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必备条款包括(采购合同模板 简单)
第六十六条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第六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和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的响应承诺严格履约,保证质量,不得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四川省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第六十五条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响应文件和谈判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第七十条 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后,采购人应当按照我省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验收。
四川省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十五条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十六条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响应文件和谈判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第六十七条 采购人因客观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向各方当事人说明情况,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
第六十八条 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执行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六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和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的响应承诺严格履约,保证质量,不得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第七十条 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后,采购人应当按照我省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结算书,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出具验收结算书和支付采购资金,并将验收情况反馈至同级财政部门。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