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材料不给钱怎样起诉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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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需要证明买卖关系的存在,买卖双方的资格,以及欠款的数目等,法律上是拿着能够证明您给对方送货、对方收货后又不付款的证据找律师代理诉讼,去法院解决,由法院审理判决、执行,需要证明买卖关系的存在,买卖双方的资格,以及欠款的数目等,法律上是拿着能够证明您给对方送货、对方收货后又不付款的证据找律师代理诉讼,去法院解决,由法院审理判决、执行,如果要起诉对方拖欠货款不给,以下是可能需要准备的材料:1、合同:包括货物买卖合同、收货单、发票等。

工地欠材料款不给怎么解决

工地欠材料款不给的话那么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维权;当然需要证明买卖关系的存在,买卖双方的资格,以及欠款的数目等,法律上是拿着能够证明您给对方送货、对方收货后又不付款的证据找律师代理诉讼,去法院解决,由法院审理判决、执行。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在对工程合同有关工程款条款进行审核时,要注意工程款支付时间应明确对于预支款,应严格按照示范文本的规定,开工前七日内支付,否则施工企业有权停工。对于工程进度款应留意两个题目:一是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一般规范的作法是施工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在七日内应当核定,七天内不予核实的,施工人开列的工程量视为被认可。二是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规范的作法是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施工人支付工程款,逾期不支付,又不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 材料款是什么:“材料:生产加工使用的原材料,材料款就是购买材料的资金;货物:是一个很笼统的概念,用的最多的采购部门,货款就是购买货物的资金。” 综上所述拖欠材料款,属于买卖合同纠纷。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需要证明买卖关系的存在,买卖双方的资格,以及欠款的数目等,法律上是拿着能够证明您给对方送货、对方收货后又不付款的证据找律师代理诉讼,去法院解决,由法院审理判决、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方拖欠货款不给,如何起诉对方

如果对方拖欠货款不给,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起诉对方:

1、与对方协商:在采取诉讼行动之前,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与对方联系,提出索赔要求,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2、发出律师函: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律师函,正式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并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回复;

3、起诉对方:如果律师函无效或对方仍拒绝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提交有关证据,如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往来函件等。建议找一位专业的律师协助起诉;

4、诉讼过程:经过起诉后,法院将会通知被告,被告需要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答辩材料,并且需要出庭应诉。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并判决赔偿款项;

5、执行判决:如果被告仍不履行判决,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会依法对被告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要起诉对方拖欠货款不给,以下是可能需要准备的材料:

1、合同:包括货物买卖合同、收货单、发票等;

2、付款凭证:包括收款凭证、转账记录、汇款单据等;

3、往来函件:包括双方之间的往来函件,如对方的承诺信、催款函等;

4、律师函或索赔函:如果您已向对方发出律师函或索赔函,需要保留相关证据;

5、相关证据:如证明货物已发出、已到达对方手中的物流单据、通关单据等;

6、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包括相关的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7、证明对方拖欠货款不给的证据:如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证据,如银行流水账单等。

综上所述,每个案例都具有独特性,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建议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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