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续签可以重新谈工资么(合同续签申请书怎么写)
合同续签会涨工资吗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涨工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将涨工资后的劳动报酬等变更事项写在合同中,并且由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续签合同可以谈工资吗
当然可以谈。随时都可以要求加薪,这跟续签不续签劳动合同是两码事,当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员工要是觉得之前的工资太低,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加薪的要求,但是用人单位也是有权拒绝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续签劳动合同时,可不可以重新与用人单位谈薪水问题吗?
续签劳动合同时,可不可以重新与用人单位谈薪水问题吗?
续签合同时,作为劳动者,可以重新谈工资问题。
但是,一般而言,谈工资的时间节点为:试用期转正时、年终时、项目完成时、有突出表现在、转岗时、提拔时、外派时、用人单位效益好时,等。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续签时,用人单位可以以原工资待遇续订劳动合同。即续签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提出涨工资,则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此时,如果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则没有经济补偿;
续签劳动合同的工资标准或者待遇只要大于等于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即可,但是你能否争取收到高于原来的标准,就需要和单位协商。
根据劳动合同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订的情形外,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劳动合同中工资数额按双方约定如实填写。如果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为避免发生纠纷,应该一一写明。
如果劳动合同中对于工资数额未做详细的约定,双方可以补充签订薪资确认单或薪资构成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有同样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
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续签合同工资要重新谈吗?
续签合同时,作为劳动者,可以重新谈工资问题。
一般而言,谈工资的时间节点为试用期转正时、年终时、项目完成时、有突出表现时、转岗时、提拔时、外派时、用人单位效益好时等。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
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在续签劳动合同中,可以重新谈薪资吗?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答案是可以,而且是非常好的一个谈薪时机,如果你对自己的薪资不满意,可以尝试在公司通知你续签劳动合同时提出。
续签劳动合同时,绝大多数公司都会选择将原有的薪资水平平移,不会主动提涨薪
除了特别重要、是公司不可或缺的核心部门的核心人才,大多数“打工人”在被公司通知续签劳动合同时,基本都是默认工资水平平移,而不会给加工资的。
可能有人会问了:既然公司通知我续签劳动合同,那就是还希望我能够在公司好好工作的意思啊,不给加工资不怕我不签么?
恐怕我得说一点现实的了:只要不是公司下定决心即便赔钱也要让他走的员工,合同到期都一定会提前通知续约的,因为不通知续约,公司可是要支付离职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明确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因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也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所以,要检验公司是不是发自内心还希望我们继续留在公司工作,是否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时给加工资,就是一个重要的试金石。
都到了续签合同,大概率在公司工作时间已经比较长,通常情况,薪资水平偏低
职场人应该都知道,绝大多数公司都存在工资倒挂的现象,所谓工资倒挂,就是说老员工的涨薪幅度远远赶不上从外部招聘的新员工的涨薪幅度,于是就会出现越是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的老员工,薪资水平可能越低的现象。
如果你已经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了,以大多数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来看,你在公司已经服务了3年,以近些年来员工平均在一家公司的工作时长越来越短的趋势,这是已经高于平均水平的了,那么近一两年入职的同部门的同事,很有可能工资已经超过我们。
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要平时的工作表现和绩效不错,提加薪是大概率能够被考虑并批准的。
另一方面,续签劳动合同,本来就是一个重新商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过程,这个时候提出加薪的要求,不仅一点都不突兀,而且显得特别理所当然。
甚至可以说,是所有提加薪要求的时机中最好的。这个时候即便被拒绝,也不会有太多尴尬,想要继续签订合同好好工作也是没有心理负担的。
续签劳动合同过程中提加薪应注意的事项
虽然我们前面说了很多在续签劳动合同过程中应该提加薪的理由,但这只是一般的规则,具体要不要提,我们还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看。一般以下几种情况下,要慎重思考再提:
第一,距离上一次加薪时间不超过6个月。很多公司对加薪的周期有要求,一般不会允许一名员工在半年之内有多次加薪的情况发生,如果你才加过薪,可以缓缓找其它机会再提;
第二,近期有过违规违纪事项。很多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里面,对于有违规违纪并进行了处罚的员工,也会规定加薪限制,即便没有,这个时候跟领导提加薪,不仅被批的概率小,还让领导觉得自己认识不到自己的问题,何必呢?
第三,近期绩效表现较差或一般。需要明白一点的是,因为要续订劳动合同所以要求涨薪是不成立的,它充其量只是一个提加薪的时机,只有工作表现好,现有的工资已经远远不足以体现我对公司的业绩贡献,才是加薪的唯一理由。我是有余姐,10多年上市公司HR,专注分享求职面试、职业发展实用干货。关注我,一起成长为更具选择权的职场人。
续签劳动合同的工资
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工资待遇,所以,公司也有可能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提出降低该职工的工资标准,对于降低工资标准,很有可能劳动者是不会同意的,这种情况下双方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但是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续签劳动合同工资规定是什么
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工资待遇,所以,公司也有可能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提出降低该职工的工资标准,对于降低工资标准,很有可能劳动者是不会同意的,这种情况下双方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但是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续订合同能否降低工资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该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照这一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 可以维持或者提高工资标准,也可能降低工资标准。 对于 “维持或提高”的情况,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终止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对于降低工资的情况,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终止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过,这种降低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首先,国家有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将劳动者的工资降低到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就是违法的。
其次,续订的工资标准也不得违反同工同酬原则。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11条规定: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按照这一规定,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如果就工资标准协商不一致, 应当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18条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18条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 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据此,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关于劳动报酬标准这一问题上,能协商按协商标准,不能协商的,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
二、劳动合同续签流程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
(二)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三)续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将双方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附原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送有管辖权的劳动鉴证机构进行鉴证,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延续手续。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以后,那么双方可以续签一份劳动合同,而续签的时候可能会因为经济水平或者其他原因,会对工资作一个改动,当然也有维持原来工资的情况,所以具体的续签情况会根据公司方面来实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