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包劳务的管理费(劳务清包管理费是多少)
劳务公司管理费收费标准
做劳务要挂靠劳务公司,不要发票的情况下,一般劳务公司要收7%、8%的管理费。
挂靠公司是指依附于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一般理解为单位或个人利用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资质,以挂靠方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挂靠方缴纳一定费用的行为。挂靠公司经营,对于公司财务来说实际上是比较复杂的,主要复杂在税务处理上,因为增值税不仅仅有销售产生的销项税,而且有购进产生的进项税,同时还要考虑所得税问题:
1、要考虑承担应缴的增值税。如果没有进项增值税票,可以协商支付*%的增值税给挂靠公司,就不需要再核算每单业务自己要交多少增值税了;
2、要考虑承担应缴的所得税。当然可以协商,用费用票据抵消利润,从而不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3、资金分开使用很容易:另外开设一个结算帐号,自己控制私人印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四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费如何收取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劳务管理费由双方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分包方应向总包支付分包管理费(定额说明)和总包配合费。
1、当甲方直接分包时:乙方可以按分包价款记取总包服务费(也叫对分包管理费),同时丙方应向乙方交纳总包配合费;
2、当总包直接分包时,分包方应向总包支付分包管理费(定额说明)和总包配合费,费率由双方协商解决;
总包管理配合费,是按照合同从属关系确定的。属于总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一般都要收取总包管理配合费。这主要是分包单位一般都要使用总包单位的垂直运输工具、交叉施工对总包的影响、分包施工用水用电及人员食宿、必要的施工协调等费用原因。所以,总包收取总包管理配合费,是合理的。
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为两个概念。前者为业主支付给工程总包单位的费用,后者为分包方支付给总包单位的费用。总包管理费只有在分包单位由业主指定的情况下,并且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定施工合同,业主与总包单位在合同里明确计取总包管理费时才能支付。
总包单位自己找的分包单位业主无须支付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在总包单位为分包单位提供服务,如脚手架、图纸、电源点等,并且合同里有明确约定时才由分包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劳务管理费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派遣用工收取的是管理费,收费报价是100-500元每人每月。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公司根据企业需要员工的岗位、工作强度、招聘难度综合报价,劳务公司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务公司收取管理费合法吗
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同时,该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没有规定可以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管理费。劳务公司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管理费是不合法的。发现有劳务公司收取管理费,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劳务管理费收费标准
一、劳务管理费收费标准
(一)派遣用工收取的是管理费,收费报价是100-500元每人每月。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公司根据企业需要员工的岗位、工作强度、招聘难度综合报价,劳务公司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1、员工招募、入职体检。
2、用工登记、员工社保缴纳。
3、工资发放、工伤申报。
4、政策咨询、劳务工劳动纠纷争议处理。
(二)招聘外包服务收费标准(岗位分析、发布招聘、收集简历、人数匹配、电话预约、组织面试、确定方向、职前培训、办理入职、入职保障。):
1、按照预约服务,按符合条件的到场人数收费。200-350元每人;
2、按照录用式服务,按面试达成意向的人数收费。350-550元每人;
3、按照报到式服务,按最终报到的人数收费。450-700元每人。
(三)社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劳务派遣公司社保代理收费报价(企业50元/月/人,个人600元一年)。
1、企业社保账户开设、企业员工社保增减员;
2、员工社保转移、各项险种的报销服务;
3、员工生育、工伤、医疗备案,员工退休办理等等。
二、劳务派遣收费规定
根据规定派遣公司和企业不得向劳务工收取任何费用。劳务公司收取的是用工企业的服务管理费,是正规合理的收费。至于劳务公司的收费是由于派遣公司与企业双方协商确定的,一般来讲派遣公司每个业务都有劳务公司的收费标准。
三、用工企业结算劳务费用的方式有几种?
1、用工企业直接支付工资给员工,社保及管理费支付给通劳务派遣公司。
2、用工企业将工资、社保及管理费全部劳务派遣费用支付给劳务公司,然后由广东招才通发放派遣员工工资,社保缴纳。
一般来讲派遣公司收取的劳务费用管理费,是由派遣公司与用工企业协商确定的,一般为每人每月一百元至几百元。
综上所述,根据劳务的类型不同收费的标准也是不同的,上面的规定也是比较具体和明确的,
劳务清包工程需不需要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他措施费
对于劳务清包工程,通常来说,总包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他措施费的。但这需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如果实际需要由清包单位完成这些费用项目(需要清包单位增加成本投入的清包范围以外事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是应该考虑支付部分相关费用的!
包工程的管理费一般占工程款的百分比是多少。
包工程的管理费一般占工程款的百分比是预算比例一般是工程总造价4%;上级向下级单位收取的管理费由各个单位视工程具体情况决定,一般2-8%;若指项目部内部工资、行政、差旅、交通、通讯、接待等等费用,一般6-15%。
扩展资料:
总包管理费根据施工方的具体不同,分为“分包管理费”和“总包服务费”两种形式。具体如下:
1、分包管理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劳务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应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施工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总包服务费: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如果建设单位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自行分包给其它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也应向其它分包单位收取总包服务费。至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纳总包服务费费用的来源取决于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合同。无论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如何协商分包单位都没有理由拒绝总承包单位向其收取总包服务费。
参考资料:出包工程——百度百科
劳务派遣公司收的管理费计入什么科目
劳务派遣公司收的管理费,劳务派遣公司按照主营业务收入入账,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劳务派遣公司收的管理费,用人单位按照管理费用入账,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