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钱要不到怎么处理(工地钱要不到怎么处理没有合同)
建筑工地拿不到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1、首先和老板协商支付工资;2、协商不成,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3、或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4、要么就是到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应该每月按照规定的时间至少支付一次工资,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做工地拿不到钱怎么办
做工地拿不到钱怎么办
如果您在工地工作,但无法获得应得的报酬,以下是一些可能有用的步骤:
首先,与雇主或建筑公司进行沟通,了解为什么您还没有收到报酬。确保您有书面记录和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如果与雇主或建筑公司沟通无果,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帮助。他们可以协助您解决劳动纠纷,并确保您获得应得的报酬。
如果您认为您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注意,这可能需要花费时间和金钱,并且不一定能够获得成功。
最后,如果您无法支付法律费用或诉讼费用,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法律援助组织的帮助。
总之,如果您在工地工作但无法获得应得的报酬,请务必采取行动,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工人干完活后,拿不到工钱,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干了活不给工钱可以到劳动局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