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被告原告人被告人(原告被告是什么意思)
原告和被告谁是当事人
法律主观:
1、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人,而被告是指被提起诉讼的人。2、原告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人,被告是被认为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的人。3、原告是主动提起诉讼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经人民法院依法传唤而应诉的人。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人是什么意思
被告人是指犯罪的人。
在刑事诉讼中,原告人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是指为维护自己或自己所管理的他人的民事权益的人,被告人就是犯罪行为人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就叫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
认定犯罪预备行为,具体如下:
1、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2、具有犯罪的目的。即是为了实施某一个犯罪,这个对决定预备行为的性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主导作用;
3、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
原告被告的意思是:
1、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人,而被告是指被提起诉讼的人;
2、原告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人,被告是被认为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的人;
3、原告是主动提起诉讼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经人民法院依法传唤而应诉的人。
综上所述,被告人,是指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称为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原告被告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含义如下:
1、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人。
2、被告:是指被提起诉讼的人。
3、第三人:是指与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与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是当事人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民事诉讼分为以下流程:
1、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对诉讼请求的合法性、诉讼条件是否具备等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会受理案件;
2、立案和调解:法院受理案件后,会依法立案,并通知被告,告知被告有权进行答辩。在此过程中,法院也会尝试调解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果调解成功,案件也就不用继续进行了;
3、举证和质证: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会要求当事人递交证据,并进行举证、质证。在这个阶段,当事人需要递交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
4、庭审和判决:在举证、质证完毕后,法院会安排庭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进一步调查事实,最终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提起上诉;
5、执行:如果判决生效,被判决人应当履行判决,如果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诉讼主体具有诉讼权:诉讼主体是指享有提起或被提起诉讼的权利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诉讼主体必须具有诉讼权,即依据法律规定可以提起或被提起诉讼;
2、诉讼请求具有法律依据和合法性:诉讼请求是指诉讼当事人要求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诉讼请求必须具有法律依据和合法性,即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3、诉讼请求具有明确性和确定性:诉讼请求必须明确具体,不能存在模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情况。否则法院将无法作出明确的判决或裁定;
4、诉讼请求不属于法院不受理范围: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一定的不受理范围,如审判管辖权、诉讼时效等。诉讼请求必须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公司股东发生矛盾闹上法庭,但是原告和被告都是法人,应该怎么办?
这些年随着国家对工商业的开放,很多人都做起了生意,公司越做越大,实力越做越强,为了让公司有更好的资金链,很多人会想着将公司变成股份制,这样可以给公司笼络一大批流动资金,股份制有好有坏,但是公司股东之间其实是很容易发生矛盾的,大部分就是因为在投资理念不和经营方向不同,再或者是因为公司步入不景气,很多人因利益分配出现意见,如果公司股东中间出生矛盾很容易对公司的运营造成很大的影响。很多公司股东之间出现矛盾,会将法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进行裁判,大部分都是经济原因造成上诉。
一、什么是原告和被告?
原告和被告其实很好分辨,原告就是在有意见向法院提出申诉提起诉讼的人,而被告是应诉人,原告是指自己利益受到了损害,提出指控,被告是原告认为其侵犯了自身利益的人。原告是主动提起诉讼而引起诉讼程序的人,被告是经人民法院判定其原告起诉的对方所传唤应诉的人。所以原告是诉求的一方,而被告是将要接受法律监督,看是否影响他人利益的人。
二、什么是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指的一般都是公司的负责人,因为法人制度是在世界各国的规范经济秩序上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每个国家的法人都是有共同的特征的,但其内容却是不尽相同,一般对于股份制公司来说,法人是公司的直接控股者,也是公司的股东之一。
三、被告和原告都是法人,怎么办?
其实法人是相对于公司层面来说,如果被告和原告都是法人,那说明这个诉讼是起因于公司内部的纷争,可能因管理有失误也可能是因经济层面的原因,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诉求与结果,依照法律事实和法律判定来判定哪一方是胜诉方,哪一方是败诉方,胜诉一方代表着公司,经法律承认有效力。
所以从以上可以看出,如果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矛盾,原告被告都是法人,不用惊慌,只需要按照正常的诉讼流程在法院进行审理,胜诉的一方将会获得法律支持。
刑事案件有原告被告吗
刑事诉讼中是没有原告的说法的,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就应该是我们理解的原告,刑事诉讼中一般都是称之为被告人、公诉人以及被害人。公诉方代表的是原告方,但是并不代表就能称之为原告,因为在刑事诉讼当中公诉机关的公诉人行使的是公诉权利,专属于人民检察机关。其实这样的程序是由刑事案件的特点决定的,刑事案件一般情况都较严重,涉及到刑事犯罪,被害人独立取证并起诉困难重重,发生刑事案件首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针对案件情况、案件性质决定调查方向,以国家力量调查刑事案件更加有利于对犯罪的打击和震慑。案件调查完毕,抓获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会将案情陈述以及收集到的案件证据一起提交给上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针对案件了解情况,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就会由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并派公诉人员对被告人犯罪情况进行介绍,提出定罪量刑意见。这一系列流程下来,就能够发现公诉人始终是站在被害人一方的,但是要强调的是刑事诉讼中不能将被害人称之为原告人,公诉人不是原告人。
一、原告与公供人是不是一个人?
既然刑事诉讼中没有原告,很多人就会认为公诉人就是原告,会把公诉人和原告画上等号,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公诉人是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他们代表法院出庭提起诉讼,他们的身份依旧是检察院工作人员。他们出现的目的是为了弥补刑事案件中被害人一方收集证据以及相关专业法律知识的不足,他们出庭参与的庭审不仅是关系到被告人能否得到应有的刑罚,还直接体现着监察机关的形象,通过公诉人出庭不仅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在维护法律的权威。
二、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程序
刑事案件中,提取物证的程序为:
1、勘验、检查。司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执法人员对人身或者特定场所进行调查;
2、搜查。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