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委托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民法典委托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委托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法律主观:
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的赔偿责任是指受委托人在处置委托人委托事务时造成委托人损失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1.委托合同是诺成、双务的合同。
2.委托合同具有比较强的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前提。
3.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委托合同,是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或者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委托合同是诺成、双务的合同。
2.委托合同具有比较强的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前提。
3.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如下:.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希望以上问题能对您有所帮助,若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你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919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签订无效的情形有? 1、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2、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4、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如果员工没有公司授权,然而对方有理由相信员工有授权(如,单位以曾经给员工开具的委托手续,且委托期限尚未截止),则员工的行为被视为构成表见代理,所以签订合同是有效合同。有关法律责任由员工单位承担。若员工没有权利代表单位签订合同,在员工单位追认前,合同效力待定,单位追认的,合同有效。如果没有追认,则有关法律责任由签订合同的员工本人承担。如果单位授权不明,则单位和员工将承担连带责任。订购合同是授权代表签字,公司盖印章,这样的合同双方主体肯定都是单位,这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合同,授权代表只是个执行人而已。所以出了问题,是由单位负责,即相关法人代表负全责。
综上问题所述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建议详情可咨询当地政府政策,或者咨询相关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委托代理合同有如下法律责任: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
3、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委托合同中,因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一方是受托人,其履行的义务系代替委托人处理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务。 故委托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应是受托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即委托法律关系中被委托人的义务,主要是完成委托人所交办的事务,所以被委托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地点,应认定为委托合同的履行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七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委托合同法律规定
一、委托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委托合同纠纷处理如下: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委托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委托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委托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委托合同纠纷属于一般民事纠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委托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本人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