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钱不还打什么电话(有人欠钱不还打什么电话投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如果只有债务人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去法院起诉,并一定会胜讼,因此去法院诉讼前准备好充足的证据,受害者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最后胜诉后,对方仍拒绝偿还欠款,根据相关法律,相关部门有权利根据数额的多少实行拘留、查封拍卖财产等措施,欠钱不还的情况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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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可以拨打12368举报,这个是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
欠钱不还的情况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害者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到法院起诉,提交诉状,法院受理,受理费10000元以下是50元。如果只有债务人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去法院起诉,并一定会胜讼,因此去法院诉讼前准备好充足的证据。
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有两个:
1、应确保自己的欠条没有超过时效;
2、要书写起诉书,另外还要保证不超过诉讼时效,借贷关系明确。
如果最后胜诉后,对方仍拒绝偿还欠款,根据相关法律,相关部门有权利根据数额的多少实行拘留、查封拍卖财产等措施。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还钱的,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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