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合同费用申请订金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5
284
因此,在约定定金和订金条款时,双方应当充分了解概念和注意事项,并协商合理的条款内容,2. 约定定金条款: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时,应当明确定金的金额、支付方式、退还时间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细节,4. 注意事项:在约定定金和订金条款时,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a. 定金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且在合同中明确标注,3. 订金条款:在合同中约定订金条款时,应当明确订金的金额、支付方式、使用范围和退还时间等方面的细节,一、定金的法律属性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合同法关于订金的规定

法律主观:

关于定金的规定是,定金可以作为债权的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的数额,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并且定金合同是自当事人交付定金时成立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合同条款中,如何合理使用定金和订金条款?

在合同条款中,合理使用定金和订金条款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可以帮助双方在交易过程中降低风险,并保护各自的利益。以下是一些关于如何合理使用定金和订金条款的建议:

1. 明确概念:首先,要明确定金和订金的概念和区别。定金是在合同中约定的一定金额,作为对合同履行的担保,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订金通常是在预订或预订服务时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对预订服务的保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 约定定金条款: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时,应当明确定金的金额、支付方式、退还时间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细节。定金的金额应当与合同总金额或部分金额相对应,并且应当在合同中注明。支付方式应当明确是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退还时间应当约定明确,以便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及时处理。同时,应当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在违约情况下追究责任。

3. 订金条款:在合同中约定订金条款时,应当明确订金的金额、支付方式、使用范围和退还时间等方面的细节。订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当与预订服务的情况相对应,并且应当在合同中注明。订金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是仅限于预订服务,还是可以在其他方面使用。退还时间应当约定明确,以便在取消预订时及时处理。

4. 注意事项:在约定定金和订金条款时,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a. 定金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且在合同中明确标注;

b. 订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并应当明确退还条件;

c. 定金和订金的支付方式应当安全可靠,最好通过第三方平台或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

d. 合同中应当约定解除条件和违约责任,以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e. 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和条款,并协商解决分歧。

总之,在合同条款中合理使用定金和订金条款可以有效地保护双方的利益和降低交易风险。因此,在约定定金和订金条款时,双方应当充分了解概念和注意事项,并协商合理的条款内容。

签订合同时定金、订金与押金的区别有哪些?

签订合同时,定金、订金与押金的区别有哪些?

一、定金的法律属性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定金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第89条、《担保法》第二章、《合同法》第115条、116条、128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单从担保的角度看,定金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

1、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其中“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担保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

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这种担保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

4、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定金具有双向担保功能。这是定金担保优于其他担保方式的突出特点,尽管只是一方当事人为一定金钱的给付行为,但定金担保可以约束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均可适用定金罚则。

6、定金担保适用范围仅限于合同之债,而不适用于其他债的担保或者作为反担保。而且多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同时履行而仅能先后分别履行债务的情形,一般给付定金的一方应为依约承担金钱支付义务的一方。

二、订金的法律属性

订金也属于金钱质的一种,但是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订金加以规定,但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却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一般而言,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其与定金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订金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而无需双倍偿付。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三、押金的法律属性

押金也是金钱质的一种,具体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如债务人依约履行了债务,则其所交押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押金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的法律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约定给付一定数额的押金这种担保方式。

为更明确地解释押金的法律属性,结合其与定金的法律特征的异同,简述如下:

1、定金担保的是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应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

2、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押金这种担保方式;

3、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4、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其数额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5、定金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即,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基于上述关于定金、订金、押金的法律属性的理解和认识,建议当事人在经济生活中根据自己的需要,合理的选择使用;

但必须明确的是:如果选择定金担保方式,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合同的性质,且其约定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定金限额的规定,且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约定等。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合同外费用增加费用报告(合同外增加的费用)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合同履行成 ...
综合知识
701热度

合同外增加的项目(合同外增加的项目清单表格)

法条链接《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施工单位要增加合同品牌要走什么程序如果是在原合同外增加施工内容,需要建设单位给你一份增项委托书,要列明增加的项 ...
综合知识
618热度

合同外增加工程量的报告(合同外的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

凤冈县建筑⼯程有限责任总公司第三分公司20XX年11⽉6⽇工程量增加的索赔怎么写呢新增工程的单价确定:在工程建设合同以外新增工程量,造成工程造价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 ...
综合知识
255热度

合同纠纷败诉方承担哪些费用(合同纠纷败诉后没有钱赔偿怎么办)

3、民商事案件中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是否应当由败诉方承担,法律界一直在争议至今还没有一个权威结论,但是“谁聘请或委托律师代理民事案件诉讼,由谁承担诉讼代理费”这是审判实践中的一贯做法,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为诉讼当事人、律师以及法院法官 ...
综合知识
830热度

合同违约起诉费用谁付(合同违约起诉流程和费用)

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 ...
综合知识
808热度

合同外增加工程量的报告(合同外增加工程量范本)

一、工程合同增加工程量怎么处理工程建设时,增加了工程量的,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 ...
综合知识
317热度

合同外的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合同外的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给项目带来了)

根据原施工合同精神,经双方协商,作如下补充协议:一、工程范围:20xx 年6月3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出相应的设计制作安装,鉴于:前期签订合同中甲乙双方确定的计费方式,在后期施工过程中乙方提出定价偏低,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 ...
综合知识
645热度

合同外工程量情况说明(合同外增加工程量范本)

合同外增加工程量怎样走程序法律分析:收到或者未收到建设单位下发的工作联系函(单)或者建设单位设计部的设计通知单为依据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合同外工程量的前提下:1、合同外工程量施工过程影像资料(主要是照片,特别是施工现场建设单位相关人员 ...
综合知识
352热度

合同纠纷总费用(合同纠纷败诉方承担哪些费用)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
综合知识
106热度

合同资产大幅度增加的原因(合同资产会计科目)

4、该企业是资金密集型的企业,原材料价值高.短期偿债能力分析短期偿债能力是企业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及时足额偿还的保证程度,是衡量企业当前财务能力,特别是流动资产变现能力的重要标志.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分析主要采用比率分析法,衡量指标主要有流动 ...
综合知识
283热度

合同外工程量增加回复函(关于合同外增加工程量的函)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加了怎么办看施工合同中是否约定在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其他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的条款,如果合同有此类约定就按约定的内容增加工程造价,如果合同未约定,就要同发包方进行沟通,提供出 ...
综合知识
752热度

合同纠纷如何申请仲裁(合同纠纷如何申请仲裁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 ...
综合知识
85热度

合同欠钱不还如何起诉(合同欠款纠纷起诉费用多少)

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法律分析:债权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借钱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准备起诉文件:根据当地法律要求,准备起诉文件,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和法律通知,律师可以为债权人提供法律建议、评估案件的 ...
综合知识
121热度

合同金额增加补充说明模板(合同金额增加补充说明模板怎么写)

甲方:乙方:(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年月日补充协议解释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 ...
综合知识
814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