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起诉地规定(工程材料款拖欠多久可以起诉)
法院起诉地点的规定
对一般的民事案件,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是数个,而且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又不在同一区域内,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域的法院起诉。
一、起诉地点确定: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5、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确定民事诉讼管辖地
1、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
2、特殊地域管辖:法律规定了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 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起诉予以处理的情形: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工程没有合同没有结算单可以起诉吗
工程没有合同没有结算单是可以起诉的。
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
1、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二)工程量计算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工程起诉必须在工程所在地吗
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合同或者没有约定的,可以向建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管辖法院的范围限于被告住所地法院、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此外协议管辖权不得改变专属管辖权和级别管辖权。级别管辖的确定,在我国立法上主要是以案件的性质、案件的影响的大小为标准。
一、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流程包括:
1.提起诉讼。就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向其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2.准备答辩和请求。实际中,被告一旦向法院就起诉事项做了实质性答辩,就表示接受了法院的管辖权,日后就不得再以此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提出抗辩。
3。提证据保全程序。就是对于一切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若日后有灭失、湮没或难于使用之虞时,一方当事人可在起诉前或起诉后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全。
4.提供诉讼证据。凡是诉讼当事人想要证明他在诉讼中所主张的事实或要求,都必须首先提出证据予以证明,而证据包括人证、物证、书证、鉴定、勘验笔录等。
5.进行保全措施。为防止被告隐匿、变卖或转移财产,使原告日后得到胜诉时一无所获,使得法院判决无从强制执行,那么就要及时申请保全程序。
6.进行案件审理。按照选择的管辖的法院,确定具体的审理和答辩。
7.裁判和上诉。在法院作出第一审判决之后,要是有不服的,那么就可以及时去上诉了。
二、起诉分类
1.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
2.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指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件,是以公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起诉为前提,如果没有人起诉,法院对任何案件都不主动审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诉,同意进行审理,称为受理。起诉的成立,标志诉讼中审判程序开始。
三、起诉流程编辑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工程款拖欠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程款拖欠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1、工程款拖欠起诉需要材料如下: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二、工程款拖欠起诉流程是什么
工程款拖欠起诉流程如下
1、申请财产保全;
2、写起诉书;
3、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4、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5、法院判决;
6、执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