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配合工伤认定怎么办(公司不配合工伤认定怎么办)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9
266
申请方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公司不配合我认定工伤怎么办法律分析:单位不配合工伤认定做不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这个自己可准备资料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配合就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然后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鉴定。

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怎么办

寻求法律援助或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等。

1、公司拒绝配合,员工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自己在工作中受伤的事实。

2、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请求介入调查并协调解决。这些部门会对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自己报工伤公司不配合怎么办

法律分析:

首先,工伤申报属于劳动局工伤科,所以监察大队是不管的。

其次,公司不配合申请工伤认定的,找劳动局仲裁委员会。

最后,工伤不支付医疗费,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这个自己可准备资料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配合就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然后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目击者事故发生经过的书面证明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公司不配合我认定工伤怎么办

法律分析:单位不配合工伤认定做不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评残公司不配合怎么办

法律主观:

先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完后再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 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等。买了工伤保险由保险赔付,没买的话由公司全额赔付。 申请方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诊断 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如没有合同搜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服,证人证言,录音等。

法律客观: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 鉴定原则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工伤认定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时,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不愿意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企业不愿意做 工伤认定 怎么办? 1、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 工伤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 工伤保险条例 》中规定的 工伤待遇 ;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认定流程 一、 委托代理合同 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 劳动关系 ,有无 签订劳动合同 ,有无办理 工伤保险 ;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 工资 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 工伤事故 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 医疗费 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 诉讼 ,便于以后 财产保全 时暂扣 工程款 ; 4.与目击 证人 (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 证据保全 工作: (1)用工单λ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2)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 劳动监察 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一)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 律师 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二)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三)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四)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五)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 委托合同 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 代理 后发生争议; (六)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七)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 工伤认定程序 (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 证据 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 工伤认定申请表 》。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 身份证 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 劳动合同 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 事实劳动关系 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 工伤认定书 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 伤残 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二)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 丧失劳动能力 鉴定表》; (三)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四)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五)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六)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五、 劳动仲裁程序 : (一)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 (二)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三)向 劳动争议仲裁 递交《 申诉书 》及证据材料; (四)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五)参加庭审; (六)庭后和解或调解。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认定对于劳动受害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工伤认定是可以自己去做的,不一定要单位申请,在工伤认定下来之后,就可以拿到工伤认定的诊断书让用人单位赔偿自己的所有经济损失,如果用人单位拒绝,那么就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

个人要求做工伤认定单位不配合

法律主观: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上述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 ;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诊断 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 申请工伤认定 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职工发生工伤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认定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该情况分以下情形处理:

1、企业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调查核实,用人单位不协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鉴定出来公司拖延该怎么办

工伤 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愿承受的痛,这类伤害对劳动者的身体和今后生活都带来不小的影响。我们除了进行积极的治疗外,还应向相关单位进行相应的索赔工作的办理。那 工伤鉴定 出来公司拖延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这类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鉴定出来公司拖延该怎么办 1.如单位拒不申请 工伤认定 的,工伤职工个人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 伤残等级 ,按伤残等级获得工伤赔偿。 2.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 ;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 (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 )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 职业病 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根据《工伤职工 劳动能力鉴定 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 身份证 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赔偿依据: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 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 工资 ; (二)劳动、 聘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者可拿出相应的证明,到劳动鉴定部门进行相应的申请。来获得相应的工伤鉴定证明,有了合法的工伤证明,劳动者就可以向 社保 单位和公司申请相应的工伤伤害赔偿。如拒不办理,可向 劳动监察 部门进行投诉。

工伤公司不管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工伤,但公司不管,职工是可以自己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交申请的,职工是可以在工伤发生的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工伤是可以由员工自己提出的,不是只有单位才可以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未经允许上门催收合法吗(未经允许上门催收合法吗有未成年在公司)

网络贷款平台,车贷公司,分期公司,催收机构存在电话、短信骚扰、威胁等、抢夺或侵占财产、损害征信记录、侵入住宅等行为的,按照侵权违法行为对待,可立即向金融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揭露网贷机构进行暴力催收、发放高利贷的罪行,在必要的时候直接 ...
综合知识
452热度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哪个更好(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哪个更好评级)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全文《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全文意外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一样吗法律主观:工伤鉴定和交通意外伤残鉴定的参考依据是不一样的,两者的区别是: 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样,而 ...
综合知识
94热度

总公司成立分公司要求重新签合同工龄(成立分公司对总公司有什么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
综合知识
100热度

小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如何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如何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如何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是指公司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或者增减股本等行为,在进行股权变更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股权变更手续的办理方法:1.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股权变更的基础,股东之间需 ...
综合知识
603热度

工程公司会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司会计科目设置)

五、领用、摊销和退回周转材料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施工明细科目怎么设置工程施工明细科目怎么设置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
综合知识
136热度

劳务公司怕不怕工人起诉工伤

劳务公司怕不怕工人起诉工伤法律分析: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就赔偿事项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用人单位拒不赔偿的或者拖这不赔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判决,用工单位给 ...
综合知识
436热度

包工头有工伤赔偿义务吗(包工头工伤赔偿标准)

工人受工伤包工头要承担什么责任法律分析: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 ...
综合知识
357热度

工伤得不到赔偿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吗(工伤不赔偿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吗)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拒赔可以找劳动监察吗法律分析:可以 ...
综合知识
517热度

分公司债务需要总公司承担吗(分公司欠款可以起诉总公司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子公司是否承担总公司的债务法律主观: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分公司 ...
综合知识
540热度

离职要交违约金吗(离职要交违约金吗的公司能去吗)

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只有以下情况,劳动者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 ...
综合知识
114热度

工程建筑公司的会计分录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分录大全1,建筑企业施工人员工资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如果是施工人员的管理工资,则是:借:工程施工—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2,你的做法是可以的:将价值比较大的施工材料计入“工程施工— ...
综合知识
887热度

公司拖欠工程款怎么处理(公司拖欠工伤赔偿款不给怎么办)

公司没钱付工程款怎么办公司欠工程款怎么处理一、对于因没有支付能力而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在起诉过 ...
综合知识
730热度

没有签合同工伤怎么索赔(没有签合同上班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2)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依 ...
综合知识
503热度

公司更改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更改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变更为另一用人单位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要将劳动合同进行转签的话,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如果没有与劳动者进行协商的话,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相关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进行赔偿的话,劳动者可以直接向 ...
综合知识
55热度

口头协议成立的条件认定标准(口头协议纠纷最有效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如 ...
综合知识
203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