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过了15天没上诉怎么办(网贷欠钱一旦被仲裁会怎么样)
劳动仲裁错过15天起诉期咋办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错过15天起诉期就不能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当事人即使起诉,人民法院也不会再立案受理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当事人对于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话,是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当天起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过了15天没上诉怎么办
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就不可以再上诉了,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仲裁决定超过15日无法上诉如何处理?
仲裁决定超过15日无法上诉的是不能再提起诉讼的。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的劳动仲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当事人对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从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期满不起诉的话,那么裁决书就会发生法律效应。
实践中,很多朋友在拿到仲裁裁决书之后,只知道仲裁委有没有支持自己的诉求,但却很容易忽略裁决书结尾部分的“裁决书的生效要件”。
通常情况下,仲裁裁决书的结尾都会说明“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果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应。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从这点就可以得出,仲裁裁决书极为重要的生效条件就是“期满未起诉”,也就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收到裁决书的时候,只要超过十五日没有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的话,那么这份裁决书就会生效。
一般的劳动仲裁案件(不包括一裁终局的案件)裁决后,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超过15天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该裁决就发生法律效力了,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了。例外情况是,一裁终局的案件(即下面引用的第47条所列举的案件),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对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作为申请人应按人民法院的要求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以利于执行。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应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仲裁过了15天没上诉怎么办
仲裁过了15天没上诉可以再一次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内容、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申请时间是否符合仲裁时效规定。对申请材料不齐备和有关情况不明确的,应指导申请人补齐;主要证据不齐的,要求申请人补齐。对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在申请人申请仲裁时,可以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给予必要的法律释明及风险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错过15天起诉期咋办
劳动仲裁错过15天起诉期可以提出反诉。
但是否受理,看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是否具有不可分性,不可分的,可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诉求,应先申请劳动仲裁。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第六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劳动仲裁胜诉后,对方没有上诉但可能已经转移了财产,我想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前可否申请财产保全?
公司有转移、隐匿财产行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不影响仲裁结果的效力。申请财产保全后,只要仲裁裁决生效(任一方签收裁决书后15日内没有起诉到法院)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否起诉到法院(不是上诉)与保全没有关系,只要不满仲裁裁决的结果(特殊情况除外,参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任何一方均可起诉到法院。公司搬走没关系,重要的是公司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如果裁决生效后,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仲裁过了15天没提起诉讼怎么办
法律分析:仲裁过了15天没提起诉讼,就不能在提起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