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起诉(免费起诉热线)
有什么办法可以免费起诉,就是中介公司骗了我们的钱,但是我们有收据,我们可以打赢吗
您好,到法院起诉没有免费一说,必须的先预交诉讼费,如果确实无能力预交的话,可以申请缓交,但是再缓缴期限过了以后,还不能缴纳的话,法院会裁定你这一方撤诉。另一个,诉讼费虽说双方都交,但是最终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如果法院判你胜诉,你缴纳的诉讼费会退给你。所以,你要决定打官司,借钱也要先交上。
怎么免费起诉别人欠钱不还
法律主观:
欠钱不还 起诉流程如下: 1.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进行受理 立案 。 3.法院向被告送达 起诉状 ,被告进行答辩。 4.安排开庭时间。 5、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6、举证质证。 7、各方当事人就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8、判决。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 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是不是免费的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是需要交纳诉讼费的。民事案件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用的性质。其二,应考虑案件的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申请免费起诉吗法院
法律主观:
1、准备好 起诉状 ,起诉状包括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以及要求 离婚 的诉求; 2、将起诉状递交到被告所在地法院; 3、法院受理后,同时需要缴纳 诉讼费用 ; 4、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通知书等; 5、准备好 欠条 等其他证明 债务 关系存在的 证据 ,等待 开庭审理 即可。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 和证据来源, 证人 姓名和住所。
通过法律援助可以免费起诉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起诉费是法院收的诉讼费用,跟法律援助无关。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哪里可以免费写诉状
法律援助中心是免费写诉状的;一般只要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那么不仅会免费的写诉状,也可以免费为当事人代理或者是辩护;如果律师在实施过程中收费的话,那么就算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一、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写诉状吗?
法律援助中心是免费帮助申请人写诉讼状的。
《法律援助条例》
第二十八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有前款第(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法律援助是需要由公民申请,而且也需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才能依法的办理,只要获得援助,那么就会依法的写起诉状,并且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进行代理,这些行为的实施都是属于免费的,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保护。
有残疾证可以免费打官司吗
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方便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
1.基本要求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诉讼两便原则和国家保障残疾人的法律、政策,坚持问题导向,因案施策,积极回应残疾人的司法需求,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方便地参与诉讼活动,不断提升为残疾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残疾人联合会应当依法履责,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2.加强沟通协作办理涉残疾人案件,应加强同残疾人联合会等人民团体、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残疾人所在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的沟通联系,全面了解情况,充分沟通协调,推动解决残疾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合力做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
3.方便残疾人立案对交通不便的涉残疾人案件,可由人民法庭直接立案;积极采用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绿色通道快速立案。残疾人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提交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或者错误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并予以指导。
4.加强诉讼引导对残疾当事人要加强诉讼程序的引导和释明,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对确有困难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残疾当事人,依法放宽职权调查取证的条件。对残疾当事人申请保全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残疾当事人的实际,依法合理确定保全担保的方式。
5.依法适用监护制度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参加诉讼的,应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可以依照民法总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指定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代理人。
6.方便参与诉讼
7.加快审理流程对涉残疾当事人的案件,依法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及早开庭、及时判决、尽快结案,缩短办案周期。充分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发挥一审终审优势,尽快实现残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金钱给付案件,依法引导残疾当事人申请适用督促程序,以支付令方式快速结案。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以及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依法先予执行。
8.加大执行力度残疾当事人胜诉案件,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的,要直接移送执行,尽快进入执行程序,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从快执结,及时实现残疾人合法权益。
9.加强法律援助自受理刑事案件之日起三日内,依法告知残疾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对于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告知其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者向当地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法律救助。刑事案件的残疾被害人、残疾自诉人以及民事、行政案件的残疾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告知其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向当地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法律救助。接到残疾当事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应当依法及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
10.加强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符合相应条件的残疾当事人,应当依法为其缓、减、免诉讼费用。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应当告知其有权提出救助申请。对已经提供法律援助的残疾当事人,应当进行司法救助。
11.及时指定辩护人刑事被告人是未成年残疾人,或者是盲、聋、哑、不能完全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成年残疾人,或者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残疾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12.严厉惩处侵害残疾人的犯罪对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犯罪,特别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残疾人劳动,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乞讨以及组织未成年残疾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犯罪,依法严厉惩处,切实保护残疾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13.依法对残疾被告人从宽量刑刑事案件中的残疾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4.办理好残疾人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对于残疾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认真对待残疾人提出的各项权利诉求,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依法尽快受理。充分听取残疾人关于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意见,依法及时作出赔偿决定。
15.健全涉残疾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于涉残疾人的民事案件,应当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多元调解,大力借助残疾人联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司法所等组织以及公安交通、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有关部门力量,合力化解纠纷。
16.发挥好司法建议作用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有关单位存在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或者维护残疾人权益工作不到位等情况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以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等通报情况,必要时发出司法建议,并跟踪反馈督促落实。
17.依法妥善处理涉残疾人涉诉信访案件对于残疾信访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做到特别关照,及时接待,有诉必理。要认真审查信访材料,听取意见,及时记录来访信息。对能够当场解答的问题,应即问即答;不能当场解答的,告知按规定期限等待处理。
18.完善诉讼无障碍设施及服务大力推进法院接待场所、审判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残疾人参加诉讼。积极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根据案件情况,允许相关辅助、陪护人员陪同残疾当事人出庭。
19.支持残疾人联合会依法履责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积极帮助残疾人获得法律服务。残疾人联合会收到法律救助申请的,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办理。残疾人联合会可以应要求协助残疾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20.残疾人联合会应当主动担负起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的职责,积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办理涉残疾人案件。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积极对残疾当事人做好诉讼引导、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等工作。
21.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主动可以支持民事权益受损害的残疾人、残疾人组织、残疾人服务机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依法参与巡回审判、网上开庭、就地调解、网上调解等诉讼活动,为残疾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22.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联系、聘请辅助人员为残疾当事人提供手语、盲文等诉讼辅助服务,方便残疾人参加诉讼活动。检察工作中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1.人民检察院办理涉及残疾人的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的各项政策,注重关爱、扶助残疾人,方便其诉讼,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行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诉讼活动和社会生活,促进残疾人各项合法权益的享有和实现。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残疾人如果符合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条件,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的。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法院有没有免费起诉
向法院起诉是需要交纳诉讼费的,但若是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法律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适用本办法。
免费官司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免费打官司就是申请法律援助的意思,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免费找律师帮忙打官司。对于行政案件,有明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明确的被处罚对象,并且在规定的诉讼时效以内,当事人只要经济困难,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同时,还有一些特殊的案件也是可以申请法援的,有无固定生活来源且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涉及身份维权和特殊待遇的案件;有老年人,虽有一定收入,但该收入被侵犯,暂时无力承担律师费用的案件;有法律援助机构认为可以提供援助的其他案件。在申请法援的时候,要带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带上经济困难的证明;还要有与所申请法援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法援的公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也可以就近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第十四条 公民就本条例第十条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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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是免费帮助申请人写诉讼状的。一般只要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那么不仅会免费的写诉状,也可以免费为当事人代理或者是辩护【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