后的签字盖章。盖好了章,然后就是互换文本,这就是合同签订的整个流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订立的过程
订立合同的过程是:
1、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可以做出相应的承诺;
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
4、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