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流程图(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流程图工业)
公路项目审批流程
法律分析: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办件受理-(提供项目概况,建设依据)-办件审查-(是否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材料及招标和施工准备情况有关资料)-办理过程(同意通过或者否决通过)-领导批准-办理结果(批准或不批准)-办理结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工程项目的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他们都为工程项目前期手续,一环扣一环,顺序为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
1.项目建议书
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
2.可行性研究报告
是建设方想在某地投资建设,委托有资质的咨询部门,考察、收集、计算当地的各种有利及不利的资料信息,整理、比较后提出有依据的可不可行的结论。这里面包含交通、资源、水文地质、劳动力、市场等等,围绕投资方及国家的利益为出发点。此结论报发改委批准立项.
3.初步设计
是建设方在已取得(或将取得)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且立项已批准后,按照建设方的要求做出工程的设计方案并含有各种指标的文件,待提供当地规划部门审批。
4.施工图
是已取得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规划部门已划定建筑红线并批准了报审的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报告已提供等,建设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根据规划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详细的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等全套的、能指导施工的设计文件。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工程(不含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建设:
1.办理拟建项目的立项审批;
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进行方案设计、申办用地手续;
4.办理消防、环保等部门审查意见;
5.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图设计;
7.施工图审查;
8.工程招投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
9.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城建档案、墙改基金等手续;
10.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1.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
12.办理竣工备案。
参考资料: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人们长期在工程项目建设实践中得出来的经验总结,不能任意颠倒,但可以合理交叉。
决策阶段,又称为建设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工作内容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其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建设项目,以便在一个确定的地区或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预测为基础,选择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于大型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是设计的第一步,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动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项目被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1.可行性研究前置审批程序。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项目节能评估等手续。
2.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后,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评价文件),提出审查批准申请,发改部门审查通过后下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提出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申请文件(②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发改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④根据不同项目,上级要求一并报送的其他附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内容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法律主观:
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流程如下:
1、项目建议书审批: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提出立项申请,发改部门审查通过,下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项目节能评估,向发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审查批准申请,发改部门审查;
3、项目设计审批:项目单位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书并报送到发改部门,提出审查批准申请。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咨询评估要引入竞争机制,并制定合理的竞争规则;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