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多久可以拿到(起诉离婚判决书多久可以拿到)
离婚判决书多久可以拿到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属于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请求后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离婚案件被适用简易程序,3个月内可以收到离婚判决书;若离婚案件被适用普通程序,6个月内可收到离婚判决书,但是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案件审理期限,可以延长6个月以上。因此,收到离婚判决书可能在案件受理后的3个月至6个月之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离婚判决书几日内送达
离婚判决书的下达时间具体如下:人民法院对于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离婚判决书,一般十日内,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受法律保护。判决书是在双方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法解决时,通过法律的权威来强制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因此,在一方拒绝执行时,可以持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身份证加急几天能拿到
1.一般情况下是半个月就可以拿到,如果办最快的话有的地方一个星期就可以拿到了。
2、办证范围仅限于尚待领取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尚待补领的公民。临时身份证使用范围仅限于办理乘飞机、车船和投宿旅店手续。
3、临时身份证由负责受理和办理公民申领手续,市局制证所负责证件制作和发放。具体步骤是:
(1)申领人须持“户口簿”和两张近期相片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申领手续。
(2)申领人持“户口簿”、“临时身份证签发证明”、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收款收据和办证凭据到市局制证所制证。
(3)临时身份证自市局制证所受理到申领人领取证件期限为壹天,由制证所统一收取证件工本费。
更换身份证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居住证、社保卡、结婚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过期身份证等,且仅需要提供一种即可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验户口本,并申请换领新证。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院判离婚需要多久能拿到判决书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判决书出具的时间要依据所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审理还是简易程序审理而定,如果是普通一审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出具判决书,特殊情形可以适当延长;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3个月内出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离婚判决书开庭后多久可以拿到
法律主观:
离婚立案后一般六个月内可以收到判决书。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判决书几天能拿到
法律主观:
对于离婚判决书几天能拿到主要看审理时采用的是何种宣告判决的方式。如果是人民法院在庭审结束后另定日期宣告判决,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但如果是当庭宣判的,在十日内能收到判决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