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工伤还没好怎么办(合同期满不续签怎么赔偿)
工伤没有恢复好让上班怎么办
法律主观:
完全可以拒绝。 工伤医疗期 是法律赋予的休息的时间,期满伤情尚未痊愈的,可以申请延长医疗期。直到伤愈为止。在此期间,如果单位要求上班,可以拒绝,单位不得解除合同,也不能降低工资水平。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快两年了还没有好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认定,单位未及时认定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受工伤后没有好劳动合同到期
法律主观: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 劳动关系证据 ,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关系 ; 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 解除劳动关系 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 工伤保险条例 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 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法律客观: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工伤,但合同结束 ,伤还没好,剩余医疗费是否该由公司报销。
【1】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42条第二项,第三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
内的;
【2】工伤,劳动合同到期,伤没有好,单位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3】在工伤治疗期间,继续享受工伤治疗待遇。
我哥的确是工伤,可这事已过去两年了,病还没有好。你说现在维权,这个劳动合同法还有用吗?
有工伤认定书就成,还有就是受伤重的话需要做伤残鉴定,是有两年期限的,但是即使这样伤残鉴定也要求人员康复后才可以鉴定,你这种情况可以先联系公司给你哥办理工伤认定的人员,看看后续手续该在办,如果没有工伤认定书的话,就难办了,因为工伤认定对于个人只有一年的期限,超过一年就会认为你自己放弃了,你应该赶紧找劳动仲裁看看
工伤认定没下来合同到期了,该怎么办?
法律主观:
可以先 申请劳动仲裁 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 劳动关系 。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 工伤认定 。没有 劳动合同 的 工伤的认定 只要能提出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资料就可以。《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 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 工伤 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