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竣工结算时间的规定
法律主观:
竣工结算时间的规定是: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方式要求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分段结算方式需要当年开工且当年不能竣工;目标结算方式即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法律客观: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是什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和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竣工验收条件
第三条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在取得城市规划、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城建档案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进行。
第四条住宅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完成了包括室外工程在内的所有建设合同内容后组织进行。
第五条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水、电、气等配套工程完工,并经检测合格后组织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七个工作日前,应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
(一)城市规划、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
(二)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及竣工结算书报送签收情况;
(三)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及验收组组成情况;
(四)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五)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六)施工(含分包)单位竣工报告、质量控制资料、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建筑节能性能检验资料及验收评定资料(电子版);
(七)质量检测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情况报告;
(八)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
(九)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
(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报书(附件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以上资料审查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报书上明确是否同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意见。
第三章竣工验收的组织和程序
第七条竣工验收组织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勘察、设计、监理等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项目负责人成立验收组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组组成人员资格应符合要求。
第八条验收内容和程序
(一)验收组应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进行核查验收;
(二)验收组应对建设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进行抽查,确认建筑物主要使用功能质量状况;
(三)验收组应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四)验收组应对建设工程实体的观感质量进行检查,确定建设工程观感质量等级;
(五)验收组应对建设工程提出明确的验收意见和结论。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验收组的竣工验收组织、内容、程序进行监督,确认验收组对质量控制资料、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观感质量及实体质量的验收意见。
第十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各方不能形成一致验收意见时,应协商解决,待意见统一后重新组织验收。
第四章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5日内到建设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机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应向竣工验收备案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超限高层建筑结构的抗震专项审查批准书);
(三)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四)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五)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六)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七)城市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八)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住宅工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结算价备案表(按规定结算价必须备案的项目);
(十一)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
(十二)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机关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附件2)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于竣工验收备案后6个月内将城建档案初验整改后形成的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报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所有权时,建设工程所有权办理机构应核查建设工程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未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不得办理建设工程所有权证。
竣工结算审计管理办法: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竣工结算审计管理办法
总 则
1、为进一步加强成本核算,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理顺工程结算工作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2、工程结算管理是我公司成本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成本降低到最低限度。
3、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工程成本管理工作。
工程变更各部门职责及流程
施工单位已完工程的工程数量与现场实测数量必须保持一致,不得超出竣工图数量。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优化变更引起的工程数量变更,施工单位需提报变更,相关变更流程及各部门变更审核过程中的职责如下:
1、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并提供变更前后施工图、变更数量统计表、项目部签证资料、项目部签字确认的施工方案、现场照片等影视资料等可用于复核的支撑性材料(附件5)。
2、工程部各项目部:项目部负责人对现场实际完工情况负责。主要负责审核各施工单位提报《工程变更联系单》及其附件是否与现场实际完成情况相符。在工程变更审批流程中,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变更项现场是否完全实施进行确认审核(必须明确批复现场是否完全按变更后施工),并审核相关附件资料是否完整,审核意见在《工程变更审核意见表》中签署。项目负责人依据投融资部反馈的审核意见表,按最终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变更结算。 Vv v
3、设计部:复核《工程变更联系单》中所附的变更前后施工图是否属实。
4、投融资部投融资部:投融资部为工程变更流程的主导部门。依据各部门最终审核意见,对施工单位上报《工程变更联系单》进行工程数量及变更金额审核,对审核结果负责,审核意见在《工程变更审核意见表》中签署,并将最终意见书扫描件发送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依据最终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变更结算。
竣工结算各部门职能及流程
1、工程部:工程部为竣工结算流程的发起部门。工程部及辖下项目部负责人,对现场实际完工情况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结算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相关资料附件详见(附件6)。主要负责依据合同及审定后的变更资料,审核各施工单位提报的结算数量是否与现场实际完工情况相符,最终发送的《完工结算单》中,施工单位与工程部项目现场负责人必须签字盖章齐全。工程部项目负责人负责依据现场实际完工量梳理甲供材料应耗数量,并结合现场实际材料领用情况及供应链管理部反馈的甲供材料单价,提供《甲供材料扣款表》。收集整理项目其他扣款资料,并提供《项目其他扣款一览表》。
2、供应链管理部:依据收发料记录,审核《甲供材料扣款表》实际领用数量、采购单价的准确性。依据投融资部确认的《封帐协议》与施工单位进行签署确认。
3、投融资部:投融资部为结算流程的主导部门。依据工程部审核结果,对施工单位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最终结算价款负责;依据最终结算金额拟定《封帐协议》。
附件:1、工程变更审核流程图 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流程图
3、工程变更联系单 4、工程变更审核意见表
5、工程变更提报资料目录表 6、工程竣工资料提报目录表 7、工程竣工变更审核意见表
2015年1月22日
投融资部
工程变更联系单
项目名称: 变更编号:
工程变更审核意见表
工程变更提报资料目录表
变更
数量一览表(例表)
附件6:
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目录表
表1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
完 工结算单
承包单位名称: 合同编号: 结算日期:年月日
制 表 人: 承包方代表:
项目负责人: 投融资部:
表2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
甲供材料扣款表
承包单位名称:
合同编号:
结算日期: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承包方代表:
供应链管理部: 投融资部:
备注:1、项目现场依据结算数量填报应耗数量,依据承包方材料领用单填报实际领用数量。 2、供应链管理部提供甲方采购价格
表3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
项 目其 他 扣 款一览表
承包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章) 承包方代表:
附件7: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意见表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本公司参加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的合同,(合同编号:)完工结算事宜,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项目名称) 合同封账协议的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谈判、授权代表在签署封账协议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方:(公章)
日 期:年月日 注:
附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身份证号: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方:(公章) 注: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封账协议
发包方: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根据承发包双方签订的合同,双方就项目工作内容进行合作并签订合同,合同编号为。现根据合同约定,结合具体施工工作过程,就最终决算问题进行磋商,双方签订本末次封账并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末次封账数量及单价的确定:
1、按照承包方按发包方技术交底要求实际完成并经发包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的数量进行计算。
2、单价为公司评审后该合同确认的单价。 3、末次封账结算数量为双方签字认可的结算数量。 4、 结算数量及结算单价双方均认可,没有任何争议。 二、封帐总价承发包方双方确认:承包方在发包方项目的上述合同全部工作内容的总价款为:¥元(大写:元整)(包括所有的阶段结算等,该金额为承包方应开票金额),扣除设备材料超耗费用及现场其他扣款项后(详见《甲供材料扣款表》、《项目其他扣款一览表》),应支付承包方金额为:¥元(大写:元整)
三、以上总价款为承发包方双方之间的最终结算总价款。至此,发包方完成最终结算义务,承包方所有的工作内容得到最终清算,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互不追究。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管理?
一、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条款漏洞较多
当前情况下,很多建筑单位都应用了建设施工合同的有关范文,在合同中十分看重付款、工期以及质量等内容,但却忽视了工程价款结算的有关内容,包括结算方法、计量依据以及材料价格调整等,均没有用明显条款去规定,从而导致合同在工程价款结算方面存在很多欠缺之处。由于该合同中对工程竣工结算没有明确的规定,从而导致部分承包单位心存侥幸,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虚报造价,由于招评标过程中价格因素的影响,个别施工单位为了平衡投标时的低利润,很有可能在竣工结算时使用不正当手段,从而使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难度更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建设单位在竣工结算方面的费用。
(二)工程造价未按有关规范进行
工程量在计算过程中存在较大误差,会对计价的可靠性带来很大影响,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现场签证不及时,结算时会有较大争议,从而使竣工结算进行造价审核时难度加大。除此之外,很多工程甲供料的使用量很大,有些材料员领料或者退料时没有完整、规范的手续,进而使甲供料在核定过程中存在较大问题;同时,很多建设单位不重视设计变更的问题,未严格控制该内容,且忽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的办理,没有做好相应的记录,进而对工程竣工结算时造价的准确性带来影响。
(三)竣工结算资料不完整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时,由于送审资料不够完整,部分项目资料缺失,如某部路面硬化工程,由于建设单位没有提供编制工程量时的施工图纸,施工单位要求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而该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仅就工程增减变更部分作出调整,对于争议的工程量,由于时间长,加上经办人员调动,并相互推诿,未能提供原始资料,审计难以核实。有的变更签证文字表述不恰当,缺少材料价差资料,没有提供有关技术文件,存在虚假预算的问题,审核过程中不断补充结算资料的现象非常多,从而延长了竣工结算时间,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效率。
(四)审核资料质量不达标
很多大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艺繁多,且比较复杂,工期长,建设单位领导人和施工现场工程师需要严格根据合同要求,在程序审查、设计变更以及技术核定等内容方面整理好相关工程资料,从而使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可以高标准完成。但是在实际施工中,基层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很多是专业性不强的人员,部分管理人员并没有完全掌握计价规范、合同文件要求以及技术标准等,在现场管理中缺乏管理经验,导致管理不到位,对施工产生的有关费用没有具体的签署意见,甚至造成隐蔽工程的重复计量,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程项目投资成本。
(五)监理人员素质偏低
由于部分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不够了解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与管理能力,且个别技术人员专业技能、道德水平较低,在施工过程中态度不端正,使施工中出现较多的与规范相悖的变更签证问题。
二、提高工程竣工结算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完善审查制度,加强工程结算结果的可靠性
安排专人对相关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若缺少部分结算资料,需要及时通知报送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全资料,之后再进行审核;监理单位和发包方都要制定科学、规范的审核签发制度,对有关文件做好管理工作。严格审核承包方的结算资料,并要通过总监的审核。监理单位要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根据相关程序审核结算资料,包括施工图、竣工图、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以及图纸会审记录。特别要注意对隐蔽工程的审核,并重视设计变更、签证等资料。只有在严格程序的限制下,确保相关单位按照制度审查,才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
(二)增强施工合同的约束力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中存在很多不规范现象,包括法律意识差、承包人发包人专业知识差异以及信用制度有欠缺等问题。因此,发包方从自己利益的角度出发,应该聘请专业人员包括律师在合同中关于竣工结算的内容上充分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如结算方法、计量依据和价格调整等这些必要的内容,进行充分的约定,要在合同中适当加入相关规范性文件,提高合同的适用性。
(三)严格规范管理程序
选择信誉好的监理企业和技术强的监理人员,加强对监理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监理人员作用。重视做好现场巡查抽检、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性分部分项验收工作。坚持重要部位、关键环节旁站监督制度,保证施工质量。要坚持好周例会制度,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总结,找出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重视工程变更,避免工程事故的产生。增强合同管理的意识,若出现合同内容外的某些因素造成的变更、签证和工程延期问题,建设单位要按规范做好记录,收集资料,以利于工程竣工结算顺利进行。
(四)提高工程项目结算审核人员的整体素质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需要技术与经济互相结合,审核人员不仅要具备职业道德,还需要有足够的专业技术,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等做好结算工作。因此,审核人员要熟练掌握变更单价定价法,从而准确判断变更类别,对合同文件要有足够的了解;同时还要科学、公正的进行结算工作,进一步增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可靠性。
三、结束语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是工程项目建设所有环节的内容之一,做好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工作,利于建设单位对工程成本的控制。只有规范合同管理、现场管理以及审核过程的管理,才能有效控制竣工结算的内容,进而实现对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的整体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