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垫付医药费起诉能要回吗(垫付医药费可以起诉要回吗)
交警要求垫付医药费可以要回来吗
一、能否要回依具体情况而定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那么肇事方都应该按照事故责任予以赔偿。肇事车主因为垫付的医药费如果没有超出保险范畴,也没有超出自己应该承担的范畴,那么车主可以要求在法庭上一并处理。如果超出承担的部分则要求保险公司予以扣减,直接归还车主。
二、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需要救治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以费用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已参加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未参加交强险的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事故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法律中没有硬性规定要求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但是一般情况下,出于人道主义考量,肇事者还是会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医药费用的,没有人会看着伤者血流不止、无法医治的。
三、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有哪些
1、直接受害人。
第一种赔偿权利人就是直接受害人,就是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这种受害人是最多的。这种赔偿权利主体,就是直接受害人。被害人没有死亡,但因伤不能参加诉讼,委托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参加诉讼的,被害人仍是原告人,是赔偿权利人。
2、间接受害人。
第二种赔偿权利人就是间接受害人。间接受害人,指的是抚养来源受到损害的人,是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原来是在死者扶养之下,扶养来源是来源于死者,因为侵权行为侵害而死亡后,使他的扶养来源受到损害,这是一个间接的损害。
侵权行为人直接的侵权行为侵害了她的丈夫,造成了人身损害,但是这个侵权行为又使得她的丈夫丧失了性功能,造成了对方配偶性利益的损害,丈夫是直接受害人,妻子是一个间接受害人,这是一个间接损害。
3、死者近亲属。
第三种赔偿权利人就是死者近亲属。在这个司法解释里面讲的死者近亲属,就是侵害生命权,侵权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已经死亡了,这个死者近亲属他有权利请求赔偿,他也是赔偿权利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垫付医药费怎么要回
法律分析:垫付的医药费可以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要回。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具体程序是:
一、收集好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
二、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与相关证据材料;
三、立案庭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四、法院开庭审理,依据事实与证据,作出裁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要回
垫付医药费后,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和诊疗证明,以此向保险公司和当事人证明以垫付了医药费,并作为想保险公司索赔、跟对方和解或者走诉讼程序的证据材料。
治疗过程中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断费、住院费、医药费等都属于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之后再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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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了医药费怎么拿回
在我们的生活中,看病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过程,众所周知,看过病的人们都知道,有时我们需要对于救助的其他人都会进行垫付医药费的操作,那么您知道垫付的医药费如何要回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在我们的生活中,看病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过程,众所周知,看过病的人们都知道,有时我们需要对于救助的其他人都会进行垫付医药费的操作,那么您知道垫付的医药费如何要回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垫付的医药费如何要回
可以抵扣其它赔偿费用,如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财产损失等。如果仍然有超出部分,起诉对方要求赔偿。交通事故的赔偿是先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伤残11万、医药费1万、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承担。对方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的话,少承担10%,即对方主要责任的话,承担不足部分的60%。
二、垫付的医药费最新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三、交通事故医疗费垫付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
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论因何种原因垫付的医疗费当事人都有权利要回,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垫付的医药费如何要回的相关知识,
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医药费能要回来吗
交通事故是每个开车人士的噩梦,谁都不想遇到或发生,因为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就会导致一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医药费能要回来吗?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医药费能要回来吗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那么肇事方都应该按照事故责任予以赔偿。肇事车主因为垫付的医药费如果没有超出保险范畴,也没有超出自己应该承担的范畴,那么车主可以要求在法庭上一并处理。如果超出承担的部分则要求保险公司予以扣减,直接归还车主。
二、首先,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有法律依据吗?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需要救治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以费用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已参加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未参加交强险的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事故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法律中没有硬性规定要求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但是一般情况下,出于人道主义考量,肇事者还是会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医药费用的,没有人会看着伤者血流不止、无法医治的。
三、事故赔偿交强险还是商业险如果有第三方人身权益受伤害的,则是交强险进行赔偿,如果还缴纳了商业险,比如划横线等的,又发生刮痕,也应该进行保险。
说起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区别可能很多人还是不太了解,因为在购买的时候都是通过公司购买的,交强险的理赔范围是在交通事故当中造成的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听上去与商业险当中的第三者险非常相似,但是事实上两者之间是存在本质的区别的,在公司的帮助下,我们具体的了解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究竟存在什么样的区别,可不可以只购买交强险。
首先,要想了解一下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不同,首先可以从概念入手先了解一下。所谓的交强险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在国家的要求下强制缴纳的,而商业险则是车主在自愿的基础上,给自己的汽车增添一份保障。两者在强制性上存在本质上的不同,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会产生只够买商业险的想法的原因。
虽然交强险和商业险当中的三者险从概念上看非常相似,但是如果从能够得到的保障程度来看还是有非常大的区别的。因为交强险属于强制缴纳的险种,所以在价格上也是比较便宜的,通常情况下6座以下的家用小汽车只需要缴纳960元每年,当然在缴纳的保费少的情况下当出现意外事故的时候,车主能够得到的赔偿数额也是比较少的,在车主为事故全责方的情况下,造成第三者死亡或者伤残最高能获得11万的赔偿,而这些钱肯定是不足以让车主完全支付,第三方需要的赔偿的。这时候商业险的存在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购买了商业险的第三者险的话就可以,在得到交强险赔偿的基础上,再得到商业险的一部分赔偿,当然商业险能够得到的赔偿数额也与你缴纳的保险数额存在一定的关系,但是总体来说绝对能够为车主提供更加保险的保障。
那么,对于老车主来说,可以只购买交强险吗?不管是经验多么老道的车主我们都不会建议他只购买交强险,交强险和商业险的组合才能够为你提供更好的保障。交通事故的发生总是出人意料地当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再想起购买生育险未免太迟了,现在对于出现次数少的车主来说,每年也能够获得上一件一定程度上的优惠,在车险制度改革的情况,连续几年没有出险的车主就可以获得比较多的优惠,需要缴纳的费用就很少了。
交强险和商业险有着本质的区别,很多人认为二者很相似,但是其实二者区别还是比较大的,交强险是一种强制保险,是国家要求每一个购买车辆的人都要购买的,如果发现有人不购买,可以强制扣押车辆,强制要求购买。
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的原则与他们自身所代表的险种保险范围是相对应的。交强险是一种国家明例强行购买的保险,对于这一险种的赔偿范围也是很小的。所以在购买机动车保险的时候,购买者一般还会购买其他的险种,用来预防突发的状况,来用保险的赔偿来减少损失。
综上所诉,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医药费,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要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