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还是定金要分清(订金还是定金不用退)
购房“定金”与“订金”要分清
在买房子的时候,所交的“定金”和“订金”其实是不一样的。如果买房时你交的是定金的话,基本上是不可以退的;如果交的是订金的话,是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的,可以退还给买房者。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大家还是很有必要了解清楚的,不然,踩到陷阱可就不好办啦!
先给你们讲一个2014年的案例,让你们明白一下正确区别定金和订金的重要性吧:
订金和定金 究竟哪一个是可以退的
小梁和小韦准备14年年底结婚,想买个婚房。14年5月1日,小梁、小韦与某能源公司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书》,并交了2万元定金。小梁和小韦说,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之前,售楼人员告知他们房屋可于年底12月31日前能交房,可付款后才得知交房时间是2015年的12月31日。因交房时间太迟,不符合他们原定的婚期,随后他们到售楼部要求退还2万元却遭拒绝。双方遂闹上法院。10月20日,法院一审判定,开发商不能证明已告知小梁和小韦具体交房时间,要返还这2万元定金。
据报道,法庭上,小梁和小韦认为,他们交的2万元为预付款,而某公司则坚持认为是定金。法院认为,该笔款是属于定金,既然是定金,就只能根据谁有错,谁违约来判定这笔钱的归属,就目前的证据,不能得出认购书订立时,小梁和小韦明知交房时间是2015年12月31日的结论。双方因买卖合同条款未能协商一致,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形,法院判定,某公司应当返还2万元定金给小梁和小韦。
原被告双方为何会纠结于2万元是预付款还是定金?主审该案的法官告诉记者,他们之间实际是“订金”和“定金”之争,二者的适用差异很大。
所以,下面还是给大家普及一下二者的区别吧!
定金和订金的法律理解
当我们准备购房的时候就会涉及到合同和 的交易,很多人都会发出这样的疑问:购房时的定金和订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吗?首先这是涉及到法律责任的问题,定金它是您在和开放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后支付给开发商的钱或者一些抵押的东西,简单说,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您可以根据合同索要自己应有的赔偿,而订金它是没有法律效应的,跟购房合同没有太大的关系。如果到时开发商没有及时交房,到时他们只要退回这个订金其他索赔的内容都是内有保障的。
缴纳定金或订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定金和订金是否可以退回
我们刚刚说的是购房之前签合同的订金,那么如果是打算装修呢?其实这也是一样的,如果您已经和装修公司签订了协议同时也缴纳了一定的定金,如果对方没有按时处理好装修的问题,那么您一样可以凭借这个书面协议和对方索要应有的赔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8-04-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教你如何怎么区分两者
法律概念区分定金与订金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两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根据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必须持有《预售商品房许可证》才能卖楼花,而且不管是预售商品房还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比如:开发商收取了2万元钱后,并没有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那么两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并没有形成。而《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条款又只能是主合同的从合同,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形成的情况下,客户向开发商交的2万元钱就可能是“定金”,也就不存在开发商可以“没收”这2万元的问题。那么客户交付的只可能是“订金”,而“订金”是应当退还的。但是,如果当时双方签订了书面的预售商品房合同,则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那么买方反悔不买时,开发商就完全有权没收定金。
房屋认购书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1)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订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方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此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与出卖人详细约定“订金”的性质,否则到时想要主张“定金”的权利的话,将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2)、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如何分清订金与定金?(订金的订到底是哪个定)
1.订金“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若购房者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不能要回订金;若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也不需要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定金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订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签订认购书时,要看清认购书上写的是哪种金,以免自己无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