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案起诉确认夫妻共同债务(另案起诉确认夫妻共同债务起诉书如何写)
夫妻一方借款可以起诉双方吗
夫妻一方借款是否可以起诉双方视情况而定。如下:
1、民事诉讼中,民间借贷纠纷的被告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借条上的借款人,只起诉其中一方;
2、在没有事先书面约定前提,婚姻期间发生债务,属于夫妻俩共担,需要一起偿还,可以起诉夫妻俩。
民事诉讼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2、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进行立案登记,确认起诉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定要求,则会受理案件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3、调解: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希望当事人能够通过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
4、审理:如果调解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质证证人、出示证据等。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反诉或提出答辩;
5、判决:法院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规定等综合判断,作出判决,对胜诉方给予保护,对败诉方做出责任判决;
6、异议和上诉: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生效前提出异议;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的条件包括:
1、诉讼主体: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诉讼客体:必须是具有法律保护的民事权益;
3、诉讼标的:必须是具体、明确的法律纠纷;
4、诉讼请求:必须是合法、合理的诉讼请求;
5、诉讼原因:必须是与诉讼请求有直接关系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6、诉讼利益:必须是合法、合理的诉讼利益;
7、诉讼程序: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起诉、答辩、举证、辩论、判决等程序。
综上所述,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同时,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特殊的诉讼条件,如诉讼时效、管辖权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另行起诉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主观:
夫妻共同债务另行起诉的情况主要有:在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不能就当事人提出的债务分割主张进行合并审理,需当事人另案起诉。一般是离婚当事人提出的主张与审理的案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即案由不一致;或者主张的暂时没有证据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诉讼期间确认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的
当出现共同债务确认纠纷时,解决的方法有:1、夫妻协商解决。2、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审判来判定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以下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写起诉状的时候是不是要把夫妻两人列为共同被告才算是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分析:不是。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般情况,在起诉的时候都要求夫妻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如果在起诉的时候,没有起诉另外一方,这个时候可以再行起诉,要求确认夫妻共同债务,法律效果是一致的。夫妻共同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所以对夫妻共同债务提起诉讼的,可以将夫妻列为共同被告。借款“说不清”,应按夫妻共同债务论处,欠款“道不明”,应按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债务“已分割”,同样必须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信用卡欠款问题,夫妻一方的个人信用卡欠款被追缴,起诉的话,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夫妻一方的个人信用卡欠款被追缴,起诉的话,需要根据债务使用情形判定是否需要另一方承担。
没有共同财产,房子是父母的,况且透支的钱也不是花在家庭上的,不需要为他的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