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工程款以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已实际使用应付工程款的规定)
最终费用以实际结算为准
法律分析:某种意义上是不矛盾的,合同价格一般就是价款计算的基础依据,特别约定的意思是可能存在减少或者增加工程量的情况,到时候根据减少或增加的情况据实计算实际的工程款,也就是实际工程量乘以合同预算的单价。但这种情况很容易扯皮,最好双方补充协议重新明确结算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如何结算
法律分析: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按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
2、若建设工程经竣工检验不合格的,施工方应当予以修复,在经修复验收合格后,双方按照施工方实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但发包方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
3、若建设工程经竣工检验不合格的,施工方应当予以修复,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发包方可以不支付工程款。
需要注意的是:
1、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当事人主张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根据合同能够确定工程款的,应根据合同的约定结算。
2、根据合同约定无法确定工程款或不能确定“合同”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时,应通过鉴定确定工程价款。
3、合同对结算单价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一般以市场价格为鉴定依据。
4、因合同无效产生的不利后果,合同各方应根据自身的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怎么说
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指的是某个工程项目在中途的检查验收,按实际情况为准。有什么问题,都是以最终的验收结算准。前面的预付款有什么出入,一切以结算为标准。一个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都会有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等等,最终应该支付多少工程款,都必须按照工程完毕之后的结算为准。
在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是按清单工程量还是按实结算
应按合同约定的计价结算方式(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
定总价合同原则上可以不做量上面的增减,实际工程量的减少,两种理解都可以,理解为工程量的工程量的偏差可以不做调整,如果能直接指出减少的工程量是那些部位。
根据工程计价的方式不同(定额计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计算工程量应选择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施工图预算,应按预算定额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算量;若工程招标投标编制工程量清单,应按“计价规范”附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算量。
施工图纸主要表现拟建工程的实体项目,分项工程的具体施工方法及措施,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如计算挖基础土方,施工方法是采用人工开挖,还是采用机械开挖,基坑周围是否需要放坡、预留工作面或做支撑防护等,应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计算依据。
扩展资料:
同一分项工程中不同部位的工程量计算顺序,是工程量计算的基本方法。分项工程由同一种类的构件或同一工程做法的项目组成。
如“预应力空心板”为一个分项工程,但由于建筑物的开间不同,板的荷载等级不同,因此出现各种不同的型号,其计算方法就是分别按板的型号逐层统计汇总数量,然后再查表计算出相应的混凝土体积及钢筋用量。
再如“内墙面一般抹灰”为一个分项工程,按计算范围应包括外墙的内面及内墙的双面抹灰在内,其计算方法就是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规定,将各楼层相同工程做法的内墙抹灰加在一起,算出内墙抹灰总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