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是什么样的(起诉书是什么样的怎么辨别真假)
请问大家谁知道法院的起诉书是什么格式,手写和打印都行吗
起诉书的内容和结构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此外,还有“附项”。
一、首部。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民事起诉书”。2、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和被告栏目内,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1)原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2)后写被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3)再写第三人,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被告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就在原、被告栏内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再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和职务。
二、正文。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即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等。
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具体地写清楚。叙述案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案件事实,叙事要明确,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要详细叙述明白,与案件事实关系不大的,但又必须交待清楚的,可以简要概括。
3、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同时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
总之,写正文部分时要注意以下问题:a、请求目的必须明确具体。b、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c、写事实和理由时,着重写争议的焦点和实质性重点,阐明因果关系,写过程尽量概括,力避拖沓,空洞;分析必须有根据,引用法律必须准确。
3、尾部。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4、附项。这是民事起诉书的附加部分。应具体写明民事起诉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
和住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地址.
民事诉状的格式.项目和应具备的内容由四部分组成:
(1)首部:标题写明民事诉状.当事人如系企业.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的,应写明它们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聘务.
(2)请求事项.主要写明请求解决的诉讼标的.即请求法院依
法解决原告人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议的具体问题.要写得明确.
具体,如要求损害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以及要求与被告离婚.
给付赡养.继承遗产,等等.请求应合理,切实可行.
(3)事实和理由,这是诉状的主要部分.事实部分主要上写明
了被告人侵权行为的具体事实或当事人双方权益争执(或纠纷)具体
内容,以及被告一方所应承担的责任.要注意把双方发生权3益争执
的时间.地点.原因.情节.事实经过,以及基本能说明问题的东西
具体写明.尢其要着把被告人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应承担的责任
以及当事人双方争执焦点任和分歧清楚,如果原告在纠纷中有一定过
错而应负一责任,也应实事求写明,以便法院全面了解事态真相,分
清是非.事实写清楚后,还要提供能证明所控事实的各种证据(包括
证人证言.证书.物证.视听资料等),证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证据的来源和交验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理由部分,主要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写明认定被告人侵犯行为
或违法行为的性质,所造成的后果以及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并说明理
由.然后还要写明所请求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这部分写完,正文即结束.接着可行文如下:据上述要求请依
法判决,“此致XXX人民法院”.
右下方是具状人签名下列事项:1.本状副X份;2.物证X件;3
.书证X件.附于起诉状正本的证据,如用抄件或复制件;应证明:
“经查对,抄件与原件无异,正本在开庭时递交”等字样。
最好打印后提交人民法院。
请问起诉书是什么?
起诉书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具体说明:
(一)起诉书的含义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既是对审查侦查工作的总结,又是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依据。因此,必须经得起审判的检验,经得起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驳,在法庭公开审理时,还要经得起广大旁听群众的检验。起诉书中如出现疏漏,即使是一个字的差错,也会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制作起诉书时必须严肃认真,持审慎态度。
(二)起诉书的格式
起诉书的格式,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标题、编号、正文、受文机关、落款、日期、附件(注)等。
(三)具体写作方法
1、标题和编号。标题分两项写明:“XX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标题下一行写明文书编号,应按照年度、院名(简称)、部门(简称)和编号的顺序排列。即为:[ ]X检诉字第X号。
2、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即依次写明:姓名(别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何时何罪被捕,是否在押。如有同案被告数人,也应分别写明。
3、正文。
1)案由和案件来源。这部分内容主要反映本案移送审查起诉的单位、时间和过程等诉讼程序情况。由于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来源不同,写法也不尽相同,要具体写明。比如,有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的或审查免予起诉的案件,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
2)犯罪事实和证据。起诉书在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时,应准确、客观,贵在求实。应着重按照犯罪构成的要件,把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后果等写清楚。而且要详写主要犯罪事实,略写次要犯罪事实。与主要犯罪事实无关或关系不大,或者不能作为定罪、量刑依据的材料概不能写入。
写完犯罪事实,另起一段写犯罪证据。在收发室犯罪证据时,不但要把本案查证属实的基本的或者主要的证据一一列举,而且还要表明“证据确实、充分”的明确态度。
3)起诉的理由。这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本院直接受理自行侦查的案件,经过审查或者侦查终结所作出的结论。书写这一部分时,要根据所述的犯罪事实,进行高度的抽象概括,准确认定被告人触犯刑法何条何款、构成什么罪,然后写明提起公诉的目的和建议。
共同犯罪案件,应分清每一个被告人的罪责及应负的刑事责任,有附带民事诉讼的,也应随之交代清楚。
在引用法律条款时,必须明确引用被告人触犯刑法的条、款、项,而且要先引定罪条款,后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数罪并罚的,要先引重罪条款,后引轻罪条款,最后再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4、受文机关。写明“此致”、“XX人民法院”。
5、检察长或者检察员(包括代理检察员)署名,注明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6、附注。写明被告人姓名、羁押处所,未在押的,可以写明其住址;卷宗的卷、册、页等数目;证物、赃物的名称、数量,是否随卷移送或存放何处;证人职业及住址;附带民事诉讼书状的说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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