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强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情形(对行政强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情形理解正确的是)
违反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有什么情形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一)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二)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三)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四)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
【法律分析】
对于下列四种违法行为,法律规定的责任是: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即行政处分。1、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强制措施时,必须遵守适当的原则,不得扩大范围,将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公民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纳入查封、扣押的范围,或者冻结超过违法行为涉及金额的钱款,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益,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对于违反这一规定,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间作出处理决定。这里的“法定期间”是指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最多延长30日。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30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最多延长30日。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与违法行为无关,或者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冻结,或者冻结期限已经届满等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冻结的决定,并及时通知金融机构和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如果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主动解除冻结,这也是金融机构应当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二)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三)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四)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
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哪些情形,可对相关责任
违反《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有下列哪些情形之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A.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
B.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
C.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
D.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六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二)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三)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四)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故选ABCD。
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
根据违反的法律的性质,法律责任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三种,下面将每种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归纳如下:一、民事责任形式: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二、刑事责任形式: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三、行政责任形式:可分为惩罚性行政责任、强制性行政责任和补救性行政责任。惩罚性行政责任的主要形式有: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强制性行政责任包括强制划拨、执行罚等;补救性行政责任的形式较多,主要有:认错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撤销违法、纠正不当、返还权益、行政赔偿等。
行政强制法草案的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违反本法规定的权限设定的行政强制无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撤销。
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强制无效,由国务院予以撤销。
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强制无效,由国务院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撤销。
第六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二)改变行政强制措施对象、条件、方式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措施的。
第六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财物,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七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法定期间无正当理由拒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对依法应当退还扣押的物品不予退还,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在法定期间无正当理由拒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按照规定应当及时解除冻结存款不解除,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九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条 行政机关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实施强制执行或者扩大执行范围,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人民法院给予罚款、拘留的处罚,或者由有关金融业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罚款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应当立即冻结的存款不冻结,致使存款转移的;
(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也条第二款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划拨存款的。
第七十三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金融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一)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及时解除冻结存款的;
(二)将不应当冻结、划拨的存款予以冻结或者划拨的。
第七十四条 金融机构违反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未将款项划入财政部门设置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专用账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违法划拨款项二倍的罚款。
违反行政强制法构成犯罪的应该承担什么样的
行政强制法第68条第2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 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违宪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是指 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 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者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违反刑 事法律的行为,且具备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 法律责任。行政强制法对违反本法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进行了统一规定,而不是一一列举所违反的刑法条文和罪名内容。违反本法的行为,只要依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 样处理主要是出于立法技术的考虑,一是条文比较简捷;二是内 容完整,避免因为专门规定几类犯罪行为而漏掉其他犯罪行为; 三是既与刑法相衔接,又可以避免因刑法的修改而导致本法修 改。这种处理模式也是当前立法中的通常做法
承担行政责任的选择条件?
『壹』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有哪些方式
行政责任按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相对方承担的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1)通报批评:(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4)返还权益:(5)恢复原状;(6)停止违法行为;(7)继续履行职责;(8)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9)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10)行政赔偿等。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1)通报批评;(2)赔偿损失;(3)行政处分等。行政相对方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1)承认错误,赔礼道歉;(2)接受行政处罚;(3)继续履行法定义务;(4)恢复原状,返还财产;(5)赔偿损失;(6)仅对外国人适用的限期离境、驱逐出境、禁止入境。
『贰』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承担方式
(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内,承认错误
(3)恢复容名誉,消除影响
(4)返还权益,恢复原状
(5)停止违法行为
(6)撤销违法决定
(7)撤销违法的抽象行为
(8)履行职务
(9)纠正不当
(10)行政赔偿
(二)行政主体的执行公务的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退赔、恢复原状
(4)停止违法行为
(5)采取经济制裁措施
(6)赔偿损失
(7)行政处分
(8)罢免
『叁』 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承担方式
(1)通报专批评
(2)赔礼道歉属,承认错误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4)返还权益,恢复原状
(5)停止违法行为
(6)撤销违法决定
(7)撤销违法的抽象行为
(8)履行职务
(9)纠正不当
(10)行政赔偿
(二)行政主体的执行公务的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退赔、恢复原状
(4)停止违法行为
(5)采取经济制裁措施
(6)赔偿损失
(7)行政处分
(8)罢免
『肆』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包括什么
可分为惩罚性行政责任、强制性行政责任和补救性行政责任。惩罚性行政责任的行政责任主要形式有: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强制性行政责任包括强制划拨、执行罚等;补救性行政责任的形式较多,主要有:认错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撤销违法、纠正不当、返还权益、行政赔偿等。 行政责任按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相对人承担的行政责任。 (1)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通报批评;②赔礼道歉,承认错误;③恢复名誉,消除影响;④返还权益;⑤恢复原状;⑥停止违法行为;⑦履行职务;⑧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⑨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⑩行政赔偿等。 (2)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通报批评;②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接受行政处分等。 (3)行政相对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承认错误,赔礼道歉;②接受行政处罚;③履行法定义务;④恢复原状,返还财产;⑤赔偿损失等。 此外,外国人及外国组织在我国境内活动时,属于我国行政管理相对方,如违反了我
『伍』 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
(一)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承担方式
(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4)返还权益,恢复原状
(5)停止违法行为
(6)撤销违法决定
(7)撤销违法的抽象行为
(8)履行职务
(9)纠正不当
(10)行政赔偿
『陆』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承担方式
(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4)返还权益,恢复原状
(5)停止违法行为
(6)撤销违法决定
(7)撤销违法的抽象行为
(8)履行职务
(9)纠正不当
(10)行政赔偿
(二)行政主体的执行公务的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退赔、恢复原状
(4)停止违法行为
(5)采取经济制裁措施
(6)赔偿损失
(7)行政处分
(8)罢免
『柒』 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必须符合的条件: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的;国家负责赔偿的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造成的;损害必须是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必须是现实已经产生或必然产生的,是直接的,不是间接的;赔偿是法律规定的。
行政赔偿责任的主体实质上是国家,导致损害发生的行政机关只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之所以说赔偿主体是国家,主要是因为赔偿费用实际由国库支出,列入各级 *** 财政;行政许可机关只是负责处理具体的赔偿事务。
如收集证据,确定是否赔偿和赔偿数额,出庭应诉,决定是否与被害人和解以及最后支付赔偿金等。《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7)承担行政责任的选择条件扩展阅读:
范围
1、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及其赔偿方式:
(1)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 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 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其赔偿方式: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及赔偿方式: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 ,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及其赔偿方式: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捌』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须具备哪些条件
在中国行政法学领域,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版权并独立权承担责任的组织。行政主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可以成为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有:
(一)行政行政机关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三)受委托的组织
受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
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玖』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1)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的;
(2)国家负责赔偿的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造成的;损害必须是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必须是现实已经产生或必然产生的,是直接的,不是间接的;赔偿是法律规定的。
『拾』 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合法成立生效所应具备的基本要素,或者说是应当符合 的条件。行政行为合法的一般条件如下: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
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主体要件。所谓主体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 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只有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所为的行政行 为才是有效的行为。行为主体的合法应包括以下几项具体要求:
(1)行政机关合法。指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成立,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人员合法。行政行为总是通过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这些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 条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方有效。
(3)委托合法。委托合法是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基于实施行政活动的需要,依法委托 社会团体或群众组织、公民个人代表行政机关实施某种行政活动。主体合法要求行政机关 的委托必须合法,所为的行政行为才能有效。委托的合法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委 托的行政机关必须具有合法的委托权限;②接受委托者必须具备从事行政活动的能力;③被 委托者必须在委托权限内实施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权限合法,是指行政行为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权限 规则。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权限方面的要件。法律针对不同的行政主体或其不同的职能 确定了相应的职责、权限。行政主体只能依据法定职权实施行政行为,否则无效。同时,任 何行政职权都有一定的限度,法律在确定行政主体的职权时,在地域、时间等方面设定了各 种限度,这些限度是行政主体所不能超越的。
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这是行政行为的内容要件。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是指行政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 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所谓行政 行为的内容适当,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明确、适当,而且应当公正、合理。行政行为内容 合法、适当包括以下几项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符合法定幅度、范围;
(3)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4)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适当;
(5)行政行为必须公正、合理。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所谓程序,是指行政行为的实施所要经过的步骤。程序是行政行为的基本要素,因为任何行 政行为的实施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行政程序而存在的行政行为。
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会追究法律责任吗
法律分析: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会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
(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
(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
(二)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
(三)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
(四)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为己有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六十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