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索赔方式
交通事故车辆剐蹭对方全责怎么理赔
交通事故车辆剐蹭对方全责怎么理赔
交通事故车辆剐蹭对方全责怎么理赔,法律给予我我们个人权益的保障,也是规范我们行为的存在,是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完全挂钩的,以下交通事故车辆剐蹭对方全责怎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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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对于车子被刮蹭的情况,是属于侵犯财产的情况,相关事项的处理上,一方面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车辆情况而定,另一方面也是需要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而定,交警部门需要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后认定事故责任,并依法进行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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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刮蹭对方全责的怎么赔付
(一)车子被撞坏后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车辆出事故后,不要移动车辆,应该先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定损人员前来定损,根据定损结果进行赔偿。
(二)赔偿项目:
包括被保险车辆由于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用,以及您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保险车辆失去正常行使能力情况下拖运费。
在抢救过程中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因抢救而损坏他人财产,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
非雇佣拖车在拖运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保险车辆损失扩大的部分 )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三)赔偿额度:
保险公司会根据您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95%(其余部分为保险条款规定的免于赔偿部分)。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
二、刮蹭报警几日内有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车辆划痕险影响下年保费吗
车辆划痕险只要在理赔范围内,报的划痕险不超过规定的2000元,则不影响,若超过了,是会影响下年保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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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刮蹭对方全责如何处理
1、停车熄火查状况
如果你的车不小心与其他车子发生刮擦事故后,应立即选择较合适的地点停车。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关掉车子的引擎。夜间还要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上则需在车后方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确认双方人员安全状况
注意检查双方人员的安全状况,如果有伤亡、受伤、人身安全受到损害应立即报警。对于不属于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必须报警的八种情形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自行达成协议,快捷处理。
3、记录基本信息
注意记录双方车辆信息与车主信息。记录下双方车牌号、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等信息都是必要的。
4、记录车损情况
注意仔细检查车辆状况,可以使用数码相机、手机等拍照设备及时对刮擦部位、车况进行记录。拍摄时要体现双方当事人同时在现场的取景,并多角度的对车前侧、车后侧、碰擦部位进行拍摄。
5、明确责任认定
在交警进行责任认定时要特别注意双方应负的责任。常见情况有:未保持安全距离,追尾前车的,后车担责;机动车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的,变更车道方担责;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正常放行的车辆转弯未让直行车先行的,转弯车担责;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的,未让方担责等。
6、车辆定损以便理赔
先去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对车辆进行定损,在之后的修车程序中要保存好修车发票。
另外,理赔时需要车主提供身份证、行驶证、驾照、发票、出险通知书、定损单等等资料。注意一定要准备齐全,资料钥匙不全,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的。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承担责任比例是多少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2、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因为对方的原因而造成车辆刮蹭行为的,可以让对方进行赔偿,也可以直接让交警来进行现场认定,这个具体要看刮蹭的严重程度,具体的处理流程在上文已经给出。
车险交通事故理赔咨询,对方全责,怎么索赔?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以上是车主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必须要做的。事实胜于雄辨,车主一定要注意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后理赔时麻烦被动。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
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三、交通事故理赔选择私了还是公了
最后提醒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应该出现两个极端:
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索赔哪些费用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如下赔偿:
1、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财产损失赔偿。主要包括车辆维修费、车辆重置费、营运车的停运损失费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 是直接找对方索赔还是去保险公司
1、既然交警已经认定你方全责,那么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你是需要赔偿的。
2、关于赔偿的方式,对方通常是找你协商,协商一致后再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索赔中可能还需要有某些项目继续进行协商;而大多数情况是三方一起协商的,这样会快速解决赔偿问题。
3、当然,实践中可能存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这时候对方会直接起诉到法院,将你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主张赔偿。
4、所以还是建议积极和对方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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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应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理赔处理
1、报案。向保险公司报案,进行查勘并固化现场证据。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要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安排查勘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勘,如果损失较小,查勘完后可以签事故责任自行协商书固化责任比例,如果损失较大还需要拨打122报交警,等交警来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2、定损。固化完现场证据并责任明确后,就可以撤离现场了,等空闲时间到维修厂维修。到维修厂后也需要通知保险公司到店来进行定损。保险公司会和维修厂共同确定损失大小并谈好赔付金额,出具定损单。
3、提车。维修完毕后就可以与维修厂约定时间去拿车了,可以自己付款也可以让保险公司直接打款给维修厂。自己付款需要维修厂给予维修发票。
4、索赔。如需要保险公司垫付的,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交强险保单复印件提供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向维修厂出示放车告知函后就可以离开了。如是自己支付维修款的,还需要在上述材料基础上,将维修发票和定损单给全责方,让全责方把钱赔给你,然后全责方再向他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5、等对方支付赔款给你以后,本次流程就结束了。如果对方不配合赔钱给你的,可以去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残疾赔偿金。
7、被抚养人生活费。
请问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向自己方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吗?
对方全责情况下又不履行赔偿义务时,受害人的救济途径措施为:首先到交警部门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认定之后,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求进行代位追偿即可。保险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法律)第六十条第一款等法律规定,对其损失进行理赔之后,由保险公司以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向肇事者进行追偿。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法律)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