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最新)
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是什么?
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如下:
(1)竣工与验收的管理程序工程项目进入竣工与验收阶段,是一相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项目管理程序依次进行,认真做好竣工与验收工作。
1)竣工与验收准备是指工程交付竣工与验收前的各相准备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具体操作实施,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要建立竣工收尾小组,搞好工程实体的自检,收集、汇总、整理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扎扎实实做好工程竣工与验收前的各项竣工收尾及管理基础工作。
2)编制竣工与验收计划,计划是行动的指南。项目经理部应认真编制竣工与验收计划,并纳入企业施工生产计划进行实施和管理。项目经理部按计划完工并经自检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填写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报验单,提交工程监理机构签署意见。
3)组织现场验收,首先由工程监理机构依据施工图样、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合同等对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提出工程竣工与验收评估报告;然后由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进行审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正式竣工与验收。
4)进行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要与竣工与验收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与验收报告完成后,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发双方依据工程合同和工程变更等资料,最终确定工程价款。
5)移交竣工资料,整理和移交竣工资料是工程项目竣工与验收阶段必不可少切非常细致的一项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的工程竣工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要符合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案整理规范的有关规范。
6)办理交工手续,工程已正式组织竣工一验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其他有关单位已在工程竣工与验收报告上签认,工程竣工结算办完,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撤离施工现场,正式解除现场管理责任。
(2)竣工验收准备竣工验收准备是建立相应的竣工组织、制定、落实项目竣工收尾计划。
1)建立相应的竣工组织,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大量复杂的工作已经完成,但好有部分剩余工作需要认真处理。一般来说,这些遗留工作大多是零碎的、分散的、工程量不多的工作,往往不引起重视,弄不好会影响到项目的进行;同时,临近项目结束,项目团队成员难免会有松懈的心理,也会影响到首尾工作的正常进行。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的总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竣工与验收前的各项收尾工作,加强项目竣工与验收前的组织与管理是项目经理应尽的基本职责。为此,项目经理要亲自挂帅建立竣工收尾班子,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材料负责人等多方面的人员,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因事设岗、以岗定律、以责考核、限期完成任务,收尾项目完工要有验证手续,形成完善的守卫工作制度。
2)指定、落实项目竣工收尾计划,项目经理要根据工作特点、项目进展情况及施工现场的具体条件,负责编制、落实有针对想的竣工收尾计划,并纳入统一的施工生产计划进行管理,以正式计划下达并作为项目管理层和作业层岗位业绩考核的依据之一。竣工收尾计划的内容要准确而全面,应包括收尾项目的施工情况和竣工资料整理,两部分内容缺以不可。竣工收尾计划要明确各项工作内容的起止时、负责班组及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把计划的内容层层落实,全面交底,一定要保证竣工收尾计划的完善和可行。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合同预算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 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 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 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工程竣工图;
3、 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
4、 工程变更通知单;
5、 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6、 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7、 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 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 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 经审核无误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复核。
3、 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合同预算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 在工程竣工后至合同预算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 合同预算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第三章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和结算资料的内容
第七条 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审核通过。
第八条 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
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
5、材料对帐单;
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验槽及隐蔽记录;
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
10、四项保费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
第四章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
第九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 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 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审核后,由结算主管负责审核结算资料;
4、 工程技术部将工程结算资料交付被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
5、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初步审核报告;在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私下进行联系;
6、 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负责审核过程的配合、解释、协调和监督工作,并对审核初稿进行审查;
7、 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负责将审核报告由施工单位认可签章,施工单位对审核报告提出异议的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安排施工单位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再次进行对帐;若对帐后对审核报告提出更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出更改理由;
8、 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核对无误后签字,报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复核。
第十条、自审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的28天内向工程监理单位报送一套完整的结算资料。
2、 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资料的7天内,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完成初审,初审的重点在结算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提供甩项项目清单。审核完毕后在结算审核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连同施工单位结算资料报送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
3、 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按照竣工图及现场经济签证进行工程量审核;按照合同约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审核定额子目和取费。以上审核工作在收到结算资料后40天内完成。
4、 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审定的结算经施工单位认可后填写“工程结算审定单”,签字并经施工单位签认后报成本副经理复核。结算主管在结算审核完成后应先与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沟通,无误后送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送竣工资料,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总价1%。
第十二条、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7日内完成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定单的复核,签署意见后报工程技术部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主管领导在审批当中,对有异议的结算退回工程技术部,由结算主管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审核。
第十四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在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报告上签章。
第十五条、扣款项目在结算封面上注明扣款单位名称及金额后转入计划财务部。
第五章 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一式五份,分别送公司计划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存档一份,工程技术部留存一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第十六条、工程技术部专册进行结算资料的收发登记。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条、工程技术部应根据结算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提出成本控制的建议,对变更和签证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于具备成本分析条件的单项工程应在结算定案两月内填制《建安成本分析表》。
第十八条、因历史遗留问题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长期(一年以上)不报竣工结算的,工程技术部应在公开发行报刊上发布公告,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报送竣工资料,限期不报的,工程技术部对未报部分按0值处理并纳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