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包劳务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清包劳务合同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法律主观:
在生活我们知道在和用人单位建立雇佣关系的时候,为了双方利益着想都会签署一份合同。当然不同的情况签定合同性质是不一样的,就比如不是全日制的工作者,也就是小时工是签劳务合同的,与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一、签订劳务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1、签订劳务协议时尽量避免出现符合劳动合同特征的条款和履行方式。2、签订劳务合同的工种主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相对独立的一定量工作的工种,故并不是所有的岗位都可以实行劳务用工模式。主要针对退休(指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返聘人员、临时项目用工、季节性用工、兼职人员等。3、劳务用工的劳务报酬结构应与劳动用工的工资结构分开:即劳务报酬结构中不能出现加班费、迟到扣款、应出勤天数、请假时数、固定加班、自由加班、奖金、补发社保费、房租、水电费、伙食费、工会费、应急基金、公司罚款等涉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管理的项目。故不利于公司进行综合管理。所有双方的权利义务均需通过劳务协议来履行,而不是通过规章制度来规范。4、进行报酬结算时,为避免劳务报酬与工资混淆,应以劳务用工的部门为单位,对劳务费名义造册发放,结算时注明核发依据,如元/小时(天、月、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财务成本。5、涉及的风险是虽然名义是劳务用工,但实际上却按劳动用工进行管理,则发生争议时,劳动保障部门会按劳动争议来处理。故用劳务用工的方式不便于公司进行管理。6、劳务用工解除合同的随意性强,不利于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不利于员工的归属感。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三、劳务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务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2)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和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3)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法律规定的特别程序。(4)对劳务合同关系的第三方亦有拘束力,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坏已经存在的劳务合同,不得引诱或强制劳务合同的当事人违约,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希望上文的签订劳务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以及劳务合同的法律效力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签订劳务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法律主观: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对此双方当事人签订劳务合同的时候必须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且意思表示一致。一、劳务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什么劳务合同属于民法典调整的一种合同,签劳务合同需要注意的东西如一般合同。合同的内容由签合同的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需要注意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3、数量、质量;4、价款或者报酬;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劳务派遣应当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即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派遣期限;(五)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六)工作岗位;(七)用工单位;(八)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九)劳动报酬;(十)社会保险;(十一)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以上必备条款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是多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劳务合同属于民法典调整的一种合同,签劳务合同需要注意的东西如一般合同。合同的内容由签合同的双方约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与劳务公司签劳务协议需注意什么
与劳务公司签劳务协议需注意什么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单位是否是合法企业;劳动者具体工作;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明确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明确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社会保险约定;不要签空白合同;避免合同不法内容;其他。
1、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劳务公司与被派遣的雇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以防止派遣公司签署或最近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工公司没有与劳工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该雇员被派遣,那会发生什么?企业还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2、劳务派遣合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法定义务为被派遣的雇员支付社会保险,并承担不依法支付的法律责任,以防止派遣公司支付或不支付社会保险金。安全;如果劳动服务公司未能支付社会保障,则员工正在工作。如果公司遭受与工作有关的伤害,后果将非常严重。
3、劳动企业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公司工资的发放日期,并规定,未经雇主同意,调度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扣除职工的工资。如果调度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将很难安心。诸如工作等员工的离职率很高。
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口头约定吗?
全日制用工不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口头合同一般适用非全日用工。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全日制劳动者是指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的劳动者。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与劳务公司签劳务协议需注意什么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留意签订单位的名称、注册地址等信息,这些工商信息在网上都能查到。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招聘员工,签合同会用一个劳务派遣公司或者第三方公司的名义签;
2、尽量不要签空白或者留空未填内容的合同,尤其是涉及到工资标准、岗位、工作地点这些关键信息,最好填写完整;
3、合同签之前,条款还是要细细看一遍,不明白的要问清楚;
4、签订合同时在每一页都签字,避免单位替换未签字的合同页;
5、劳动合同是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要确认两份合同内容一致。
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注意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避免产生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风险。
单位要在新员工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老员工合同期满要续签的,单位最晚在前一份合同期满的次日,完成续签手续。
2、注意根据用工需求和员工情况选择适合的劳动合同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员工)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此类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合同
非全日制合同(日工作时间不超4小时,工资每15天一结算的员工)
3、注意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避免合同因为缺乏必备条款,会面临不被认定为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必备条款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和地点、工资标准、社保、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
试用期、保密和竞业限制、培训和服务期这些条款,可根据双方情况自行约定
4、注意签订合同的流程或方式,避免员工领取合同后不返还给单位,单位无法证明积极履行了签劳动合同的义务,产生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风险。
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口头约定吗?
全日制用工不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口头合同一般适用非全日用工。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全日制劳动者是指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的劳动者。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既要有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据,也要结合实际;合同内容可以简单,也可以复杂。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根据人、地、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只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才可以口头约定,对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来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约定的劳动合同,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劳动双方在合同的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可以使劳动合同生效,如果劳动合同中不包含必备条款,是无效的。
签劳动合同只有五险没有一金怎么办
劳动法并没有规定企业一定要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却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入职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所以住房公积金也应当是强制缴纳的。如果员工发现工作单位没按规定缴存,可通过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网或打电话进行投诉;如果查出情况属实,可监督单位进行补缴。但如果单位只是没有给个别员工按规定缴存,就需要该员工提供详细的资料到管理中心进行实名举报。二、单位不缴纳五险一金的后果是什么?
(一)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保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应当载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用人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务派遣合同规定劳动派遣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动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4)派遣单位应按照法律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2、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二、劳务派遣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劳务派遣的具体流程如下:
1、单位来人、来电、来函提出合作意向、用人需求;
2、搜索资源、募集人员;
3、对应征个人资料进行甄选,对初试个人进行面试、测评;
4、初试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复试,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5、录用人员个人进行体检;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
6、签订协议、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7、为员工建立基础档案进行归档;办理员工工资银行卡;
8、为用工单位及员工服务;
9、《劳务合作协议》、《劳动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劳务合同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5、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点,这是违反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6、社会保险约定。
7、不要签空白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家装清包是什么 如何签订家装清包合同
很多人在装修这方面都不是很懂,因此都会把装修清包出去,虽然费钱,但自己可以轻松一些,不用自己动手也不用自己费脑,但是很多人对这其中的细节并不是很了解,家装清包是什么?如何签订家装清包合同?下面我就来为大家详讲家装清包合同吧。
家装清包是什么?
清包是清包工或者包清工,是业主自己购买所有材料,找装饰公司活着装修的队伍来施工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由于材料的种类繁多,价格相差比较大,有些人担心别人代买材料可能会从中渔利,于是部分装修户采用自己买材料、只包清工的装修形式。简单的说就是:清包工是指人工费,就是纯的人工费,不包括任何材料的费用。工是工,料是料,工料分离。清包工烦人形式提供装饰劳务的,其装饰工程烦人所用原材料价款不作为营业额。
如何签订家装清包合同?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位址、联系电话、邮递区号,其中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还应当填写本人身份证和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号码;
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间数、面积,装饰装修的专案、方式、规格、品质要求以及品质验收方式;
3、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
4、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5、装饰工程价格及支付的方式、时间;
6、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7、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8、合同的生效方式;
9、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10、工程主体:包括:a.施工地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主体。b.甲乙双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物件。
11.工程项目:包括序号、专案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计价、合计、备注(主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艺做法)等等。这部分多数按附件形式写进工程预算/报价表中。
以上就是一号家居网我对家装清包合同做的介绍,我提醒,大家在装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装修效果好才会好,希望以上的内容可以说明到您。
劳务承包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劳务承包 合同注意事项 : 1、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2、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相关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等证件。 3、严格审查分包人 委托代理人 的授权情况。《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