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二建继续教育)
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有什么
法律分析:1、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明确合同管理的任务
2、制定合同格式文本,掌握文本选择的主动权
3、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做到有规可依
4、重视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5、严把合同审核关,重视合同订立和履行的监督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何规避风险,规范劳动合同管理
如何规避风险,规范劳动合同管理
我们公司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合同分类
员工合同分为《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培训协议》。
二、合同期限
按公司规定新入职人员均签署 1~2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
三、合同签订程式
(一)公司在聘用员工时,要求被聘用员工出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它凭证,经证实确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后,方可订立劳动合同,或另行签订《试用期合同》。
(二)员工进入公司报到之日起接受岗前培训,了解和认可公司的劳动合同条款及岗位职务说明书确定的职责,确定合同期限,员工与公司双方可签定劳动合同。
(三)公司出资培训招聘的人员,已经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了专项协议书,在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尚未履行的期限。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
四、合同变更
由于签定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机构调整等原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原合同的相关条款。
五、合同续签
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公司与员工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六、合同解除 、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无须向员工支付赔偿:
1、试用期内,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5、员工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6、提交任何虚假资料欺骗公司的;
7、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不辞而别的;
8、全年累计旷工达20日以上者;
9、迟到或早退当月累计10次(含)者,全年累计30次(含)者;
10、全年累计受2次记大过处分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无须向公司支付赔偿:
1、在试用期内;
2、公司以侵害员工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公司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征求过职工代表会等组织或员工意见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已满的;
2、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一)提出离职的员工,应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递交《员工离职申请表》,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安排与离职员工进行面谈,并作出回复。
(二)部门经理以下的员工离职,由人力资源经理或其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与员工进行面谈,报人力资源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决定;部门经理以上职级的员工离职,由人力资源经理或直接主管进行面谈,报公司总经理决定。
(三)员工申请离职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持《离职交接表》到各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并经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完成交接清理手续,人力资源部核实批准(部门经理以上离职者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四)离职者持经签批的《员工离职申请表》和劳动合同,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合同、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由人力资源部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由人力资源部和离职者各执一份。
八、劳动争议的受理和调节
劳动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式向上级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在以上的劳动合同各种管理环节,你们都采取了哪些规范性的操作和必要的举措来规避风险?
1、不可以与员工单独约定《试用期合同》,这点违法,但目前情况试用期员工流动率太大,如果试用期与员工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办理保险,会有很多徒劳的工作,只增加工作量,没有什么作用。好在公司员工的试用期大部分都是一个月,而且员工主动上保险的意识不强,所以目前试用期合同没有出现投诉。
2、公司有一部分员工不想办保险的,公司与其签定了《劳务合同》,严格的说无效,但在发生仲裁时有一定的作用,比如:劳动法规定,录用员工30天内未与员工签定合同的,按工资额给予双倍补偿,如果签定了《劳务合同》,可以免去这部分补偿。
3、虽然规定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培训协议》但未执行,尤其是《竞业限制协议》,即使签了,公司也未打算支付协议期的工资,需要加强领导的法律意识。
4、管理制度里未提及无固定期合同,原则上公司不与员工签定无固定期合同。即使员工第三次签合同,公司也按固定期合同办理。存在风险,但问题不大,没有员工纠结这方面的事情。分享:
劳动合同怎样规避风险
一、对应聘人员审查时的风险防范
典型案例:
刘某是a软体公司的软体开发工程师,与公司签订了期限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间a公司出资送刘某到国外进行技术培训,并与刘某签订了3年的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培训结束后第一年,刘某向a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a公司明确表示不同意其提前解约。刘某擅自离职并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a公司得知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刘某和b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仲裁裁决刘某和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2、劳动者提供的资讯不全、虚假资讯。
法律对策:
1、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该职工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2、核实劳动者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比如学历证明、从业经历;
3、劳动者申明:本人保证提供的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体检书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风险防范
典型案例:
刘某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0个月,试用第9个月,a公司以刘某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刘某遂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援了刘某的请求。
风险提示:
1、试用期约定超过法定标准;
2、重复约定试用期;
3、签订单独试用合同;
4、试用期工资约定不合法;
5、试用期随意解雇。
法律对策:
1、试用期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约定,不得超期;
2、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不得重复约定;
3、切忌签订单独的试用合同,不仅达不到约定试用期的目的,反而浪费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试用期工资必须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试用期解雇员工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且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式办理,绩效考核结果是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最直接和最有用的说明,应将考核标准公示或明确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定期组织相关制度学**,并编制签到表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
如何规避风险,规范考勤与休假管理
从考勤来说,1.考勤资料要真实有效,不能有虚假考勤资料,考勤资料当事方是无权修改,保持原始打卡记录,如果自己单位考勤系统或单机班考勤,考勤资料准确资料无法保证,补救方法考勤资料需要当事人和单位双方及时确认考勤资料。这就避免了考勤纠纷。
休假要完善请假制度,最好与考勤同步记录,正规考勤请假功能资料。
如何规避风险,规范员工医疗期管理
做一个管理规定,明确相关要求就好:
让同学管理投资,如何规避风险
一是要做一个协议,二是要有钱的收据,三是定期汇报或你查询工程的付款进展情况,这样就可以了.
怎样规范企业保密管理,规避风险?
企业保密行为是要靠制度管理的。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企业保密制度
1 总则
1.1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资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体、资料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件、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1.3 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阶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1.4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专案及经营决策。
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资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档案不属于保密范围。
2.2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3 公司秘级的确定:
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档案、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3)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资讯为秘密级。
2.4 属于公司秘密的档案、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
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
密。
3 公司保密措施
3.1 属于公司秘密的档案、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储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3.2 对于密级档案、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 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在装置完善的保险装置中储存。
3.3 属于公司秘密的装置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储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装置和管理会议档案;
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3.8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9 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3.10 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 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 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 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3.11 对高阶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阶员工的以下行为:
1) 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 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 在竞争企业中 *** ;
4) 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 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 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3.12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定“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 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 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 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资讯的资料、档案、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 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6) 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 保密资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 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
9) 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4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综合管理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
甲方:武汉长江半导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保守商业秘密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有义务保守在甲方任职(试用、实习)期间所得到的有关商业秘密,并遵守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的内容;
2)乙方在离开甲方后的三(3)年内不得将获得或者接触到的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包括有或无意)使用或泄漏给第三方;
3)如乙方违反以上1)、2)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以下规定追究乙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①乙方披露或使用以上商业秘密所获得的一切收入;
②对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承担的连带责任;
③对调查侵权人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④甲方因乙方的侵权行为支付的其他费用。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和 *** 签合同如何规避风险
*** 采购在法律上有许多限制,比如各级 *** 的许可权、是否需要招投标、国家对你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有标准上的要求等等,请提供更多资讯以进一步判断。
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怎么规避风险
先把劳动合同签完,该补签的补签,这一块万一起了冲突,公司赔偿是大头。
不愿意签的,只能书面通知,留证据,员工签字签收,证明是员工不愿意签合同,让他到期走人,以此威胁,另外,告诉员工,就是签了合同,想走也可以随时走,应该大部分人会签,如果还是不签,极有可能要讹诈公司的,赶紧让他走。
至于制度不签字,也有办法,员工代表选举,证据,员工代表讨论制度会议纪要和图片,制度培训签到
为了规避风险企业可以怎样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如要规避风险,企业最好事先将合同的内容告知劳动者并作为解释,同时,使用劳动行政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范本,若要作修改时,将要修改的内容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以减少对劳动合同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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