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法律服务合同纠纷管辖地)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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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络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合同中约定由“守约方”法院管辖是否有效约定不明确该管辖条款无效还是需要明确约定假设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则约定哪些法院管辖方为有效,《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络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时,由甲方指定的法院管辖,这样的约定有效吗?

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时,由甲方指定的法院管辖,这样的约定有效吗?

201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协议管辖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该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络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懂合同法的律师请进!合同约定管辖法院为甲乙双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请问这样的约定有效吗

1、约定无效;

2、合同约定争议管辖地的,应明确具体,或根据约定能确定唯一的一个法院,约定甲乙双方所在地的,视为没有约定争议管辖地,适用法律规定;

3、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络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中约定由“守约方”法院管辖是否有效

约定不明确

该管辖条款无效

还是需要明确约定

假设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则约定哪些法院管辖方为有效?

民诉法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约定第三方法院管辖审理,约定是否有效

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必须与合同或者合同双方当事人有关系。没有关系的管辖约定是无效的。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络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中约定由法院管辖,可不可以事后约定由仲裁委管辖

可以。

前提是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管辖条款。

上述分析供参考,需要具体帮助,建议带材料找律师具体沟通分析。咨询完毕请及时评价并结束咨询。

可以变更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与途径,但须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新的约定或签订补充合同予以变更,单方变更行为不会受到法律支援。

合同约定在某地法院管辖,但是某地有几家基层法院,这种约定有效吗

约定管辖不能违反民诉法关于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的规定,约定的如果是合同签订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则只会有一家法院管辖,如果是合同履行地,则可能存在多家法院同时具有管辖权,看当事人在哪家法院起诉哪家法院即行使管辖权。不能既约定由这家基层法院管辖又约定由另一家基层法院挂下,这种约定无效。

合同怎样约定管辖法院才有效

有效的,民诉法有明确规定,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管辖法院约定怎么约定才有效

原告方、被告方

合同履行地、签订地等都可以,不违背级别管辖规定就可以,就是说不能约定中级法院管辖,数额达到规定就可以。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文读懂合同管辖之“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前 言

合同纠纷中,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来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是实现在原告住所地进行诉讼的一大路径。然而,实践中各地法院对于“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理解与适用存在差异,导致此类案件的立案标准不统一。本文拟从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出发,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及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司法实践,对合同管辖之“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理解进行厘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实践,“争议标的”指当事人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具体合同义务,不应简单地以诉讼请求为金钱给付义务而认定争议标的即为给付货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也曾在《关于民诉法解释中有关管辖若干问题的理解与适用》1一文中表示:对“争议标的”的理解,特别注意不能把“争议标的”等同于诉讼请求......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是指争议的合同义务是以给付货币为内容......借款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如果争议的合同义务内容为给付货币的,也可以适用本条关于接收货币一方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买卖合同约定买方负有先支付货款的义务,卖方后交付货物,买方未按照合同支付货款的,卖方起诉要求买方支付货款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卖方为接收货币一方,卖方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1高民智:《关于民诉法解释中有关管辖若干问题的理解与适用》,载《人民法院报》2015年8月27日。

此外,北京、江苏两地高院也已对“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明确:

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15年12月31日起施行

第三条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中“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适用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所有合同纠纷,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诉讼请求为给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系当事人依据合同义务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应依据该项违约责任指向的合同义务内容的履行地确定管辖。

2. 《江苏关于商事纠纷管辖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7年11月23日起施行

2. 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争议标的”,应当如何理解?

答: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对于其中的“争议标的”,应理解为原告起诉主张被告不履行或违约履行的合同义务。实践中应注意把握以下要点:一是“争议标的”应当理解为合同义务,不能把“争议标的”等同于诉讼请求。合同纠纷中,诉讼请求是基于合同关系主张对方承担合同责任的声明,针对的是违反约定义务形成的责任。违反非货币义务形成的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等请求均为货币给付性质,如果将“争议标的”扩张理解为诉讼请求,将导致违反非货币义务形成纠纷的地域管辖规则虚化。二是“争议标的”应当理解为原告起诉主张的合同义务,而非当事人实际争议的合同义务,原因在于起诉主张的合同义务是否存在履行争议,以及当事人之间是否还存在其他义务履行争议,均属于实体审理范围,并非确定管辖形式审查对象。三是不能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片面理解为仅针对借款合同纠纷,起诉主张的不履行或违约履行的合同义务为给付货币的其他合同纠纷,也可以适用该规定。比如,买卖合同关系中,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卖方起诉要求买方支付货款的,争议标的即为给付货币,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的,卖方作为接收货币一方,住所地应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然而,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因为收到借款可能成为“接收货币一方”,而出借人因为主张借款人归还借款及利息也可能成为“接收货币一方”。此时,“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又该如何理解呢?

对于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在(2017)最高法民辖终245号案件中进行了明确:“‘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形,即出借人所在地和借款人所在地。当双方当事人在案涉借款是否出借事项上产生争议时,以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在案涉借款及其利息是否归还事项上产生争议时,以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关于“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合同纠纷中的适用范围,此前实务中一直有争议。一部分观点认为,“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仅适用于民间借贷纠纷而不适用于其他的合同纠纷。这部分观点认为,如果将“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理解适用为任何合同纠纷,将无限扩大法院的受案范围,因为几乎所有的双务合同都会存在货币给付义务。因此,包括上海法院在内,此前在实务中也将“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仅适用于民间借贷纠纷。

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及上海地区案例,现如今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在实践中已广泛适用于各类合同纠纷中,包括买卖合同纠纷、加工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等。

总 结

综合前述司法意见及法院裁判观点的变化,只要原告主张的合同义务即争议标的系接收货币,在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就可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支付货币仅仅是基于合同义务的一种表现形式,如当事人依据合同义务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主张金钱给付请求,此时的争议标的就不再是给付货币,而应根据具体的合同义务内容的履行地来确定管辖。

发生合同纠纷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发生合同纠纷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因合同纠纷发生的诉讼应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到底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在没有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以及没有约定管辖的情况下,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都可以。

网购纠纷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网购纠纷,可以在购物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 以资讯网路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资讯网路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经济纠纷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经济纠纷案件起诉要分相关的金额数区分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般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或其人民法庭起诉;涉外案件和重大的、达到一定诉讼标的金额的案件,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特别重大、达到相当大的诉讼标的金额的,才能向高阶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市级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在1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本数),其中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为15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含本数)。100万以下(不含本数)将有区县级人民法院、法庭受理立案的。

这个民事纠纷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一、根据你描述的收条内容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个人与公司共同投资合作的民事行为。

二、从落款也可以看出对方是公司行为,因为他的落款写的是--公司法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行为,其代表公司所作行为由公司承担责任,这之间存在一个表见代理的法律关系。

综上所述,你们应该起诉的是公司,而不是个人,即应到公司住所的法院起诉。

这个合同纠纷应该上哪个法院起诉?

1、如果合同约定管辖,要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如果承租人是个人,可以将夫妻二人来为共同被告。

3、按照法律规定,起诉前或者起诉时,可以提出财产保全。

4、如果怀疑车辆被盗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必要时向当地律师咨询,并聘请当地律师协助。

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当事人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当事人应该去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法院应该去哪个法院

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借款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

商标权合同纠纷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级别管辖是指案件由哪一级的法院管辖,基层、中级、高阶或是最高法院,一般来讲,案件越复杂、涉及金额越高、社会影响越大的案件由更高的法院管辖,相反,案件简单、金额小、影响小的由级别低一些的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在确定了级别管辖之后,案件具体由哪一地域的法院管辖,因为同一级别的基层法院或是中级法院在一个辖区范围内有多个。拿北京市来讲,有2个中级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18个基层法院。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如同数学中的横纵座标,只有确定了这两个因素之后才能得到最终要找的那一个定点(起诉的法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阶人民法院都具体规定了辖区内具体由哪个法院管辖商标权合同案件,下面以北京市高阶人民法院的规定为例(所以仅适用于北京市)级别管辖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1.普通商标权合同民事纠纷案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2.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或者交由其审理的商标权合同民事纠纷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商标权合同民事纠纷案件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000万元;(2)案情简单、社会影响不大;(3)非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一)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满2亿元的商标权合同纠 纷案件;(二)涉及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满2亿元的有关商标权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三)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商标权合同民事纠纷案件;(四)诉讼标的额不满1亿元的涉外、涉港澳台的商标权合同民事纠纷案件;三、高阶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商标权合同民事纠纷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商标权合同民事纠纷案件;地域管辖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特别注意:北京市只有海淀、朝阳、东城、西城、丰台的5个基层法院设有智慧财产权庭,按上述规定确定管辖的基层法院如果不在这5个法院之列,由相应的中级法院审理。具体为:宣武、石景山、门头沟、房山、昌平、大兴、延庆法院的案件由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崇文、顺义、通州、平谷、怀柔、密云法院的案件由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则

法律主观:

一、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则1、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2、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4、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什么情况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件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情况。《民诉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三、指定管辖的要件包括哪些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2、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3、受移送的同级人民法院发现移送错误时,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裁定指定管辖。4、上级人民作出指定管辖期间,审理中止。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方式:

1、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2、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直接沟通和协商来解决问题。双方可以讨论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方案,寻求互利的解决办法,并达成共识。

2、调解解决:双方可以选择委托第三方进行调解,帮助双方达成和解。调解可以由专业调解机构、律师或其他中立的第三方进行,以促进双方的对话和妥善解决争议。

3、仲裁解决:当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可以选择仲裁作为一种解决方式。仲裁是由独立的仲裁机构或仲裁人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4、诉讼解决:作为法律途径的一种,当无法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解决纠纷时,双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判决案件,并执行判决结果。

综上所述,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了解适用于具体情况的最佳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律怎么规定的呢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或者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未约定法院管辖,怎样处理?(各类合同)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话,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要约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对于合同案件,是按照标的多少确定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还是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具体的数额划分要参照相应的标准。如你的标的额达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数字,如你们在合同中约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就是违背了级别管辖。

协议管辖,是指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可用书面协议约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又称约定管辖或合意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我国国内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的具体规定是:

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的合同纠纷诉讼;

2.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用合同条款或其他书面形式,就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法院达成协议;

3.当事人只能在合同的双方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五个地方所在法院中,协议选择其中一个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4.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专门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专属管辖是强制性最大的一种售辖,具有排他性,既排除当事人用协议方式变更专属管辖,又排除法院用指定管辖的形式变更专属管辖。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我国专属管辖的案件有以下三种:

1.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继承遗产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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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合同或 ...
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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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属管辖依据)

此外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订立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依据《民事诉讼 ...
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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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案例(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案例深圳)

对出租人来说,如果承租人已经实际提前搬离了租赁房屋并请求出租人接收房屋的,出租人享有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或要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的权利,鉴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自身特性,一般不适宜强制承租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根据《北 ...
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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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法律咨询(律师服务法律咨询收费)

需要法律适用方面咨询的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当地司法局律师援助中心电话12348,是为群众提供的免费法律咨询和公共法律教育的一种公共法律服务,三、法律咨询APP,联系相关行业的律师咨询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 ...
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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