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签一年算无效合同吗(劳务派遣合同模板)
劳务派遣合同签一年算无效合同吗
一、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合法吗
1、劳务派遣合同一年一签是合法的。因为劳务派遣合同是根据派遣期限爱来确定的,若是不确定的期限就可以选择一年一签。但是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是不允许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二、劳务派遣合同能签吗
如果你想加入国企的话,不能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如果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你不是与该国企建立劳动关系,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你的工资、保险、福利等都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看情况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并且合同对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违约责任、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明确约定的,则该劳务派遣合同合法,可以签订。
劳务派遣员工可以签订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吗?
一、不能,最少二年。否则违反《劳动合同法》,如果,对你造成权益损害的,可以提出实际(包括直接与间接)的经济赔偿。 二、如果是被派遣劳动者主动提出只签订一年固定期限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并写书面声明,这样合法吗?不合法,因为个人的行为不能与法律相抗衡。三、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一年期的合同吗?不能,除非这个用人单位的领导是法盲或脑残,否则与你签了一年劳动合同,以后一旦去告用人单位的话,那用人单位就违法了,违反了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平性与平等性,因为劳动法律的立法宗旨是优先保护劳动者。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一年可以吗
法律分析: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劳动派遣公司应与接受劳动派遣的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可以约定实际单位支付你的工资报酬数额。而这个派遣协议,派遣公司是有义务让你知道内容的。一年一签肯定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关于劳务派遣合同续签问题
回答:
问题1:如果是同一家劳务派遣单位与你签定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一次2年,一次1年),那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你已经满足与派遣单位形成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第二次合同到期后派遣单位不得以不续签合同来辞退你,如果不再录用你,你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期按三年算。
问题2:按照问题1所述,如果派遣单位意思到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也即是之后和你形成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那第二次只签订1年期固定合同不算违法。
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合同可以签无固定期的吗
法律主观:
在签订任何合同的时候都是需要约定好具体的期限,劳务派遣合同也不例外。我国法律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具体期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必须要遵守。一、劳务派遣合同的有无固定期的吗劳务派遣能够订立固定期限合同,而不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工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使劳务派遣人员已经在劳务派遣单位有了满十年的劳务派遣工作年限,或者已经签订了两次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尤其是劳务派遣期限较短(少于二年)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二、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3、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4、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5、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6、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三、劳务派遣的法律特征1、实际用人单位只负责对派遣员工的使用和使用中的岗位管理,原则上不负责任何人事管理;2、实际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双方签定派遣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约定被派遣员工的权益和保障;3、被派遣员工是派遣单位聘用的员工,派遣单位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