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故意签订内容虚假的合同(双方故意签订内容虚假的合同违法吗)
故意签订无效合同属于诈骗吗
法律主观:
无效合同并不属于合同诈骗,无效合同的情形分别如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虚假的合同有效吗
法律主观:
一、虚假的合同是否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143条的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合同作为 民事法律行为 ,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通过其 法定代理人 订立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订立合同时相应的意思表示能力,而非指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也就说明,行为人可以是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即行为人可以与合同的当事人为同一人,也可以出现不一致的情形。
2.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此要件是针对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内容而言的。合同的目的是当事人缔结合同所欲达到的一种效果。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纵使合同的生效的其他要件都具备,但因合同的目的或内容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也会使合同归于无效。虽然我国的《民法典》合同编奉行合同自由原则,即当事人可自由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的自由不能超出法律的限制。
从上可知,合同有效的一个重要要件就是意思表示真实,因此,若是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无效。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另外,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三、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
第一,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
第二,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有损害事实存在
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
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
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 缔约过失责任 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4. 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民法典》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收归国有不是一种民法救济手段,而是公法上的救济手段;一般称为非民法上的法律后果。
合同始终遵循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则,但该意思表示一定要真实且一致,若是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该合同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双方串通签订虚假合同
法律分析:在签订虚假合同的时候,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诈骗的话,这个时候会构成犯罪,具体的处罚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有的虚假合同不会构成犯罪,但是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1、虚构主体、冒用他人名义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六)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
合同内容虚假有效吗
在签完了合同之后,合同一方才发现里面的内容并不是真实。在知道合同内容有虚假的部分后,提供真实信息的一方就会认为不公平,也想要主张这份合同无效,终结两者的合作关系。那么,合同内容虚假有效吗?看看对此介绍。
合同内容虚假有效吗
一、合同内容虚假有效吗
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假合同的表现形式
1、以高额回扣作诱饵。
为了达到顺利签约的目的,骗取另一方当事人的信任,不法分子往往遵循吃小亏占大便宜的原则,给对方以高额回扣作诱饵,如金钱、汽车、不动产、股票、金首饰等,有的甚至施以美色和提供不健康的娱乐服务,诱骗对方签订合同。
2、在假合同的签订中,欺骗方在条款中给对方以优厚的条件。
如购进物品价格低、给对方的利润高、紧缺的原料保证供应、产品保证销售等等。其实,在这些优厚条款的背后,是骗取钱物或掩盖着另一个非法合同。
3、合同的主体多为“皮包”公司和个体经营者。
从假合同的数量上看,假合同的主体大多数是一些无资金、无场所、无办公机构的皮包公司和个体经营者。他们采取种种手段,制造经济实力雄厚的假象,诱使对方上当。
4、合同的极个别条款制订得十分苛刻。
为了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根本不准备履行,在大量的优厚条款中,往往隐藏着制订得十分苛刻的个别条款。如达不到的规格、精度、纯度质量标准,根本不能执行的交货日期,大于利润的运费,无法加工的式样等。合同一旦不能执行,便控告对方违约,借以达到骗取钱物或罚金的目的。
5、异地签订合同。
为了弄假成真,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对方人地两生,不知道自己底细的弱点,在异地签订合同,一旦得手便隐匿身份,使对方难以发现。
6、成交多为新客户。
一般说来,在老客户中,由于双方比较信任和熟悉,在长期的交往中建立了互相依赖的经济关系,不会以签订假合同来欺骗对方。而不法分子与新客户签约往往干的是一锤子买卖,一旦达到目的便马上和签约人脱钩。
7、利用各种关系蒙蔽对手。
为了使对方信任自己,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老战友、老同学、老上级、老部下,以及各种亲属关系,使对方在心理上丧失应有的警惕,在亲切、和谐的氛围中上当受骗。
合同内容虚假有效吗?如果合同内容有假是可以认定合同无效,但是,必须要提供能够证明合同内容虚假的证据。发现合同内容虚假之后要求解除合同,也想要求对方赔偿,想要争取权益的人可以找律师进行询问该怎么做。
双方签订的假合同有效吗
双方签订的假合同无效。假合同是指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出于某种非法的目的,故意签订无法履行或根本不准备履行的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