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第三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
起诉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被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4、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
5、其他证据材料。
起诉离婚适用于以下情况: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财产分割、债务负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5、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时,需要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证据材料,以证明离婚请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提交材料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免因为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律要求而导致诉讼失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起诉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需要什么条件?
我们知道,在我国起诉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夫妻双方若是能协商一致,能够登记离婚自然是最好,但若是不能,那就只能选择起诉离婚了,那么,起诉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在实践中,起诉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需要什么条件?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起诉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对离婚诉讼的两点特别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上述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了“起诉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在进行起诉离婚前一定要仔细了解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条件等内容,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