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三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仍是固定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员工与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可以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单位如果决定续约的必须要同意员工的申请;但是如果员工要求还是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合理的。
一、条件: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注意:只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而非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只要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就可以要求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没有要求该十年劳动关系都要有书面劳动合同证明。此外,这里指的连续工作满十年是指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时间应该是连续的,其起算时间是自用工之日起而非有些读者所误解的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明确了第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实践中,如果劳动者与同一个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有间断,但是间断时间不长(如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半年内又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般情况下还是会认为是连续工作,而不会重新计算,这是司法实践对劳动者的保护,防止用人单位利用法律空隙剥夺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这里的用人单位对象一般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在此类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适用于该条款规定。但这里规定的较为严格,就是“双十”规则,即既要满足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规定,同时还要满足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规定。劳动者只有同时满足“双十”规定,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时,用人单位才无权拒绝。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款的立法本意在于避免用人单位采取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的方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就要注意不能将劳动合同期限约定过短,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两大难点:
①、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即因合同期满终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②、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列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这样的情形下,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企业与员工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是不是必须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企业与员工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是根据劳动者的要求来签订合同,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要根据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在一家公司一年内签了三次劳动合同?
是无固定期合同。只要你没有劳动法规定的公司可以辞退的哪几种情况,你可以一直做下去。
1、你已经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第三年应该与你签订无规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仍然与你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公司在本年年度应当向你支付对应月份的双倍工资。
2、至于想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部分,你要求工龄补偿金于法有据。
3、不知你单位是否为你缴纳了失业保险,你因劳动合同终止而失去工作,符合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所以,单位应当向你赔偿失业保险待遇损失。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赔偿。按你已经工作的年限(与签订几次合同没有关系),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如果单位经营困难,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
如果单位认为员工出现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可以不补偿。当然,单位要就此举证。否则要承担违法责任。
用已单位签订3次劳动合同,第三次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如果第三次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辞退,是违法辞退,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第三次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辞退,也是违法辞退,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同时,支付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依法签订的双倍工资。双倍工资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首日开始计算。
三次合同都是给我签固定期合同可以要求修改合同吗或者有什么赔偿吗?
您好,可以向公司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若公司拒绝,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
一、劳动者想要在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满足三个条件:
①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应在2008年1月1日以后。 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已经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过了2008年1月1日后,仍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2008年以前的次数不计算在内。
②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
③劳动者主动提出和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所以关于您的问题,可能存在两种情况:
1、您主动向公司提出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此时满足条件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依法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订,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关系,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您没有主动向公司主张过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此时不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
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司法案例(2016)粤01民终6742号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九十七条 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即2008年1月1日)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第三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自己有影响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两次签订有期限劳动合同之后,第三次签订,无论企业或个人提出,均为事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至于说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对于企业和个人都是劳动合同。
既可以解除也可以终止。
当然,如果企业要辞退你,那他比较麻烦,其他没什么。
劳动合同第三次签合同签固定期限有何影响
《劳动合同法》只是规定了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之后,第三次续签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继续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部提出签“无固定期”。
但是,如果单位没有证据证明这时候劳动者没有要求签订固定期的,单位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因为这个“主动权”现在已经单一地归在劳动者手上。所以,此时单位必须要求劳动者书面写一份申请书,申请要求“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否则单位日后有可能因“办理的手续”上不符合规定而属于违法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第二倍工资的。
==========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