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认缴出资交不出来怎么办(公司破产 认缴出资)
公司破产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股东出资期限未到的应加速到期,立即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未实缴出资即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并不为仍未实缴出资的现任股东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公司的股东来讲,务必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期足额的履行出资义务,即使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仍然有权向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追缴出资。即使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期限未到,一旦遭遇公司破产,认缴期限就会加速到期。特别需要对因未界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股东来讲,转让方务必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股权转让意味着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概括转让,不再承担继续履行出资的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认缴倒闭无力实缴怎么办
法律分析:认缴制度下注册资本没到位,在公司破产需要偿还外债的情况下,公司股东需要按照注册比例补足注册资本上的资金,股东应当在其未缴纳出资、抽逃出资范围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认缴的无力实缴依法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并且有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这是触犯了刑法的规定,还会受到相关的法律处罚。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没有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是没有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是在公司成立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并处或者是单处以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是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认缴倒闭无力实缴怎么办
认缴倒闭无力实缴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未到位的,公司出现破产后,股东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但以未出资的数额为限;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教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落责任。
认缴资金不到位的后果如下:
1、如果注册资金一直没有缴清,一旦公司遇到债务问题时,资不抵债,那么这笔债就会落到股东头上。也就是说,注册资金没有缴清,就相当于对公司的债务没有还清,那么法院要求立即缴清注册资金,拿不出足够的资金,就会查封现有名下所有的财产;
2、在约定的期备大限内没有缴清资金,工商局企业信用平台中会被公示企业经营异常,会给公司带来负面形象,影响公司经营;
3、如果没有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认缴和实缴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依法应当在向他人募集股份前缴足约定的认缴资本;
2、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进入解散、清算程序的,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实缴期限从约定之日变更为被宣告破产、进入解散、清算程序之日。
综上所述,认缴制度下注册资本没到位,在公司破产需要偿还外债的情况下,公司股东需要按照注册比例补足注册资本上的资金,股东应当在其未缴纳出资、抽逃出资范围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公司注销时认缴不到位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司出现解散事由但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认缴不到位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补足出资。
法律依据:根据高院发布的《关于企业注销若干问题的会商纪要》第一条规定:关于强制清算后注销登记公司出现解散事由但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指定清算组依法清算后,清算组持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决定书、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民事裁定书申请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应予办理。对于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或者公司人员下落不明的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已履行查找的必要义务,人民法院向有关责任人员释明或者采取民事制裁措施后,仍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的,人民法院作出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应当载明上述情况以及债权人可依法向公司清算义务人主张有关权利的内容。公司强制清算中,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和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关于企业注销若干问题的会商纪要》第二条:关于破产清算后注销登记经破产清算程序,破产企业财产最后分配完毕或者确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持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宣告破产和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民事裁定书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应予办理。对于企业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或者企业人员下落不明的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已履行查找的必要义务,人民法院向有关责任人员释明或者采取民事制裁措施后,仍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的,人民法院作出的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应当载明上述情况以及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不履行法定义务,其行为导致无法清算或者造成损失的,债权人有权起诉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内容。属于上述情形的破产企业如无法取得税务部门开具的清税证明文件的,登记机关可以办理注销登记。
认缴倒闭无力实缴怎么办
认缴倒闭无力实缴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没有公司债务问题,经营不善,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缴清资金,可以变更注册资金;
2、债务没有问题,可以注销公司;
3、与股东商议,认缴期限延续。
认缴资金不到位后果:
1、如果注册资金一直没有缴清,一旦公司遇到债务问题时,资不抵债,那么这笔债就会落到股东头上。也就是说,注册资金没有缴清,就相当于对公司的债务没有还清,那么法院要求立即缴清注册资金,拿不出足够的资金,就会查封现有名下所有的财产;
2、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缴清资金,工商局企业信用平台中会被公示企业经营异常,会给公司带来负面形象,影响公司经营;
3、如果没有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认缴也就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规定一个期限,缴清注册资金。但认缴不意味着不缴,或者拖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未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或未经合理程序抽逃出资,构成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当承担瑕疵出资责任,于此情形,股东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向公司补足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清算需要认缴出资怎么办
该解决办法如下:
工具:清算表。
1、如果破产清算或解散清算时,股东出资期限未满,清算组不能要求股东补缴出资,股东也不能拒绝履行出资义务。
2、如果破产清算或解散清算时,股东出资期限已满,清算组可以要求股东补缴出资,股东必须缴纳未缴出资。
公司破产,股东无能力补足股本金,怎么办
股东的相关义务如下: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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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倒闭无力实缴怎么办
认缴倒闭无力实缴的办法:
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不会被关进监牢,因为民事责任涉及不到刑事问题;
4、债务人若实在无钱可还:
(1)法院执行人员知道当事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
(2)在当事人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5、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公司破产股东认缴的未实缴怎么办
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实际缴纳认缴资金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处罚。根据我国法律,公司发起人或股东若未能按照公司法规定及时支付货币或实物作为认缴资金,或者在公司成立后私自转移出资,如数额巨大且后果严重,可能构成虚假出资行为,涉嫌违反刑法规定,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虚假出资行为,法律规定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并可同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或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但不超过百分之十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破产要缴清认缴出资额吗?
公司破产要缴清认缴出资额,股东需要补足认缴的出资额。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时,股东应当补足其认缴出资额。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该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应当按照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如果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股东需要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进行补足。
补足认缴出资额的方式可以包括以现金形式补足或者以其他资产形式进行补足,具体补足方式可以由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破产管理人或法院依法决定。同时,如果股东未按照法定要求补足认缴出资额,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