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约定管辖(买卖合同约定管辖权规定)
买卖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管辖法院确定方式如下:
1、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2、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按照以下几个方面来判:
1、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调查结果来进行判决,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2、需要根据商品质量条款约定;
3、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情况。
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程序:
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供应商,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
2、承租人选择租赁公司,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3、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商定的条件和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
4、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签名盖章。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管辖法院确定方式,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买卖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买卖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1、买卖合同管辖法院确定方式如下:
(1)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2)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确定诉讼管辖法院
确定诉讼管辖法院的方法:
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
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
3、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
4、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
以买卖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应具备哪些条件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 法发〔一九九六〕二十八号),其对买卖合同履行地作了以下规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院以前有关购销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所有买卖合同纠纷以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只能依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要避免建材公司类似的案件发生,必须深刻了解这一司法解释的内涵。笔者认为,要在买卖合同中确定履行地,在起诉时能够依照合同履行地选择管辖的法院,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一、须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 二、在合同须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交货地点”,并且写明具体的地址。如果写得不明,法院就可能不予确认。 三、 建议在确定履行地时不要写“提货地”、“自提地”、“货物送达地”、“到站地”、“到达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术语,如果写这些内容,法院一般都不会确认这些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纠纷可否约定原告所在地管辖
合同纠纷的管辖是可以约定的。一般双方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则应当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进行诉讼。若当事人同时向多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发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是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符合协议管辖的构成要件。协议管辖须具备四个条件:协议管辖应以书面合同的形式,不适宜用口头形式;协议管辖仅限在几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范围内进行选择;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协议管辖的合意所改变的是一审地域管辖,但不能改变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对照上述协议管辖的必备条件看,管辖约定除约定各方所在地是否属于几方当事人住所地之一还有待探讨外,其他的无论是形式还是协议管辖的前提条件均不悖法,应为有效之约定。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四、 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买卖或承揽合同中5个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有哪3些?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