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过期了,还有效吗(担保合同没有签订日期有效吗)
房产抵押登记到期了还有效吗
房屋抵押过期是无效的,需要重新办理抵押。以房屋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要签订抵押合同,并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果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权是不成立的,如果房屋抵押登记到期后,房屋抵押无效。
房屋抵押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1、房产抵押登记流程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过程。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
2、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
主合同及抵押合同;抵押当事人的资格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以期权房屋作抵押的,须提交有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上级机关批准其以房地产作抵押的证明。
3、登记机关审查后,对合法的抵押予以登记,在权属证书上办理登记,核发载明抵押权的《他项权证》。《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领取及持有,经注记的权属证书发还抵押人保管。登记机关将有关材料复印存档,登记资料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物权法》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
3、由于抵押权是从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
4、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贷款人贷款三年,担保人过了三年还有效么
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设立的是担保物权,担保无效。
2、如果保证担保,约定保证期限超过3年的,保证就有效。
3、借款还款期限届满后,超过3年没有主张债权的,主债权消灭。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1、与该案无牵涉,就是与贷款主要用途没有关系
2、具有民事权利,人身自由权未受限制;
3、在本地有居民户口和固定居所:不可以是租房子住的中国公民
4、要有实力执行保证责任;在用户依旧还不了的情况下担保人要有偿还能力
5、没有显著的毁约纪录。没有银行借款,银行黑户或是失信人员等。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1、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
4、超过保证期间的;
5、主合同无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担保合同过期了,还有效吗
法律分析:需要看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信用社担保过了三年还有效吗
信用社担保过了担保期是否有效应视情况而定:
1、担保合同约定了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在债权到期日以后一年以上,那担保人就要承担担保责任,那起诉担保人是有效的;
2、担保合同没有约定担保期限,担保时效在债权到期日延后6个月,目前已经满一年了,是超过了有效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不用承担担保责任,那起诉担保人是无效的。
农村信用社担保合同担保期是多久
农村信用社担保合同有载明担保期限的,按约定期限担保,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一般是主债务履行期满6个月内。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合同到期担保人还承担责任吗
法律主观:
担保合同从属于主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是担保合同中约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那么担保合同是有效的。是根据合同自治原则,约定优于法定。如果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里分以下两种情况承担责任: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抵押合同到期抵押还有效吗
法律分析:抵押合同到期后如果主债务仍然存在的,抵押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债权消灭的,抵押权才消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信用社担保过了三年还有效吗
法律分析:过三年担保的时效性存在两种情况:
1、担保合同约定了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在债权到期日以后一年以上,那担保人就要承担担保责任,那起诉担保人是有效的。
2、担保合同没有约定担保期限,担保时效在债权到期日延后6个月,目前已经满一年了,是超过了有效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不用承担担保责任,那起诉担保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合同到期了还有效吗
法律分析: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到期了没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到期担保人还有效吗
法律主观:
主合同到期后,担保人要履行担保责任。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担保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 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主合同到期是保证责任的开始,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第 二、三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 约定保证期间 ,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