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离婚未过户的房产(未过户的房产可以强制执行吗)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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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房产没过户怎么办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过户对此,律师表示,如果对方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二、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做1、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当事人,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房产没过户怎么办

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过户。如果对方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离婚后的共同财产是需要进行分割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都是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的。但是由于没有时间或者是疏忽可能会在财产已经明确划分后,没有及时的将划分给自己的房产进行过户。那么如果离婚房产没过户怎么办,有没有什么救济手段可以维护权益呢。

一、离婚房产没过户怎么办

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过户

对此,律师表示,如果对方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如果一方反悔,出现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或撤销协议的情况。律师称,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会受理。但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变更或者撤销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二、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做

1、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三、婚前财产公证有效期是多久

“婚前财产公证”它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当前,婚前财产公证包括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第二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广义的婚前财产公证还包括夫妻财产约定,即夫妻对婚后双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等问题做的约定。从定义可以看出,婚前财产公证的最终实质作用是保护夫妻双方的权益,使其不会因为身份的改变而使婚前个人财产的控制主体发生变换,从而可以减少家庭纠纷。更需要指出的是,从定义可知,婚前财产公证是男女双方的协议行为,即使完全符合民法中的自愿原则,其公证行为的合法性是不容置疑的。当今社会的争议焦点就是婚前财产公证对婚姻感情的影响,从而引出对于婚姻,夫妻感情与夫妻财产两者之间的重要性的比较问题。而笔者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对婚姻的只有权益最终保障的积极影响,而不会有夫妻感情的消极影响。

婚前财产公证的实质作用是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那么公证行为与婚姻登记行为便没有有本质上的区别。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条明文指出:“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根据婚姻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属于一方的房产,该方有权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如果对方拒绝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话就需要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处理,有了离婚协议的证明很快就可以胜诉的。

离婚后房产没有过户可以被执行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男方欠有债务的,房屋的归属由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给女方,但如果男方不能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有可能追认女方为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协议离婚房产没过户能执行吗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 经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因此与房产是否过户无关。离婚协议自双方办理 离婚手续 时生效,双方应遵守对 共同财产 的分配协议,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起诉,即使房产没有过户的,离婚协议仍然有效。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房产给女方没有过户男方的债务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法律主观:

夫妻一方的婚前 债务 。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 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他方无代偿义务。所以说,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法院不能 强制执行 另一方的 婚前财产 。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 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了,房子没有过户,法院还能执行吗

法律分析:不能,夫妻离婚时,协议将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该房产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原则上以登记完成为生效要件,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并不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一方仅可基于债权请求权向对方主张履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契约义务。当该房屋因为其它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被查封时,当事人无法以离婚协议约定归属自己来对抗法院的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后房子没有及时过户,前夫债务导致房子被查封,现在已经进入执行阶段,请大家帮忙

离婚房产约定,要及时过户,不及时过户,就很有可能因为前夫或者前妻有新的负债被执行。离婚协议约定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归另一方所有但未办理过户的,另一方当事人仅享有请求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所有权人变更登记的权利,但较于形成在后的一般金钱债权具有优先性。

法律分析

如果对法院查封、冻结、评估、拍卖房产不服,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为金钱债权,即不指向特定物房屋,而约定所有权人的权利则直接指向房屋,即其请求权系基于房屋而产生,显然约定所有权人的权利离房屋更近。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仅系登记所有权人(即离婚协议中的义务人)的个人债务,则根据债权的相对性原理,申请执行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给付,而不能向债务人以外的人请求给付。买受人物权期待权之所以要保护 ,就是因为买受人已经为取得物权履行了一定义务并以一定的方式对外进行了公示 。约定所有权人已占有使用房屋,则离婚协议已开始履行并以一定的方式对外宣示权利,也减少了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可能性。约定权利人对此不存在过错,系指其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由于义务人不予协助、办理登记存在客观障碍、登记机关原因等约定所有权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约定所有权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逃避债务,故意将财产登记在义务人名下的,应当认定其具有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过户不履行,法院强制执行该会怎样执

房屋过户不履行,法院先通知被执行人,要求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同时法院会下达裁定书,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就会根据法院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房屋过户,法院会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就会根据法院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可以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如果有恶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当事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如果强制执行的话,是由很多处罚项目的。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违法妨碍执行的行为,只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处罚的,法院的处罚只是针对执行人的违法行为,没钱并不是违法行为。但是如果执行人有足够的财产而拒绝履行法院依法生效的判决的,则通常可能会因为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罪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离婚后协议未过户财产可以被法院执行吗?

如果离婚未过户,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是不可以执行的,在有关程序的审核上需要仔细留意有关的细节,毕竟过失操作是会出现的,一旦自己的操作存在问题,就会导致自己的权益遭受侵害,所以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有关的当事人操作得当是问题处理的关键。

法律分析

法院只可以等对方过户手续办理后才有权处分。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强制执行的问题需要自己按照既定的要求来做,否则事情的程序上就会丧失积极性,不过在过户的环节上只要自己的操作稍微过慢,对于事情的解决就会有着不利的影响,所以自己需要在具体的问题处理上多加留意有关法律约束,从而更好地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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