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付款方式有哪些(工程款预付款支付比例)
工程预付款支付流程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流程一般为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一、工程预付款支付流程(一)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确认;
(二)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然后交给财务部;
(三)财务部再次复核后,交给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然后将审核审批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给出纳安排付款。
二、工程价款预付款计算的方式对于施工企业常年应备的备料款限额,可按下式计算:备料款限额=年度承包工程总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年度施工日历天数*材料储备天数。
预付备料款限额由下列主要因素决定:主要材料(包括外购构件)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施工工期。一般建筑工程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工作量(包括水、电、暖)的30%,安装工程按年安装工作量的10%,材料占比重较多的安装工程按年计划产值的15%左右拨付。
三、有关工程预付款的规定工程预付款拨付的时间和金额应按照发承包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无约定的宜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四)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以上就是为你介绍的关于工程预付款支付流程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工程预付款比例是多少
工程预付款比例如下:
1、预付款的额度,比如按合同价的10%左右计。
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与方式,比如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预付款的50%,在承包人主要人员及主要机械到位后30日内再支付50%,支付预付款时承包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
3、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比如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25%到75%之间按工程进度款比例扣回。
4、行业不同,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分3-4次支付,付款时,收取工程进度报告,资金申请表,监理报告。最后一期按标的金额预留5-10%工程质量保证金。
5、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二、工程预付款支付流程是怎样
1、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确认;
2、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然后交给财务部;
3、财务部再次复核后,交给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然后将审核审批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给出纳安排付款。
三、工程预付款扣还怎么算
1、工程预付款又称预付备料款。根据工程承发包合同规定,由发包单位在开工前拨给承包单位一定限额的预付备料款,作为承包工程项目储备主要材料、构配件所需的流动资金。
2、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工程预付款的数额是根据施工工期、建安工程量、主要材料和构配件费用占建安工程量的比例以及材料储备期等因素来确定的。
施工企业如何支付工程预付款?
具体需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约定办理。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工程,都可能会有不同的约定,不能一概而论。常见的有按照工程进度付款的。签订合同以后发包方先给承包方一部分预付款作为启动资金,然后开工多长时间或者工程做到什么程度以后再付多少。完工以后再付多少。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即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这种的就是按照工程的进度付款。还有一种是约定付款,比较粗放,适合一些小工程。直接会约定开工之前给多少,开工之后给多少,完工验收之后给多少。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是可以双方协商的,没有固定的模式。
拓展资料:
一、预付款的概念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一般实行包工包料,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备料周转金,由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拨给施工企业一定数额的预付备料款,构成施工企业为该承包工程储备和准备主要材料、结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
预付款还可以带有“动员费”的内容,以供组织人员、完成临时设施工程等准备工作之用;
预付款相当于建设单位给施工企业的无息贷款。
二、预付款与建筑材料供应方式相关联
1.包工包全部材料工程:预付备料款数额确定后,建设单位把备料款一次或分次付给施工企业
2.包工包地方材料工程:需要确定供料范围和备料比重,拨付适量备料款,双方及时结算
3.包工不包料的工程:建设单位不需预付备料款
三、预付款的有关事项,如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支付条件、偿还(扣还)方式等,应在施工合同条款中具体明确规定。施工企业从建设单位取得工程预付款属于企业筹资中的商业信用筹资。
工程预付款担保可采用哪些形式
法律分析:1、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即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预付款一般逐月从工程预付款中扣除,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也相应逐月减少。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定期从发包人处取得同意此保函减值的文件,并送交银行确认。承包人还清全部预付款后,发包人应退还预付款担保,承包人将其退回银行注销,解除担保责任。
2、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其他形式预付款担保也可由保证担保公司担保,或采取抵押等担保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项目付款方式三种
工程项目付款方式三种如下:
1、预付款
预付款就是工程开工前,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按月结算指的是在工程项目开展的过程中,每个月的月中或者月末都会进行一次结算工作,结算数额按照工程量的多少决定。
分段结算分段结算的意思是将工程项目分成几个阶段,每个阶段结束之后都会进行一次结算工作。一次结算的意思是在项目工程完全结束之后,直接一次性将所有的款项结清,一次结算一般用在工程期较短的项目中。
2、进度款
根据合同约定的周期,支付工程进度一定比例的工程款,通常称为进度款。
到达合同约定的付款周期后,施工单位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单7天内完成进度款审核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
3、竣工结算款
竣工结算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对所完成的项目进行的全面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应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并应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
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方式
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方式
工程预付款又称材料备料款或材料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购置或租赁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所需的款项。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方式,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1、预付备料款的限额
预付备料款限额由下列主要因素决定:主要材料(包括外购构件)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施工工期。
对于施工企业常年应备的备料款限额,可按下式计算;
备料款限额=年度承包工程总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年度施工日历天数*材料储备天数
一般建筑工程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工作量(包括水、电、暖)的30%,安装工程按年安装工作量的10%;材料占比重较多的安装工程按年计划产值的15%左右拨付。
2、备料款的扣回
发包单位拨付给承包单位的备料款属于预支性质,到了工程实施后,随着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储备的逐步减少,应以抵充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
(1)可以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其基本表达公式是:
T=P—M/N
T----起扣点,即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
M----预付备料款限额;
N----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
(2)扣款的方法也可以在承包方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后,由承包方开始向发包方还款,发包方从每次应付给承包方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发包方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逐次扣回。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
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应遵循如下要求:
工程量的确认
根据有关规定,工程量的确认应做到:
(1)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2)工程师收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第8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工程师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合同收入的组成
(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追加收入。
工程进度款支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工程进度款支付作了如下详细规定:
(1)工程款(进度款)在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符合规定范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须明确延期支付时间和从发包方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工程价款价差调整的主要方法
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
这种方法是甲乙方采用当时的'预算(或概算)定额单价计算出承包合同价,待竣工时,根据合理的工期及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所公布的该月度(或季度)的工程造价指工程合同价数,对原承包合同价予以调整,重点调整那些由于实际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等费用上涨及工程变更因素造成的价差,并对承包商给以调价补偿。
实际价格调整法
在我国,由于建筑材料需要市场采购的范围越来越大,有些地区规定对钢材、木材、水泥等三大材的价格采取按实际价格结算的方法。工程承包商可凭发票按实报销。这种方法方便而正确。但由于是实报实销,因而承包商对降低成本不感兴趣,为了避免副作用,地方主管部门要定期发布最高限价,同时合同文件中应规定建设单位或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选择更廉价的供应来源。
调价文件计算法
这种方法是甲乙方采取按当时的预算价格承包,在合同工期内,按照造价管理部门调价文件的规定,进行抽料补差,在同一价格期内按所完成的材料用量乘以价差。也有的地方定期发布主要材料供应价格和管理价格,对这一时期的工程进行抽料补差。
调值公式法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价格调值公式一般包括固定部分、材料部分和人工部分。但当建筑安装工程的规模和复杂性增大时,公式也变得更为复杂。调值公式一般为:
P=Po(ao+a1*A/Ao+a2*B/Bo+a3*C/Co+a4*D/Do+…)
式中 P----调值后合同价款或工程实际结算款;
Po----合同价款中工程预算进度款;
ao----固定要素,代表合同支付中不能调整的部分占合同总价中的比重;
a1、a2、a3、a4…----代表有关各项费用(如:人工费用、钢材费用、水泥费用、运输费等)在合同总价中所占比重ao+a1+a2+a3+a4…=1;
Ao、Bo、Co、Do基准日期与a1、a2、a3、a4…对应的各项费用的基期价格指数或价格;
A、B、C、D与特定付款证书有关的期间最后一天的49天前与a1、a2、a3、a4…对应的各项费用的现行价格指数或价格。
4、在运用这一调值公式进行工程价款价差调整中要注意如下几点:
(1)固定要素通常的取值范围在0.15-0.35左右。
(2)调值公式中有关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国际惯例,只选择用量大、价格高且具有代表性的一些典型人工费和材料费,并用它们的价格指数变化综合代表材料费的价格变化,以便尽量与实际情况接近。
(3)各部分成本的比重系数,在许多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方在投标中提出,并在价格分析中予以论证。
(4)调整有关各项费用要与合同条款规定相一致。
(5)调整有关各项费用应注意地点与时点。
(6)各品种系数之和加上固定要素系数应该等于1;
什么是工程预付款,如何确定预付款额度?
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主要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工程预付款的支付,表明该工程已经实质性启动。
预付款额度主要是保证施工所需材料和构件的正常储备。数额太少,备料不足,可能造成生产停工待料;数额太多,影响投资有效使用。一般是根据施工工期、建安工作量、主要材料和构件费用占建安工作量的比例以及材料储备周期等因素经测算来确定。下面简要介绍几种确定额度的方法。
(一)百分比法。百分比法是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确定预付备料款额度的一种方法。各地区和各部门根据各自的条件从实际出发分别制定了地方、部门的预付备料款比例。例如:建筑工程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程工作量的25%,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安装工程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安装工作量的1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小型工程(一般指30万元以下)可以不预付备料款,直接分阶段拨付工程进度款等等。
(二)数学计算法。数学计算法是根据主要材料(含结构件等)占年度承包工程总价的比重,材料储备定额天数和年度施工天数等因素,通过数学公式计算预付备料款额度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是:
工程价款预付款计算的方式
对于施工企业常年应备的备料款限额,可按下式计算:备料款限额=年度承包工程总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年度施工日历天数*材料储备天数。
预付备料款限额由下列主要因素决定:主要材料(包括外购构件)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施工工期。一般建筑工程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工作量(包括水、电、暖)的30%,安装工程按年安装工作量的10%,材料占比重较多的安装工程按年计划产值的15%左右拨付。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工程量的正确计量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前提和依据。无论采用何种计价方式,其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