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分为哪些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哪些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哪些种类呢?
一、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的种类分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有明确的的起止时间的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对固定期限的时间没有明确的限制,只是对旷工等井下作业、对身体有伤害的特殊工种等,有最长不超过八年的规定;没有规定最短期限限制,但是规定对于短于3个月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范围最广,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情形:流动性强的行业,针对了解不多的新员工,可以选择采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一般会采取3+3的模式,3+3+3的模式(但是此模式有风险)。设定固定期限合同的长度因企业而异。比如很多外企在了解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后,采取3+6或4+5模式(尽量在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让员工工作年限超过10年,因连续工作满10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特殊规定)。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明确的的开始时间,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适用范围:保密性强,高端技术人员等情形,法律无禁止规定。签订条件包括双方协商一致、推定订立、强制订立。选择此类合同的适用策略:大型企业;成长性企业;核心员工;老员工。与劳动者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展现的最大诚意。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明确的开始时间,以特定工作的结束为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适用范围:难以确定工作时间的生产经营项目的行业。签订条件: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针对的行业(选择策略):建筑业、销售业、广告业。
二、固定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
1.终止合同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退休或者死亡时合同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有在退休或者死亡才可以终止合同。
2.解除合同上。无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是裁员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优先保留。
3.解除的后果:
合法解除,无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动辞职、协商一致、严重违纪解除可以不给补偿;对于不胜任工作、医疗期、经营困难导致的裁员等解除的,给予补偿N(合法解除)。
违法解除,2N的赔偿或者恢复劳动关系。在2N赔偿上是一样的。在恢复劳动关系上有差异,恢复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到退休、死亡或者企业消亡,恢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恢复到合同终止时。
欢迎关注劳动法律顾问董海伟。
劳动合同类型一般有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类型有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劳动合同分为几种类型
一、劳动合同分为几种类型
1、劳动合同类型有: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