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和劳务外包合同的区别(劳务咨询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
劳务派遣合同与外包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和外包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1.适用的法律不同;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工和劳务外包有区别吗
法律主观: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区别如下: 1、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 劳务派遣单位 必须是严格按照 劳动合同法 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2、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3、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违法的后果不同。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服务外包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2、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5、违法的后果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也是合同的区别
目前在社会中的话也是有非常多的企业直接跟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合同,因为对于企业来说的话特别是工厂招人的工作也并没有那么效率高,所以通常直接劳务派遣的话能解决目前的缺人问题。那么,劳务派遣合同与外包合同区别?下面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务派遣合同与外包合同区别
(一)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二)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三)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四)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五)违法的后果不同。劳务外包适用《民法典》,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待遇有何区别
(一)主体对象:合同制的主体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而派遣制的主体是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一)劳动关系:合同制职工直接和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派遣制员工与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合同制职工直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员工则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一)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合同制职工由用工单位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职工直接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派遣制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则由派遣公司全权负责。
(四)适用法律:受到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不同的影响,派遣制与合同制所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款也有所不同;
(五)合同的法定形式:合同制中,用工单位与合同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中,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公司与派遣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派遣制员工签订《劳务协议》。
三、劳务派遣工交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一)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二)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四)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五)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六)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劳务派遣合同与外包合同区别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提醒您,所以劳务派遣也是一种用工方式,此时将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分离开了,而实际签订的协议往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资的支付和社保的交纳,也应当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劳务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有何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有六个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
2、合同目的不同;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5、法律调整不同;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劳务派遣合同辞退有补偿吗
劳务派遣合同辞退,是否有补偿看辞退原因。劳务派遣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被派遣劳动者因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因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外包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外包合同属于派遣合同。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1、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者与雇主直接签订。员工派遣合同是由派遣公司和员工签订的;2、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同: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一般较长,需要设定试用期。派出的时间不要太长;3、工作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发放一般由公司直接按月发放。通常情况下,劳务派遣是由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工资,由派遣单位向员工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