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后以前债务谁承担(公司转让后以前债务谁承担的法律依据)
公司转让了,以前的官司是谁承担
转让后的公司承担。根据查询华律网官网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公司转让了,以前的官司由转让后的公司承担。
公司转让后原公司的债务要如何处理?
公司转让后原隐藏的债务由转让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后,原公司隐藏的债务,新公司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公司是一个法人主体,法人主体没有消灭的,债务依然由该法人主体承担,公司股权的变更,不影响责任的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股权转让后之前的债务谁负责
法律主观:
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转让前的债务纠纷谁来承担
法律主观:
公司转让后需要承担以前的债务。公司转让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在一定期限内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公司转让前的债务一般由转让后的公司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转让后之前的债务谁负责
法律主观:
公司转让后存续的公司是应依法承担以前的债务的。公司转让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在一定期限内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公司转让前的债务一般由转让后的公司承担。
法律客观:
公司转让前的债务谁承担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3、如果受让方买断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在受让方实际经营中,发现出让方在委托审计、评估中遗漏或清理债务不彻底而遗漏的债务,而受让方已实际接收了出让方的财产,但未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则债权人可以原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4、如果是公司股权的转让,一般情况下,公司无论怎么变更,其作为民事主体没有改变,它需独立对外承担责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变更,必要时需要承担它的债务。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
公司转让后的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转让后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对 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转让 合同未约定 债权债务转移 ,仍然由出让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转让后以前债务谁承担
转让后的公司或法人。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也指出旧的债务仍然由该公司承担,法人的资格并没有发生变化;则明确表示由转让后的公司来承受。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中国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资企业转让后,债务谁来承担
受让方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转让时,对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如果没有约定的,转让前产生的债务,由原投资人承担;转让后产生的债务,由受让的投资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