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纠纷由哪个部门处理(林权纠纷由哪个部门处理最好)
林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法律主观:
林地纠纷应该找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进行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发生林地纠纷时,当事人应先行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申请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处理。
法律客观: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十三条 林权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主动、互谅、互让地协商解决。经协商依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报所在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备案;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处理。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十四条 林权争议由当事人共同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负责办理具体处理工作。
山林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
法律主观:
林权纠纷属于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管; 土地使用权纠纷 属于国土资源部门管。还有第三种情况,属于林场或 集体经济组织 管理的山林则按承包合同约定或发包机关调整。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请问大家一个关于林权纠纷的问题....
你好,既然林权证上已明确树是产权是你家的,那么其他人是没有理由砍树,不管是综治办或其他机构。如果因为公共利益等原因需要砍,也首先要通过林权部门,而不是强性砍伐。你的情况建议你立即向你们村所在镇或乡林业站反映,并让他们进来协商解决此事,在树还没有被拉走前。
综治办是一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机构,该机构是协助镇或乡政府进行综合治理的,你们没违反法律,谁也不能将你们绑捆,如果他们真这样做了,你们可以向政府机关或上级综治委投诉。以上回答是建立在你所说的情况是真实的前提下。
林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林地纠纷可以找多个部门解决,具体如下:
1、自然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除林权合同纠纷及承包经营权纠纷外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由争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办理;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3、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可根据当事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处理;
4、涉及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暂由争议所在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办理,需要作出处理决定的,报省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争议处理后,涉及原确权登记范围变更的,处理结果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法律依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十三条
林权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主动、互谅、互让地协商解决。经协商依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报所在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备案;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处理。
山林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法律分析: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负责调处。农村里村民之间的山林纠纷,由林地所在地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负责调处。经协商依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提交《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向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申请处理。林权争议经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林权争议调处机构或林权管理机构应当制作处理意见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林权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主动、互谅、互让地协商解决。经协商依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报所在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备案;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处理。
第十四条 林权争议由当事人共同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负责办理具体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 申请处理林权争议的,申请人应当向林权争议处理机构提交《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二)争议的现状,包括争议面积、林木蓄积,争议地所在的行政区域位置、四至和附图;(三)争议的事由,包括发生争议的时间、原因;(四)当事人的协商意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统一印制。
林地被占用要找哪个部门
非法占用林地如果不构成犯罪,由林业局处罚,林业局可委托森林公安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森林公安立为刑事案件。草地每个地方都不一样,有专门的草原草地管理单位,有畜牧局管理的,有林业局管理的,有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如果是林业局管理的,答案同上,如果不是,由上述行政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地方公安立为刑事案件查处。
1、自然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除林权合同纠纷及承包经营权纠纷外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由争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办理;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3、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可根据当事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处理;
4、涉及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暂由争议所在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办理,需要作出处理决定,报省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争议处理后,涉及原确权登记范围变更的,处理结果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综上所述,占用林地由用地单位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十三条
林权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主动、互谅、互让地协商解决。经协商依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报所在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备案;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处理。
林权纠纷中两兄弟未分家,林权证上边界有一人的名字,另一人没有,没有名字的怎么办
林权权属出现纠纷的,先互相协商,然后共同到登记机关进行备案或变更登记;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向林业站或林业局等林权登记机构申请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第四条林权争议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林业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设立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以下统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办理林权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
2、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授权林业部依法颁发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以下简称林权证),是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
3、第十三条林权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主动、互谅、互让地协商解决。经协商依法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报所在地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备案;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申请处理。
4、第十八条林权争议经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由调解人员署名,加盖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印章,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第十九条林权争议经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林权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制作处理意见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6、第二十条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林权争议处理协议或者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凡涉及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经营范围变更的,应当事先征得原批准机关同意。
7、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林权争议处理协议,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8、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林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林地纠纷可以找林业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当地政府进行解决。
林业部门是负责林地管理、保护和利用的政府部门,对于林地纠纷,林业部门可以进行调解和协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解决方案。如果林地纠纷涉及到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问题,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寻求帮助。土地管理部门会进行土地权属的调查和确认,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当地政府也是解决林地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政府可以通过调解、协商、仲裁等方式,化解双方矛盾,达成和解协议。
在具体解决林地纠纷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如果纠纷比较轻微,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如果纠纷比较严重,需要寻求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同时,为了解决林地纠纷,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减少纠纷的发生。
总之,林地纠纷可以找林业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当地政府进行解决,具体解决途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在解决纠纷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