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征收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男方拆迁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看情况。如果有则为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如果拆迁房是男方婚前全款购入的,只登记了男方名字,该房产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拆迁房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则属于拆迁房置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安置房或补偿款虽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但其实是个人房屋产权的权利转换形式,就是说由于原有个人房产被拆,拆迁人才给其补偿了安置房或补偿款,说明该安置房或补偿款的获得是以个人房产的拆迁为前提,以对被拆迁房享有所有权为基础。根据民法物权效力的延伸理论,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的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拆迁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如果是在婚后旧房拆迁时被拆而补偿的拆迁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个人财产,拆迁补偿款归个人所有;
3、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4、在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归属的情况下,婚内获得的拆迁补助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双方拥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并不会因为谁赚多了钱而有所不同。因此,在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共有财产也有平等的处理权;
2、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4、有利于生产和便于生活的原则;
4、不损坏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拆迁补偿利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征用地上的土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土地征用补偿费 用一般不是 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不同于男女婚后一方接受赠予的财产性质,而是对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一方所有。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征地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款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它的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拆迁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且在婚后未进行维修、修缮的,拆迁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以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
2、婚后实际取得或婚后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3、继承、受赠的财产;
4、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5、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6、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拆迁款是夫妻共有吗
婚后拆迁款是夫妻共有吗
【案例假设】
小丽的丈夫婚前买了一套老房子,价值50万元,两人结婚后5年后,这套房子所在小区拆迁了,获得拆迁补偿款100万元。
又过了三年后,两人因感情问题决定离婚,小丽要求分割当时的100万元拆迁补偿款,但是小丽丈夫不同意,他认为他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拆迁获得的补偿款也应该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那么,小丽能不能分到拆迁补偿款呢?
【法律法规依据】
1.《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案例分析~个人观点】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案例中的房子不属于经营性用房,不会有第三项的补偿,因此这拆迁笔补偿款的性质应该是包含了被拆迁房子本身价值的补偿,以及因房子被拆迁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2.该房子属于小丽丈夫婚前的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该房子在拆迁时的增值部分也应该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即拆迁补偿款中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子价值的部分属于小丽丈夫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3.另外,拆迁事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补偿款中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子被拆迁,不仅给房屋所有人小丽的丈夫造成影响,对共同居住的小丽也造成了影响,而搬迁、临时安置补偿部分就是弥补家庭成员需要搬迁、安置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小丽只能要求分割房子拆迁补偿款中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部分。
妻子基于户口得到的动迁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妻子所得的25万元,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分一半。但你女儿的25万元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你们夫妻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当然,有的情况你说的比较简单,凭本律师的经验,光有户口在房子里是不可能得到几十万元的所谓动迁款的。
纵横法律网 雷会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