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如何起诉欠钱不还的人)
只有转账记录能起诉吗
只有转账记录能起诉。
因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而发生借款纠纷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导致败诉。因此,债权人还需要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可以去银行领取相关的提款或转账单据;双方交谈时录制的音频,在电话上提及借钱或者确认借钱等证据。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只有转账记录能起诉吗
一、只有转账记录能起诉吗
1、只有转账记录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只有一个记录是很难取得胜诉,需要其他佐证才能有把握取得胜诉,如果双方之间不仅有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转款交流记录,则可以从聊天记录中阐明贷款关系的存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怎样证明欠钱不还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如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起诉欠钱不还只有转账记录有用吗
法律主观: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也是可以起诉的,因为转账记录也是借款的证据之一。如果转账记录不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可以固定其他的证据,如录音录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即可,也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如银行的取款凭证、转帐凭证、双方往来的短信、留言等均可以作为合法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已经消灭。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欠钱不还有转账记录,现在闹矛盾,他讲还现金了,其实还没还到钱,起诉我会输吗?
如果对方认为已经还给当事人了,那么对方就需要出具相关证据。如果对方拿不出证据,则承担不利后果。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但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法律分析
欠钱不还只有转账记录怎么办:1、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还钱。2、可以及时与律师联系,帮助分析,指导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3、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三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可以随时起诉要钱。4、利息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5、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6、若有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及担保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7、若是民间借贷关系或合同关系,没有诈骗或其他犯罪行为,只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建议你们到法院起诉解决。8、若借款人不到法院,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一样有法律效力的。9、有银行转账,只能证明你曾转钱给他,但还不能证明这笔钱是借款,若你没有其他证据辅助证明是借款的话,可以以不当得利起诉他,要求他返还。10、若是赌债或其他违法犯罪的债务,则不受法律保护,不用偿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能不能起诉?
【法眼扫描观点】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当然可以起诉!
一、借条是什么?
借条其实是一份《借款合同》,借条中会有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借款本金,借款期限,借款利息等。
正确的借条应该如何写呢?
借条
今借到某某某现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借期3个月,利息月息2分。借款人:某某某。如果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视同没有利息,那出借人损失就大了。
如果是一份正式的《借款合同》,那就更复杂了,还要约定违约责任,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有的要求提供担保。
二、转账记录就是借款的最关键证据
现在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就算有借条,但没有交付金钱的证据,被告如果当庭否认的话,原告也是赢不了的。毕竟有哪种打了借条,但又没有把钱交给借款人的情况发生。
而现在虽然没有借条,但有转账记录,能证明出借人将一笔款项交给了借款人,如果借款人否认是借款,而是归还自己的欠款,则需要举证。
对于出借人来说,就算不能证明是借款,那也还可以按照“不当得利”进行起诉,所谓“不当得利”就是出借人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误将自己的一笔款项汇入了借款人的账户,现在要求返还。
三、借款要注意几个事项
1、明确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姓名
这里所说的写清楚是指的双方的名字都要和身份证的名字一样,不能是小名,或者简称。否则,不能证明到底是谁。
2、写清楚利息是多少
有的借条上只写“利息3分”,那到底是月息?年息?容易让人产生疑问和分歧,所以必须约定清楚。
3、利息应该法律保护范围内
最高法院规定年息超过24%不再受保护,约定年息36%以上的是违法高息,就算借款人已经按照超过年息36%的标准支付给借款人了,也可以要回来;如果约定的利息在24%-36%之间的,借款人按照利息标准支付给出借人的,则不得要回。
如果借条中又规定了管理费、违约金、逾期利息的,这些和利息加在一起也不能超过年息24%,超过部分法院不予保护。
4、约定违约责任
如果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中可以将出借人因索要借款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等都列上,这样以后打官司的律师费可以让借款人承担。
5、注意诉讼时效
借款案件中,经常会有借款人不断地找各种借口拖延,对于出借人来说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现在的诉讼时效是3年,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到期前起诉对方。
总之,借款纠纷中,证据的收集很重要,特别是转账记录,另外还可以收集双方的聊天记录,也能证明是否有约定的利息,以及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重要的是对方只要不还款就要尽快起诉。
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要回钱么
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起诉但不一定能要回钱。
只有转账记录的,法院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前男友借钱不还,只有转账记录,起诉有用吗
转帐记录,这是比较好的证据,对方无法提供其他证据反驳的,可以认定为本方的证据具有证明力。当然,个案的情况,还要看对方能提供什么证据。因此,不了解详细情况,无法作出相对准确的判断。本案,可以起诉维权。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2、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