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保密协议需要注意哪些)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23
823
保密协议虽然从属于劳动关系,但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劳动者随时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通知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并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并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后保密协议还有用吗

法律分析:保密协议一般有效,但是前提是公司按照保密协议一直给发钱。如果未提供任何金钱的保密协议是无效的。劳动补偿纠纷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作废吗

法律主观:

即使劳动 合同违约 ,劳动者仍然有保密的义务,需要遵守 保密协议 的约定。 保密协议书从属于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 相关的事项。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 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 。因此劳动合同在签订的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密协议的具体事项,同时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都有义务遵守。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项补充协议是从属于 劳动关系 的。 单独签的保密协议依然有效 保密协议虽然从属于劳动关系,但可以单独订立,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保密协议是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保密协议虽然从属于劳动关系,但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只是订立了保密协议的,保密协议有效。保密协议具备劳动合同基本内容的,可以视为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只是订立了保密协议,且保密协议不具备劳动合同基本内容的,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二倍 工资 。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未签合同用工满一年的,视为已经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当立即补办手续,并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劳动者随时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通知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并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并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保密协议规定了竞业限制的,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法 是和我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一个法律,一个单位要应聘员工,就要和员工之间签订一个劳动合同,一般合同有规定的内容,员工和公司之间应该按照规定从事活动,如果有保密协议的,无论违约或者没有违约都要保密。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保密协议离职后有效吗

法律主观:

保密协议离职后还有效吗 如果仍然是在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的,是有效的,义务人需要遵守。 保密协议主要内容: 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 反不正当竞争法 》对 商业秘密 进行保护。签订保密协议是企业对自己的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常用手段之一。 另外,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 劳动合同 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 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 条款,并约定在 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当私募投资者对企业产生兴趣,需要进一步深层次了解企业,确认投资意向时,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不受侵害,在私募投资者了解企业商业秘密时所签订的商业机密[1]保密协议称为私募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如果仍然是在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的,是有效的,义务人需要遵守。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 的规定。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离职无保密费保密协议有效吗?

离职后无保密费,保密协议仍然有效。

离职后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三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协议保密协议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秘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实行不超过两年的禁业限制期。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要求用人单位按已经履行禁业限制时间支付经济补偿。

离职保密协议四篇

有些单位是会要求离职员工对于工作内容或是公司的实际情况保密的,不希望日后有其他的公司知道该公司的实际情况。以下是和大家分享的离职保密协议 四篇的 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参阅。

离职保密协议 1

甲方: 乙方:

一、 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有任何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如给原用人单位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自我承担赔偿等法律职责,与甲方无关。

二、 乙方离职后,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范围和保密义务如下:

1 、 基于业务保密事由,非经甲方授权部门或主管人员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单位的任何设备、文件、技术资料、电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单位之控制。

2 、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间或调离本岗位以及离职后,均不得将甲方的技术方案、培训资料、机构档案、单位运作方法、单位机密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带给给竞争对手 ( 即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 ) 。 3 、 可能成为甲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或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目前尚未公知的且甲方认为需要保密的技术方案、技术文档、相关人员、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营销计划、发展规划、财务资料、程序文件、中心档案、网点档案等方面的资料。

4 、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的范围:

① 影响单位生产和发展的事项;

② 影响单位技术提高的事项;

③ 影响单位营销活动的事项;

④ 使单位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⑤ 使单位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⑥ 影响单位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⑦ 影响单位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⑧ 影响单位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三、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持续其机密性。

四、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现有工作岗位或离职时,应将接触到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并不得备份,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五、违约职责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职责,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 50 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够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 ( 诉讼 ) 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二年内有效。本协议的修改,务必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离职保密协议 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商业秘密

1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等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乙方已对甲方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 、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人

1 、乙方为本协议所约定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供给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

2 、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佳努力,在离职期间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 、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 、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3 、如果乙方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我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 、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资料、客户名单等交还甲方。

5 、乙方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在劳动合同关系终止之后,乙方均承认甲方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并且乙方应当克尽保守上述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保密义务的终止

1 、甲方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 、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 违约职责

1 、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职责,如有违约行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

2 、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 、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③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能够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职责,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职责。

4 、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经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职责,直至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能够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上海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 . 资料,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日

离职保密协议 3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职责。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密 规章制度 和企业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和 xx 单位商业秘密 ;

三、已全部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国家秘密载体和信息商业秘密载体 ;

四、未经酒店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 xx 单位未公开工作资料的文章、著述 ;

五、自愿理解脱密期管理,自离职之日起一年内服从 xx 单位的保密监管。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职责、公司相关处罚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离职保密协议 4

甲 方 : 法定代表人 :

乙 方 : 身份证件号码 :

户口所在地 : 现居住地址 :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资料,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保密的资料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业务、技术及客户信息。

一、保密及竞业禁止条款

1 、乙方离职后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务必全数交还甲方。

2 、乙方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同类企业;

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一年内都不得自办或以他人名义创办与甲方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实际参与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业务的经营。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经营与甲方同类业务的企业;

4 、乙方在离职后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5 、 不得散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不得引诱其他甲方雇员离职;

三、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约定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能够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职责或侵权职责。

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能够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应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务必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保密协议审核要点(保密协议审核要点有哪些)

法律分析:保密协议具备以下要点就是有效的:(1)保密协议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扁鹊又说:“我只会在病人病情恶化后把大病治好,从本质的效果来看,远没有大哥和二哥的医术好,因为我并没有及时地发现病人身体的不协调, ...
综合知识
574热度

房屋托管签合同需要注意(房屋托管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2、因为房屋属于托管并且不是三方约,因此房屋托管公司和业确定的租金与房屋托管公司和客户约定的租金可以不一致,旦在实际操作当中,业主也不能根据房屋托管公司的价格出租,也就是说业主一定要在合同当中已经对可能出现的差价表示同意,自如房屋托 ...
综合知识
330热度

提前解除返聘协议需要赔偿吗(解除返聘协议 要提前通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法定情形外,应当给予一定的劳动经济补偿,但是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解除关系时,则不享有此经济赔偿,所以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返聘人员与 ...
综合知识
40热度

劳动合同是三方协议吗(签了劳动合同还要签三方协议吗)

劳动合同是不是三方协议法律主观:三方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三方 就业协议书 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不是以劳动者身份和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 ...
综合知识
155热度

以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解除(以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解除需要提前通知吗)

律师答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此做出了完善,其第22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 ...
综合知识
535热度

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 ...
综合知识
44热度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表格社保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表格 社保局)

法律客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去社保局退社保需要离职证明有谁帮助提供离职证明范本一、范本如下二、《劳 ...
综合知识
205热度

保密协议多久(保密协议多久可以解除)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 ...
综合知识
75热度

劳务关系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关系可以随时解除吗,需要赔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一是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因为按照规定,劳务合同一般是不可以随时解除的,必须在符合解除的条件下才可以,如达成一致解除合同的、或者存在不可抗力原因导致 ...
综合知识
318热度

委托协议可以单方面解除吗(竞业协议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第三十八条规定了什么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辞职的问题,即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 ...
综合知识
245热度

合同期内请病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病假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依据法律规定享有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 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2 ...
综合知识
244热度

铁路解除劳动合同条件(铁路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形式,形式不同赔偿标准不同,劳动者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和劳动法规定来进行判断赔偿金额,过错性解除是没有赔偿金的,非过错性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而且还有一个月的待通知金,以下为详细解说,可供参考,与铁路局解除劳动 ...
综合知识
816热度

二手房不能过户签协议有效吗(二手房不满两年过户需要多少钱)

买二手房不过户签协议有效吗法律主观:买房房产证没过户签协议有效,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法》也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区分开来,规定该类 ...
综合知识
17热度

退休人员聘用协议解除需要补偿金吗(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解除有补偿金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法定情形外,应当给予一定的劳动经济补偿,但是 ...
综合知识
927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