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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农民工伤一次性补助金指哪些
若职工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则一次性补助金应当是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若职工构成五至十级伤残,则一次性补助金应当是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享受的工伤赔偿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我在广东省顺德打工受了工伤7级想问问社保是怎么赔偿给我!公司该怎么赔!求助谢谢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流程须知
一、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被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节假日向后顺延)通知佛山市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社保经办机构,30日内向各区人社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同时向社保经办机构递交工伤报告书。超过规定时间申报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二、参保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工伤定点医院就医, 就诊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
因病情需要转往非定点医院就医的,持定点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注明转往医院)、相关病历、《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市外就医申请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院审批手续,未经社保部门批准擅自到非定点医院治疗的费用,不予核报。
三、工伤职工必须安装康复器具,或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经各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和经社保机构审批同意。未经批准自行安装或维修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四、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含康复医疗费/康复器具费/市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
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为准,下同)后未致残的,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由单位提供下列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
2、《工伤认定书》原件(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及复印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用A4纸正反面复印);
4、医疗费收据原件、复印件;
5、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及门诊);
6、《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属交通事故的才需提供);
7、根据实际情况应补充的其他资料。
五、伤残待遇申请
职工工伤致残的,在医疗终结期满后30日内,可向各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单位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和第四条所列的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
六、死亡(失踪)待遇申请
职工因工死亡(失踪)的,单位应在医院或其他有关部门开具死亡(失踪)证明书后,持死亡(失踪)证明书、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证明、供养关系公证材料、户口簿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村委会及户籍派出所证明)及第四条所列的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注:2011年1月1日后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才符合申领资格)
工伤职工经劳鉴委评定为5-10级的,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停保后,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认定书;
(5)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6)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书。
八、凡领取工伤长期待遇的工伤职工或被供养的亲属,必须在每半年持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年审。异地居住的,可通过邮寄生存证明、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年审。逾期年审者按规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九、联系方式
各区参保人,请到所属社保机构办理。(注:市直单位参保人员到禅城区社保局办理)
禅城区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电话:82340548
南海区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电话:86221676
顺德区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电话:22313385
三水区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电话:87758411
高明区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电话:88231796
佛山伤残鉴定中心在哪里?
感谢百度推荐,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伤情稳定后即可进行。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因为伤残鉴定不接受公民个人的鉴定申请。所以一般都是通过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比如交警队,或者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予以委托,在法院诉讼阶段还可以由人民法院代为随机抽取鉴定机构。
一般的县区医院附近都会有相应的具备鉴定资质的单位,对于肢体等伤残等级的鉴定都在其业务范围内。但是有些特殊的,比如嗅觉、视觉、精神病的鉴定一般只分布在地市级或省会级城市。
1、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绿岛湖金盈.绿岛国际中心2座17楼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 文书司法鉴定、微量物证鉴定
2、广东经纬司法鉴定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华路8-10号之23-24号铺广东经纬司法鉴定所法医门诊(即:市一医院对面玫瑰园牌坊右手边)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
3、广东禅正司法鉴定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C座1楼
业务范围:业务范围: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法医毒物司法鉴定
哪位 请问:工伤伤残鉴定之后是不是治疗就是自己出钱了?谢谢!
1. 工伤伤残鉴定之后治疗工伤由工伤基金支付,不用自己出钱的。
2. 工伤一般是由单位和社会保障中心出钱。怎么还有“保险公司赔了”,请问是交通事故吗?
3. 要是交通事故,医疗费用与赔偿标准低于按工伤应得待遇时,由单位补足医疗费用差额,由工伤基金补足其他差额。“公司一直都说他自己不付任何医疗费用与赔偿”-----不是由他们说了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