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被告诉讼费谁出(原告起诉被告诉讼费谁出原告误工)
诉讼费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
一、诉讼费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
1、诉讼费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二、诉讼费用包含哪些类型的费用
1、是按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2、所请求的财产金额越大,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也就越高,所以,同样是合同纠纷,但由于争议的财产数额高低不一,应缴纳的诉讼费用也不一样;
3、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如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案件,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缴纳的;
4、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
5、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6、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缴。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缴,申请费则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缴。其他诉讼费用,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预缴的金额和方式。
诉讼费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
诉讼费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需要分情况。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
4、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一、诉讼费收费标准如下:
1、如果是财产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50元;
2、如果是婚姻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
3、如果是劳动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交纳10元。
起诉成功了诉讼费谁出
起诉成功起诉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法院起诉费是由败诉方承担,但通常是由原告先垫付,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如被告败诉,再由被告支付给原告。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方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起诉费的标准是什么?
向法院起诉的诉讼费根据案件性质不同而不同:
1、如果是财产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50元;
2、如果是婚姻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3、如果是劳动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交纳10元。
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综上所述,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有原告交,合理吗
一般诉讼费先由原告交,如果被告败诉,且法院支持了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诉讼费,被告需要到法院交诉讼费,或者和法院协商,直接将诉讼费支付给原告。如果法院没有开庭,还未审理案件,被告不需要交诉讼费。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